金庸先生無疑是當代最偉大的“俠聖”了。聶衛平既然可以因他在中日圍棋擂臺賽上,
颳起的那股輝煌的“聶旋風”,擔起“棋聖”之名,那麼,稱金庸為當代“俠聖”恐
怕不會有太大的異義。關於金庸的武俠小說。後面還會涉及到,故這裡不再展開。還是
聽聽金庸本人是怎樣論俠的高見吧。
“我以為武俠小說和京戲、評彈、舞蹈、音樂等等相同,主要作用是求賞心悅目,或是
悅耳動聽。武俠小說畢竟沒有多大藝術價值,如果一定要提得高一點來說,那是求表達
一種感情,刻畫一種個性,描寫人的生活或是生命,和政治思想、宗教意識、科學上的
正誤、道德上的是非等等,不必求統一或關聯。藝術主要是求美、求感動人,其目的既
非宣揚真理,也不是分辨是非。
武俠小說是中國小說的一種形式,是西洋小說裡面沒有的一種形式。中國武俠小說
是在長期中,很自然地演變出來的。武俠小說當然與武俠有關,但本身卻是小說形式,
表面是鬥爭,精神卻是俠士的,有著中國傳統道德觀念,大部分內容是以中國傳統道德
觀念為主。不過,道德標準是會改變的,以前和現在已有很大的差異,道德標準不可能
永遠不變。
武俠小說,一方面形式跟中國的古典章回小說類似,第二他寫的是中國社會,更重
要的,它的價值觀念,在傳統上能讓中國人接受,是非善惡的觀念,中國幾千年來基本
想法沒有很大改變,因此,如果武俠小說的情節離譜,一般人在觀念上就很難接受。
武俠小說的趣味是很重要的,否則讀者不看,它的目的也達不到了。現在臺灣或香港的
武俠小說大多是報上連載的,都不是先寫好再出版,即使是先寫好再出版,也要爭取
最大多數的讀者。就是其他純文學作品,像狄更斯的作品,有些在報上連載的也是很重
趣味性的,也要注重讀者的反應。娛樂性和吸引力是必要的。
關於道德觀念這點,作者不一定要宣揚一種道德或不道德,大體上它是反映作者個
人對社會的價值觀念。書中主角常常要面臨許多選擇,透過這些選擇,作者把他的道德
觀念傳播出來。我想,其他戲劇、電影也是如此,例如劇中主角對於要不要離婚,要不
要自首等等,每件事選擇的時候,總是代表了編劇或作者的選擇。當然,如果作者對於
當時社會流行的觀念不贊成,他也可以作不同的選擇。我在<神鵰俠侶>中,也提到主角
是不是可以和師父戀愛結婚,以當時的社會觀念,師生是不可以談戀愛結婚的,但是現
代的觀念不同了。
我個人認為藝術作品基本上是屬於美的範疇,科學與真假有關,道德與善惡有關。
小說又和人的關係很直接,不像音樂或繪畫與人的關係是間接的。例如一幅小畫或貝多
芬的音樂,你很難說它是善的或惡的,但小說中有人物,就有價值觀念或道德觀念。武
俠小說本身是很微妙的,它也是一種大眾型的產物,要接觸千千萬萬人,如果故意或不
知不覺地傳播一種對整個社會善良風俗有害的觀念,我希望能避免,雖然它屬於美的範
疇,但是事實上它是對人有影響的。因此,作者要考慮到武俠小說是有千千萬萬人讀。
”
1994年10月25日,金庸在北京大學所作的講演中說:“說到武俠小說,有一位洋人
介紹我,說我是寫功夫小說的。我就不大喜歡。功夫只是表現形式。打鬥不是武俠最主
要的部分。俠,是不顧自己生命危險,主持正義。武俠小說是俠義的小說。義,是正當
的行為,是團結和諧的關係。譬如中國固有道德觀念:朋友妻,不可戲。但是在外國,
這是很重要的故事。西方是正面的,對上帝負責,所以個人主義發達。中國是橫面的,
講究人際,所以集體、群體發達。義,是中國團結發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