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為了兩個小孩好,該不該離婚

劉小姐來自省外農村家庭,大學本科畢業後在某事業單位工作,經人介紹認識了同單位不同科室的王先生,王先生是來自浙江縣城一小康家庭,兩人三年前結婚了。

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為了兩個小孩好,該不該離婚

婚前王先生近郊買供了套小三房,劉小姐婚前在郊區有套小三房,結婚後王先生因為劉小姐家庭的壓力和當地風俗,

給了十萬元當禮金

因為工作單位計劃搬遷,劉小姐拿這十萬元及借她媽媽的二十多萬在郊區買了她的第二套房,為了首付三成,這套房

寫的是劉小姐媽媽的名字,劉小姐負責還貸

兩人結婚後

兩個人的錢都是獨立開銷

的,王先生月入2萬,劉小姐不到1萬5,兩人住在王先生買的房子裡,房子的所有支出都是王先生負責。

第一個小孩出生後,王給了劉三萬元。第二個小孩出生後,王給了劉十萬元當作小孩的生活費,

小孩出生後,除了買奶粉,尿片外,家裡的支出都是王先生在付,

兩個小孩都是王的父母在帶,沒有要過一分錢。

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為了兩個小孩好,該不該離婚

為了離單位近方便照顧小孩,夫妻打算買套房,價格400萬,王先生的父母出70萬,王先生信貸30萬,王先生和劉小姐向王的阿姨借300萬(每人借150萬,後期賣房來還錢),當時因為劉小姐沒有出錢,所以當時協議說房子暫時只寫男方名字,

劉小姐賣了第一套房還了多少錢,就佔有這套房的多少比例

王先生幫劉小姐還了第一套房所有的貸款共25萬贖回房產證,最後以120萬總價賣出去的,還了王的阿姨120萬。劉小姐平時的

所有積蓄都給她的孃家

,劉小姐弟弟沒穩定工作,但生了三個小孩。

王先生第一個小孩出生,劉小姐的媽媽過來幫忙帶,王先生每個月還給了5000元給劉小姐的媽媽。劉小姐需要報名學習,一萬元都要和王先生拿。最近大兒子要報早教班,王先生和劉小姐商量一人出一半,劉小姐說沒錢,估計錢又給孃家了。

王先生比較生氣就說不報了,兩人吵架,

劉小姐要求房子加上她的名字,或者把還給王先生阿姨的錢要回來。

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為了兩個小孩好,該不該離婚

兩夫妻感情本來就不太好,請教兩個問題:

這件事,誰對誰錯?

夫妻感情一直不好,為了兩個小孩好,該不該離婚。

如果大家覺得又不窮,為了那點錢吵架值得嗎?你說得很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