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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生斌事件還未落幕,又一訊息讓人痛心,驚愕萬分。
昨日,一家週刊釋出這樣一篇新聞“兩幼童墜亡案驚人反轉——生父被捕,與新歡一起策劃謀殺”。
本新聞男主張某和妻子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女兒歸妻子撫養,兒子六歲前歸張某撫養,六歲後歸妻子撫養。
張某離婚後交了新歡葉某某。
葉某某多次表示,如張某有小孩,自己不可能和他在一起。
二人密謀弄死孩子,最初準備了幾則方案,最後敲定高空墜樓這個最省事的方案。
據張某交代,是他找到時機,直接將兩個孩子雙腿抱起扔下15樓!
林生斌事件裡,就有人揣測他的妻兒死得蹊蹺,呼籲重查此案。
說實話,對於這樣的揣測,我是不信的,虎毒還不食子呢,更何況是人!
但這一則新聞,徹底地踐踏了“人”這個詞的底線。
不是所有披著人皮直立行走的生物,都叫“人”。
有一種生物,叫惡魔。
地獄空蕩蕩,惡魔在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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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迅先生曾說:我向來不憚以最大的惡意揣摩中國人。
我一直以為,魯迅先生所處的那個黑暗時代早已成為過去,魯迅先生的那種憤激應該沒有了土壤。
但我還是低估了人性。
人性的貪婪自私,並不會隨著時代的變化而完全消除。
這個案子裡,張某貪新歡,不惜以兩個孩子的生命為代價,博新歡一嫁。
林生斌事件中,林生斌貪財富,不惜消費亡妻亡子女,博家財萬貫。(林有沒有串通保姆殺妻滅子,無實錘,不妄議。)
荀子說,人性本惡。
自私貪婪是人的原罪。但人之所以為人,就是知道用理性把這種原罪控制在某種範圍之內。
愛新歡是本性,用顏值,能力,財富,人品,或者即便是甜言蜜語,留住新歡,是取之有道;若用他人性命為代價,那就是愚蠢,是壞透,必將天理不容,萬劫不復!
愛財是本性,用腳踏實地的努力,用精益求精的堅持,用真誠坦蕩的態度,取得財富,是取之有道;若利用他人同情,欺騙忽悠,那就是狡猾,是使詐,必將原形畢露,萬眾唾罵。
3
重慶殺子案和林生斌事件,是對善良的踐踏。
我們從小就被教育,生而為人,我們都該善良。
所以,儘管林生斌消費死者已是板上釘釘,但網上依然有那麼多人或者公眾號想為林生斌洗白。說他死了老婆孩子,已經夠可憐了,為什麼不能放他一條生路。
不能!
善良不是無原則的和稀泥,不是好壞莫辨,黑白不分,不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
當善良被踩在腳下,寬容惡魔,就是對善良的人的殘忍。
一味的寬容壞人,是縱容唯利是圖的歪風邪氣,是助長為達目的不擇手段的心狠手辣。
如果我們覺得林生斌可憐,值得寬容,那麼要求再放低一些,重慶殺子案的嫌疑犯張建也可以寬容,人家滅親是為真愛啊。
沒有原則和底線的善良,等同於助紂為虐!
不管當事人有多少理由可以為他們的行為辯解,我絕不原諒!
凡是以傷害他人利益為出發點,以滿足一己之私為目的的行為,都不值得原諒。
每個成年人,都該為自己的自私和貪婪買單。
諺語說,上帝的歸上帝,撒旦的歸撒旦。
讓這些惡魔,歸到地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