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搞零食”有害孩子身心

近日,媒體記者在某電商平臺發現,有幾十家店鋪將零食包裝成惡搞禮物,這些零食的售價在幾塊錢到十幾塊錢不等,大部分是以“禮盒裝”形式售賣,美其名曰“整蠱、惡搞”,一些商家還“貼心”地備註“保密發貨”。

“惡搞零食”堂而皇之地買賣,委實令人憂慮。此類零食的外包裝上,有些並未備註生產廠家等資訊,食品安全質量存疑。況且,拿零食惡搞的行為也涉嫌違反相關法律。《廣告法》第九條規定,產品不得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不得含有淫穢、色情、賭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內容。“惡搞零食”無疑違反這些規定。

眾所周知,孩子們正處於長身體的關鍵時期。那些“惡搞零食”,難保不會給孩子們的身體健康帶來威脅。還需指出的是,孩子們涉世未深,思想單純,“近朱”則赤,“近墨”則黑。種種“惡搞零食”在很大程度上突破了公眾的正常認知與道德價值底線,給孩子們心理健康方面造成傷害。

不能任由“惡搞零食”大行其道。各地市場監管部門須密切關注線下門店尤其是學校周邊小賣部,對於售賣此類“惡搞零食”的情形,一經發現,即依法依規嚴肅查處。老師、家長也要適時強化教育引導,努力使孩子們認識到“惡搞零食”的危害,自覺遠離垃圾食品。

周慧虹

[編輯:鄭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