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比較長,非是宣揚糟粕,而是希望題目能瞭解些歷史:
單就鄙人的淺薄認識來說,中國曆代的法律及禮法、宗法,乃至道德體系,都從未承認過一夫多妻。
結論:沒有多妻,也沒有四妾。
妻,婦與夫齊者也。
也就是說,妻,是與丈夫地位平齊的家庭管理者。只要是正式的法定妻,哪怕是繼妻,或者是扶正妻,她都是一個大家庭中唯一的女主人。
當然,特殊情況下有所謂並嫡。
譬如西晉賈充。原配李婉因家族犯罪被流放,賈充為了政治利益休妻。後面司馬炎赦免李家,賈充母親柳氏懷念李婉,希望賈充迎接回來。可賈充已繼娶郭槐(
賈南風的娘。
),而且郭槐不僅有才,也非常嫉妒與強悍。所以賈充不願,可晉武帝司馬炎也希望能夠藉機安撫李家,詔。
許賈充可有左右夫人,
但郭槐堅決不幹。
賈充悍妻郭槐。
郭槐原話:刊定律令,為佐命之功,我有其分。李哪得與我並!
我曾參與國家刑律制訂,有功於國,李婉憑什麼與我並列?
沒說出來的意思是,這個家畢竟得有一個最終拍板主持家務的女主人,左右夫人誰聽誰的呢?自己不當小也不會允許李婉來搞亂家庭秩序。
最終,哪怕李婉的兩個女兒磕頭哀求到出血,賈充也始終拒絕接李氏回家門。
唐代並嫡之風盛行,比如王毛仲等。
但不論法律還是輿論,都將並嫡妻作為地位略微高於妾,但依舊是妾的女人。
乾隆喜歡別出新裁,規定可以兼祧。
如兄弟兩個只有一個繼承人。。。以前是小宗兒子過繼給大宗,小宗只能絕嗣。
乾隆規定,這個繼承人可在宗法上兼祧兩兄弟(
比如宣統皇帝就是嗣同治,兼祧光緒。
),並娶二妻,各傳香火。
但是,這二妻不是一個男人同時擁有的兩個正妻,而是堂兄弟妯娌關係。
只是這堂兄弟由一個男人客串的,兩個家庭在法律關係、宗法地位、財務管理、繼承體系上是絕對獨立且不可合併的。
近現代曾出現過兩頭大,一個男人同娶二女,不分大小。《蕩寇志》96回:。。。引誘東家娶了個兩頭大。。。。
然而不僅法律與道德未承認,實際也操作不了啊。
還是那句話:兩頭大,誰來對家庭內部事務最終拍板呢?
顯然,佔據主導地位的,依舊是正妻。
其實張靈甫槍殺的吳海蘭只是二房。若他殺的是正妻邢氏,絕不會輕鬆過關。
圖……張靈甫正妻邢氏。
關於所謂平妻。
中國歷史上有沒有平妻呢?
確實有。唐代開始,商人奔走四方,為便於生活起居,最重要的是管理異地家庭財務與外部交際,所以,商人們玩起了平妻這個花樣。
可是,法律、宗法從來不承認。
所謂平妻,因為遠離正妻而具備部分管家權,
實際是當時法律所稱的別宅婦。
今天,我們呼之曰:二奶。
平妻的子女不僅不是嫡出,甚至連妾出子都比不上,
法律上叫奸生子。
也從來沒有任何法律會保護二奶,奸生子在明代之前沒有繼承權,明清才規定,奸生子證明身份後可享婚生子的半權。
平妻到死,不能入丈夫家祖墳,其實就是一個孤魂野鬼。除非平妻以妾的身份去拜見正妻,子女喊父親嫡妻為大母嫡母才能有庶出地位。
這就是為何紅樓夢中尤二姐被騙入大觀園之後生死歸鳳姐控制的原因。
尤二姐在外面是二奶的別宅婦,進入大觀園後自然就是一個妾了。
在這裡,用蔣委員長來說明:
原配毛氏守祖墳。納妾姚氏,娶二房陳潔如。黃埔軍校時期,陳潔如實際掌握交際與財務。1927年,委員長一則報紙宣告說清了與三個女人的關係:
與原配毛氏離婚,與姚陳解除同居關係。
明白了嗎?
從來沒有真正的平妻,那只是有錢人騙小姑娘的把戲。陳潔如二房太太的平妻依舊只是與妾相提並論的。
管家妾。
關於妾。
清末民國納妾確實沒有多大限制,能養活多少就納多少。比如,軍閥楊森妻妾數十個,但這是因為中央政權控制力度下降的原因。不是常態。
楊森與妻妾。
注意:
非機器化大生產時期,婚齡女子都是社會重要財富,所有法律都在努力限制女子成為妾,避免太多下層百姓因為無妻而發生暴動。
要慶幸的是,一夫一妻制其實是保護我等P民的。
哪怕就是皇帝,妃嬪最多的康熙,有名有姓者只有55人。雖然女官宮女也屬於皇帝所有,但不能說她們是妃嬪(妾)。
所以,這才有卿大夫一妻二妾:
士一妻一妾。
沒有功名的庶民哪怕富甲天下,也沒資格納妾。元代之後國家法律才規定,庶民年滿四十且無子才可以納妾一人。
對於超過者,不合規納妾,都是由地方官給予處罰:
遣妾歸宗,沒收彩禮,
笞。
納妾人與妾的法定監護人各40。
笞刑(朝鮮):
1912年12月14日,袁世凱的北京政府允許庶民自由納妾。1928年國民政府明文禁止納妾,卻實際沒法執行。
袁世凱及妻妾:
明代法律明確規定,親王額妾十人。年老無子可再奏選一次。
法律意義上的妾,需簽署文書,在官媒婆處登記戶籍,是擁有微薄待遇,具備家庭成員身份的。
正因為富豪不願接受法律限制,用各種名義規避,也就有了類妾。
類妾意思是類似妾,但不是妾,身份低微沒有法律保障的可憐女人。
若——媵。
羋月傳劇照。
媵就是陪嫁女。南北朝之前庶女甚至寒支嫡女都沒有單獨出嫁機會。她們多作為嫡姐妹,嫡堂姐妹,嫡姑母,嫡堂姑母的媵女伴隨出嫁做妾,作為控制男方家族血脈的基本手段。如:
齊侯娶於魯,正妻顏懿姬無子,姪融聲姬生太子光。
著名的霍光,信奉男人一生只結婚一次的習慣。正妻無子死,霍光在原配東閭家贈送的媵中選庶長子母。
顯。
為扶正妻。
霍成君母親:霍顯。連掛主家東閭的姓氏資格都沒有。
若——婢。
婢女在古代是通房丫頭的意思。專門做家政勞動的叫丫鬟,正式名稱叫女使。二者不可等同,雖然老爺少爺強迫丫鬟的時候大多也難以實際反抗,但不能因此說普通丫鬟就是通房丫頭。
若——姬。
本意是美人,就是外購的樂女。
若——伎/妓。
唐代大將軍,牛進達墓中的女伎俑。
伎與妓是接近的意思,本意都是娛樂從業人員,比如歌伎舞伎樂伎,甚至雜技口技人員。只是,家伎是主人私有的,家妓是用來招待客人的。私妓是戲班青樓或自由民單幹的女樂,官妓則是官方所有。她們與娼是性質完全不同的,甚至可以有自由民的契約合同,雖然娼妓之間可能會發生身份上的變換。
唐代歌伎圖。
曹丕的母親卞夫人,原本歌伎。誰叫人家命好,生了曹丕兄弟,然後曹操的庶長子曹昂又掛掉了。曹操無嫡子,次子曹丕基本就沒有對手(即便有對手那也是同母的親兄弟曹植)。卞夫人得以在原配丁氏憤怒出走後代理管家,216年正式晉封王后,這是妓女成為太后的典型:
你明白了嗎?
沒有三妻,99%的人也沒有四妾,因為即便一品高官也就只有最多二妾。
至於媵婢姬伎,從來都不是妾。這些可憐的女子,從事妾的工作,為主人提供服務淪為洩慾工具,可既享受不到微薄的待遇也不是家庭成員。她們是沒有任何法律保障的奴隸,
因為大多數媵婢姬伎年長會被遣出。當然不是還她們自由,而是嫁給家生子,子女依舊是奴隸。
歷代法律默許媵婢姬伎存在,是因為她們只是延遲而非退出婚姻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