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過最愚蠢的事情,就是搬家的時候找朋友幫忙。
既麻煩了別人,還付出了更多的精力。
17年的夏天,房子到期,就去找了新的房子。
新房子距離不遠,心裡覺得請搬家公司不方便。
想著東西不算多,就找了幾個有車的朋友幫忙。
把東西收拾好,幾個人抬上車,來回了兩趟,就把東西都搬了上去。
在新居簡單休息了一下,就請幫忙的朋友出去吃了個飯。
一頓飯下來,花了一千五百多。
某天開啟某搬家公司的APP看了一眼,才發現請搬家公司搬的話只要幾百塊錢。
不僅能幫著搬東西,還能一次性就搞定。
最重要的是,不需要欠人情。
都說人情難還,這麼一番折騰下來,真是費勁不討好。
仔細一回想,類似的蠢事真是做過不少。
有次和一個有車的朋友出去玩耍。
遊玩結束之後,為了省五十塊錢的打車費,就厚著臉皮讓朋友捎我一程。
朋友勉為其難地答應了我,開車把我送到了樓下。
到地方了,想著都沒吃飯,就提議一起去吃個晚飯。
在樓下找了個燒烤攤,一頓飯下來,花了兩百多塊錢。
聚餐結束,他還要再開車回去。
既讓自己多花了錢,還麻煩朋友來回折騰。
有一年去外地出差,本來訂個酒店就可以解決住的問題。
偏偏腦子一熱,打電話叨擾了當地的親戚。
在那裡留宿了兩天,住得並不自在。
更糟糕的是,這件事成為了親戚往後的談資。
不管怎麼彌補,他們都要拿這件事出來說事。
每次麻煩我的時候,開口一定要提一嘴。
你當年在我家住過,我們對你可好了,這個忙,你可一定要幫啊。
這還不完的人情債,讓我想起了一句話。
走親不如訪友,訪友不如住店。
早幾年,我在一家創業公司待過。
老闆為了省錢,就把他賦閒在家的朋友拉過來一起幹活。
招聘會計的時候,一個朋友就把他老婆給介紹過來了。
老闆當時千恩萬謝,覺得他這個朋友是自己的大救星。
結果這個大姐是個半吊子,管理了三個月虧了兩個月,還有一個月平胡。
老闆眼看不能這麼搞,就決定重新招個人進來。
結果這大姐就不樂意了,臨走時吵鬧了一番,還把老闆的朋友也拉走了。
不僅如此,走了的朋友還給在職的員工洗腦。
一天到晚說老闆的壞話,鼓動其他人一起離職。
在他的不懈努力下,老闆的朋友們基本全都走了。
鬧到最後,老闆錢沒省下,朋友也沒得做了。
無奈之下,只得重新招收新員工。
新招來的員工和那大姐待遇一樣,可那業務水平完全是兩個檔次。
換了新鮮血液,沒了那麼多的人員人員矛盾,公司一點點做了起來。
老闆開會的時候對天發誓,這輩子再也不欠還不起的人情,也堅決不和拎不清的朋友共事。
前幾年,親戚家的小孩生病了。
病急亂投醫,把身邊當醫生的朋友問了個遍。
後來,他的一個親戚給他推薦了一傢俬立兒科醫院。
大肆鼓吹這家醫院裡的醫生醫術高超,沒有治不好的病。
孩子入院治療,親戚的好處費自然是沒少出,治療費用也比外面貴出不少來。
可治療了一段時間,病情基本沒啥起色。
親戚心一橫,就把孩子接出醫院,送到了人民醫院。
花了幾千塊錢,孩子的病就好了。
介紹人聽說了跑來埋怨他。
我介紹的醫院是最好的,都和裡面的醫生打好招呼了,你突然又轉院。
孩子在那裡已經快好了,去公立醫院不過是走走形式。
你們不是醫生,壓根不懂醫學知識。
親戚自己去找人家幫忙,自然不好駁斥,只當自己吃了個啞巴虧。
一家人下了決心,以後生病再也不找什麼亂七八糟的醫院。
有人說,欠人情是在維繫兩個人的關係。
交情就是在你來我往的互動中建立起來的。
聽上去沒錯,卻沒有什麼實際的操作性。
人情很難用具體的數值去衡量,因而永遠沒法清算。
良性互動的前提,是雙方付出的東西價值相差不大。
你麻煩別人一次,要用十次去回報的時候。
這不是在鞏固交情,而是在積攢失望。
人情這個東西,看似便宜,實則很貴。
你欠下的人情,在別人眼裡可能永遠都還不清。
所以,一些力所能及的小事,何必動用無價的情分。
情分是消耗品,只拿不補,會失去更多。
拿了再補,利息會更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