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遭遇延期 業主如何索賠

專業人士:可籤補充協議並用民法典來維權

裝修遭遇延期 業主如何索賠

溫馨典雅的居家環境

新年喬遷新居,本是不少業主的規劃。然而,元旦已過,新居的裝修卻遲遲不能完工,使得一些人的願望落空。按照常理,業主可以獲得延期賠償,可現實是,很多裝飾公司出具的合同中並沒有相應賠償條款,當裝修遭遇延期,業主的權益往往難以得到保障。對此,有專業人士提醒,對於裝飾公司提供合同中未約定違約責任的,業主可與其簽訂一份補充協議,並用民法典賦予的權利和義務來為自己維權。

索要賠償金 其實有點難

原打算辛丑牛年春節在新居里過,而現在距春節僅剩30多天,裝修施工才完成一半多一點,“入住計劃肯定泡湯了,春節前能把基礎裝修搞好就不錯了。”1月4日,新居位於南陽市城區文華新天地的郭先生向記者大吐苦水。原來,郭先生的裝修去年9月就已開始,而這之後工地上往往只有一兩個工人,還總是三天打魚兩天曬網。他雖屢次催促裝修監理,但效果均不明顯。

眼看工程出現延期,郭先生便想索要延期違約賠償,卻被拒絕。“合同中沒有這一條,何況我們籤的是‘半包合同’,瓷磚、潔具、櫥櫃等主材都是業主自己提供,工期很容易受到材料進場時間的影響。有時候材料不能及時到位,工人就會被派到其他工地去,這在行內是正常的事。”裝修監理這樣向郭先生解釋。

據記者瞭解,家裝遭延期的情況每年春節前都比較普遍,在很多業主看來,工期拖延十天半個月已算正常,而在工期被拖延後,真正去索要違約金的業主更是少之又少。不少業主抱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又考慮家裝後續保修還要找裝飾公司,不想在這上面過多糾纏弄得不愉快。

合同有漏洞 責任不清晰

“裝修延期暴露了一些裝飾公司在工程施工方面存在管理鬆散的問題,而裝修合同上這方面的約束責任不清晰,也成為少數公司不按約定如期完工的原因之一。”市房產服務中心裝修裝飾發展科科長魯曉如是說。據瞭解,業主簽訂裝修合同時,一般都採用裝飾公司出具的合同範本,而在這類合同範本中,往往只有針對工期的約定,而對施工延期的違約責任則並不完善。記者在某裝飾公司的裝修合同上看到,關於施工期的約定,除了起止日期外,僅僅約定“乙方(裝飾公司)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全部施工及安裝專案,增加專案以及出現由於天氣、水電等人力不可抗拒之因素的情況,雙方進行協商將工期相應順延。”而對於延期違約金,則隻字未提。

在採訪中,一些裝飾公司的負責人向記者表達了他們的看法。他們大多表示,施工延期也不是公司故意為之,工人緊缺早已是不爭事實,而且一時很難緩解,很多時候也是身不由己。這樣的說法難以得到業主的認可,曾經遇到過家裝延期的劉女士認為,明明知道工人排程已非常緊張,但裝飾公司依然到處攬活,導致工人更加緊缺,工程延期便成家常便飯,裝飾公司的管理也因此陷入惡性迴圈。

面對裝修施工頻頻延期的狀況,業主應該如何應對?市消費者協會秘書長黃宗幸提醒,家裝合同是業主和裝飾公司雙方協商而成的,對於裝飾公司所提供的格式合同中不利於自己權益保護的條款,業主應及時提出並協商予以修改補充。對未在其中提及延期賠償等問題的合同,業主可與裝飾公司簽訂一份《補充條款》,對工期延誤等違約行為進行約定,約定因裝飾公司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應給予相應的賠償。他特別強調,民法典已經施行,其中規定用格式條款訂立合同時,應遵循公平原則確定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隨著法律的保護和消費者維權意識的提高,那些“霸王合同”“霸王條款”必將逐步退出歷史舞臺。(全媒體記者 陳向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