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一女子花了8000多塊錢, 買了一部華為摺疊機

福建,一女子花了8000多塊錢,買了一部華為摺疊機,哪成想,剛用了12天,女子發現手機摺疊處的膠條竟然斷裂了!女子說,為了買這款高階機,她每天省吃儉用,從不敢亂花一分錢,攢了幾個月的錢,她終於買到了夢寐以求的手機。

拿到手機的第一天,她欣喜若狂,但又捨不得用,就很少頻繁合上摺疊屏。偶然的一天,女子摺疊手機時發現,手機的轉軸處的膠帶便露出兩條明晃晃的黑帶,只要一折疊,黑帶的兩個斷點便裸露在外面,特別難看。

福建, 一女子花了8000多塊錢, 買了一部華為摺疊機

雖然目前來看,手機的質量問題暫時沒問題,但女子非常懷疑膠條斷裂會影響手機螢幕的使用期限,於是,女子找到手機專賣店索要說法。

但售後人員告訴女子,膠帶單純就是一個裝飾品,膠帶斷裂並不是手機的質量問題,不在保修範圍內,而且,如果沒有外力因素,膠帶是不會斷裂的。

售後人員的意思是,膠帶斷裂是由於女子的個人因素造成的。他還表示,如果女子堅持要維修的話,就要換屏,因為膠帶與螢幕相連,無法單獨更換膠帶,維修費大概是3000多塊錢。

福建, 一女子花了8000多塊錢, 買了一部華為摺疊機

很顯然,女子並不認同售後人員的話,女子說,對於這部新手機,她愛不釋手,難道會使出渾身解數,就為了把膠帶撕斷嗎?難道還有這種消費者嗎?

因此,女子的訴求是要求專賣店給她出一份說明,證明膠帶斷裂與機身沒有任何關係,並免費維修手機。

1、這件事曝光後,網友為此吵得不可開交,有網友認為,說實話,支付8000多塊錢,買個手機,這費用已經不低了,畢竟幾百塊錢的手機也能用很久。

也有網友認為,手機拿出店裡,膠條出現問題,這誰的過錯都說不清楚。

福建, 一女子花了8000多塊錢, 買了一部華為摺疊機

無疑,網友無論是認為專賣店有錯,還是女子有錯,但都指明瞭一個方向,那就是正常情況下,手機的膠條不可能斷裂。

而我認為,無論是誰的錯,但既然女子花了高價買了手機,手機專賣店就得為女子提供等質量的手機服務,這是前提。

2、從法律上來說,專賣店將全新、完好的手機交給女子,女子支付了手機款,雙方成立買賣合同關係,因此,雙方都得按照法律規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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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577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然而,從手機專賣店的說法來看,其並沒有違約,因為如果沒有外力拽拉,手機的膠條就不會斷裂,現在斷了,肯定是受過某外力作用導致的。

如果確實是這樣,專賣店確實不需要承擔責任,因為這是女子的個人行為導致的,與專賣店無關。

但是,我國《民法典》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對於這個問題,由於手機專賣店主張是由於外力因素損壞的,就應當由專賣店承擔舉證證明責任。如果專賣店證明不了,就只能推定手機本身存在問題,仍然需要專賣店承擔責任。

至於售後人員表示膠條純屬是裝飾品,與手機質量無關,這種說法顯然站不住腳,因為女子購買手機時,膠條與手機屬於一個完整整體,不可分割。售後人員也表示,如果需要更換膠條的話,連同手機螢幕也需要一起更換。

福建, 一女子花了8000多塊錢, 買了一部華為摺疊機

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消費者可以依照國家規定、當事人約定退貨,或者要求經營者履行更換、修理等義務。

所以,如果專賣店無法舉證證明確實屬於人為因素導致的,專賣店就得免費為女子更換膠條。

3、最後,你覺得手機專賣店需要為女子免費維修手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