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管理師就是經濟師考試的一個專業方向。
人力資源管理師,是我國職稱考試之一。要取得“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需要參加“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發放合格證書。獲得初級、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即可認定具備助理人力資源管理師、人力資源管理師職稱。人力資源管理專業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
“人力資源管理專業和智慧財產權專業分別頒發相應級別的人力資源管理師證書和智慧財產權證書”。這意味著經濟師人力資源管理專業獲取證書後有經濟師和人力資源管理師兩種效力。
初級:凡從事專業經濟工作,具備國家教育部門認可的高中(含高中、中專、職高、績效、下同)以學歷,均可報名參加初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中級:
(1)中等專業學校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0年,取得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含1992年年底以前透過國家獲得經濟員資格或1993年1月6日前按照國家統一規定評聘的初級經濟專業職務):
(2)大學專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6年;
(3)大學本科畢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
(4)獲得第二學士學位後或研究生班結業後,從事專業工作滿2年;
(5)獲得碩士學位後,從事專業工作滿1年;
(6)獲得博士學位。
高階:
(一)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10年;
(二)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畢業,或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資格滿5年。
(三)具備博士學位,取得中級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後,從事與經濟師職責相關工作,滿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