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第一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

德意志民族的國家出現距今一千多年以前。最早的前身是日耳曼部落的法蘭人,建立的法蘭克帝國,該帝國在查理曼大帝達到了頂峰,但是沒有形成中央集權,地方權力過於強大,再加上當時歐洲蠻族入侵,帝國很快走向分裂。以帝國東部疆土為核心的東法蘭克王國成為早期德意志國家的雛形。

德意志第一帝國 神聖羅馬帝國

查理曼帝國

“德意志”原指流行在萊茵河右岸、與羅曼語相對的一種民間方言,9世紀中葉泛指這一語言的使用者日耳曼人,11世紀後開始被用以特指德意志國家和人民。德意志國家最初由五大部族公國(薩克森、法蘭克尼亞、士瓦本、巴伐利亞和洛林)發展而來。

10世紀中葉,隨著統一王權的肇興,開始演變為一個相對穩定的國家實體。962年,德意志國王奧托一世(936—973)在羅馬加冕稱帝,從此名義上包括北義大利在內的德意志國家就被稱作“神聖羅馬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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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聖羅馬帝國

但是這個帝國從一開始就有名無實,取得羅馬帝號並沒有賦予德王統治義大利的實際權力,相反卻因為維持帝冕所承擔的義務,分散了統治德國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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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托一世

從奧托一世起,歷代德意志國王都圍繞加冕和謀求對義大利的統治,反而不注重德意志內部統治,導致了德國無法形成中央集權的政體,終於在1254年起,德意志皇帝絕嗣,德國曆史處於無國王的大空位時期(1254—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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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空位時代

持續性的混亂維持了19年,直至1273年,在教皇贊助下,哈布斯堡家族的魯道夫(1273—1292)登上王位,神聖羅馬帝國才出現名義上的元首。

魯道夫試圖重建帝國的統一,但是德國地方勢力強大,魯道夫成為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也是各方勢妥協所產生的,皇權十分有限,德國在諸侯分裂的影響下,德國形成了一種公國聯盟和君主選舉的體制,這一體制在1356年查理四世時期頒佈的《黃金詔書》中得到法律上的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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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詔書

依照這個詔書,德國皇位將由七位大諸侯透過選舉的方式產生。選帝侯擁有對自己領地的最高統治權,不得分割並實行長子繼承製,皇帝不得干涉。皇帝賜給城市或任何人的權利,如有損選侯的利益,均屬無效。

《黃金詔書》是對中世紀德國政治分裂在法理上的確認,使得德意志六百餘年中不得統一。王權得不到加強,諸侯和教皇的權力得到加強,詔書的法律效力一直延續至1648年,深深影響了德國統一以前的發展歷程。

德國政治分裂是皇權與教權長期鬥爭的產物,教皇為教權至上的理論所鼓舞,把意志強加於歐洲各主要君主,挑撥他們之間的關係,使教廷作為一支重要力量發揮了前所未有的政治威力。

教皇過度地捲入歐洲政治的漩渦,使教權發揮出空前的政治化功能的時候,他們偏離拯救人類人類的使命,成為了和世俗諸侯一樣的封建領主,去獲取財富,維護自己的利益,用贖罪券去騙取民眾說買這些贖罪券他們的親人會得到救贖,販賣所謂的聖物,騙取教眾的財富,道德敗壞,終於在馬丁·路德開始的九十五條綱領下,發起對教會的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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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丁路德

不到10年時間就不可阻擋地粉碎了教皇在基督教世界權威。在德意志,新的信仰不脛而走,天主教再度進行分裂,分裂出了新教。

但是當時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信仰天主教,未能借助這次宗教改革,教皇的權力削弱,來進行中央集權加強德國的統一,德國的皇帝更像是一個教派的領袖加強去鎮壓新教,天主教和新教矛盾加深,帝國更加動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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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分裂

從1546年起,以“施馬爾卡登同盟”著稱的新教諸侯與以皇帝為首的天主教同盟之間的矛盾迅速發展,很快演變為區域性戰爭。皇帝查理五世(1519—1556)傾其全力鎮壓新教的叛亂,力圖恢復天主教的傳統地位,但在內外反對勢力的干預下,天主教同盟最終為新教邦國所敗。

1555年,雙方簽訂《奧格斯堡宗教和約》,以確認“教隨國定”的原則,達成暫時妥協。

《奧格斯堡宗教和約》是皇帝對諸侯的巨大讓步,標誌新教路德宗的諸侯國的權利獲得完全勝利。由於帝國的每一邦國可依據“教隨國定”的原則選擇自己的信仰,路德新教就獲得與天主教平等的合法地位,新教諸侯也藉此贏得與皇帝分庭抗禮的法律依據。

自此德意志正式裂變為相互對峙、充滿矛盾的兩大世界,最終經過半個多世紀的對抗衝突,至17世紀初,因波希米亞的糾紛演變為災難性的三十年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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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戰爭

三十年戰爭(1618—1648),是在德意志土地上發生的歐洲大混戰,由德意志國內的新教和天主教對立進而引發了歐洲各國在德意志土地上的歐戰。

接下來怎麼樣我們下一講再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