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處方卻銷售處方藥

今報柳州訊(記者廖豔明)12月15日,柳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公佈了2020年該局行政處罰案件資訊(第34期)。其中,柳州市龍騰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德源堂藥店、柳州市楚仁堂大藥房,因無處方銷售處方藥,還提供虛假的處方記錄,最後被處以罰款1000元的行政處罰。

11月20日,執法人員對柳鋼松泉小區的龍騰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德源堂藥店進行檢查,發現該藥店於4月至11月期間,對外銷售有處方藥乙醯螺旋黴素片、鹽酸左氧氟沙星膠囊等處方藥,但不能提供銷售上述處方藥品的處方。之後,該局立案調查,卻發現該藥店提供的“處方謄抄簿”處方記錄不真實。

11月12日,執法人員在長塘鎮青茅村柳州市楚仁堂大藥房進行檢查,從藥店謄抄處方記錄中調取阿昔洛韋凝膠等4種處方藥的部分處方記錄,並提取向醫院調查取證,查實上述資訊均為虛假。經查明,該店6月至10月對外銷售有上訴藥品,但不能提供處方,屬於無處方銷售處方藥。

上訴兩家店無處方銷售處方藥品種範圍廣、數量多、違法行為跨度時間長,提供不真實的“處方謄抄簿”,存在主觀故意,屬於情節嚴重。兩藥店違反了《藥品流通監管管理辦法》等規定,最後都被罰款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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