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一個人做危險的事情,次數多了總會傷害到自己,這種傷害的大小,視所做事情的危險程度而定。一個人如果做違法犯罪的事情多了,那麼迎接自己的一定是身敗名裂和法律的嚴懲。
上世紀七八十年代,在北京市出現了一個狡詐如狐的犯罪嫌疑人,在十年時間內強姦盜竊搶劫作案380起,最終落了個被抓槍決的下場。
“老流氓”現身
1972年的一個夏夜,在北京市朝陽區十八里店某處,一名婦女在家獨自照顧孩子,一個蒙面男子闖了進來,對其實施了強姦。
案發時,被害女子處於極度恐慌中,只記得歹徒說自己叫“老流氓”,而沒有記住嫌疑人的任何體貌特徵。因確定不了歹徒身份,該案的偵破陷入了擱淺狀態。
從此之後,在北京市,以朝陽區雙橋為中心,頻繁發生類似案件,作案人每次作案都自稱老流氓,但以當時的條件,破案十分困難。老流氓之名,長時間以來,成了當地人夢魘一般的存在。
狡詐如狐
嫌疑人不但膽大包天,而且狡詐如狐,多次躲過公安人員的抓捕。
有一次,三百多名民兵埋伏在幾個發案的村子外圍,只等嫌疑人進入村子,然後來個甕中捉鱉。
夜幕降臨後,民兵各就各位,都瞪大了眼睛盯著入村的路口,然而一直未見嫌疑人進村。
夜深時,村子內卻突然傳出了被害人的呼救聲,民兵們反應過來後馬上衝入村子,混亂中對歹徒展開了搜捕,村子裡大多數地方沒有電燈,民兵摸著黑一直搜尋到天不亮,也沒有找到歹徒,只得放棄。
原來歹徒在民兵埋伏之前就潛入了村子,等民兵們埋伏到了村外,村內就空虛了,正好方便他作案。歹徒作案後,民兵衝進村子到處搜捕,卻始終找不到他,以為他已趁亂逃出了村子。事後才知道,他根本就沒有離開村子,而是鑽進了被害人家中的草垛裡面藏了起來,等天亮安全之後,他才離開的村子。
嫌疑人心狠手辣、狡詐奸猾、不知收斂,在十年間屢屢作案,又屢屢順利脫逃,使得他越發囂張狂妄,雖然心知被抓後就難逃一死,但多年來養成的作案習慣,又讓他無法自拔地繼續作案。
多行不義
1981年的一天,嫌疑人竄至一供銷社搶劫作案,得手後剛出門口,供銷社的女營業員就大喊搶劫了,一個退伍軍人恰好走到此處,嫌疑人撒腿就跑,退伍軍人立即追了上去。
嫌疑人一路狂奔,退伍軍人緊追不捨,最後硬是在追出了十多公里後,將嫌疑人追上抓了回去。
嫌疑人名叫李寶城,被關進了拘留所,警方忙於其他事情,20多天都沒有提審他。
李寶城心中犯嘀咕,自己作下了那麼多大案,20多天警察都不問自己,是不是他們在醞釀著一個大招用來對付自己,他決定試探一下,對看守人員說他要交代一起自己作下的盜竊案,請求提審。
警方在審查中,發現李寶城交代的這起盜竊案,正是“老流氓”作下的系列案件之一,進一步審查,確認這個李寶城就是十年來自稱“老流氓”的那個歹徒。
半年後,李寶城被執行死刑。
小結
李寶城自稱“老流氓”,他的所作所為也確實是流氓行徑。十年來,李寶城作下308起案件,可見那十年他不是在作案,就是在作案的路上,長此以往,他本人的惡性瀰漫全身、深入骨髓,不但給無數的被害人及其家庭造成了無法撫平的創傷,最終自己也“毒發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