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北京命案回顧:天上人間花魁隕命案,至今16年仍未破案

2010年5月11日晚,朝陽警方兵分四路,突擊清查了天上人間、名門夜宴、花都、凱富國際等4家豪華夜總會,當場查獲有償陪侍“小姐”557人,另外還檢查到四家豪華夜總會在消防安全上也存在有安全隱患,從而被依法勒令停業整頓6個月。

其中“天上人間”在北京城是相當有名,甚至全國人民也都多多少少都聽說過有關它的傳說,比如這裡的陪酒女郎不少是來自於北京高校,碩士學士都有,而能在天上人間消費的,必定是身價不菲的富豪。

天上人間曾經的大老闆覃輝,則與美女李嘉欣有過一段緋聞,並且因此成了娛樂名人,值得一提的是,覃輝於2005年退出了天上人間,而這一年,“梁海玲案”發生。

2005年北京命案回顧:天上人間花魁隕命案,至今16年仍未破案

梁海玲是天上人間四大花魁之首,她於“天上人間”商標申請的第二年進入了該豪華夜總會,儘管不是該夜裡總會里最漂亮的“小姐”,但她留給別人的印象通常是“會做人、會做事”。從1996年至2005年,梁海玲在天上人間待了10年,收入不菲,並且梁海玲沒想過一直待在天上人間,靠做“小姐”生活,她自己還與一些知名的老闆做生意,其實有償陪侍“小姐”不過是梁海玲的副業。

而天上人間發展至2005年,到了其最巔峰時期,梁海玲也是混得風生水起,但她的這一切卻戛然而止,2005年11月,梁海玲被發現慘死家中,死因系勒死。由於警方調查到梁海玲卡上的鉅款被轉走,因此初步推定為謀財害命,與梁海玲關係最為親密的人很有可疑。

一時間,有關梁海玲包養的兩名情夫被傳得沸沸揚揚,據瞭解,梁海玲的情夫每月可從她那拿到2萬元,不過情夫謀財害命這條線索最終不了了之,梁海玲案至今16年依舊未破案。其實不止該案撲朔迷離,就連梁海玲這個人,對於外界而言都是一個大謎團。

梁海玲出生何地?有著怎樣的成長經歷?因何進入天上人間?外界一概不知。如果不是梁海玲被發現死在家中,其“天上人間第一花魁”的名聲也就未必傳得這般廣泛,並且很多人只知其名,並不曾看過其相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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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梁海玲的個人資訊愈發神秘,以及她曾工作的地方不同尋常,自然容易遭人非議,出現了諸多說法,比如梁海玲知道許多不為人知的秘密,天上人間就好比一處泥潭,一腳踏進去,就難以撇乾淨,哪怕梁海玲後來家財萬貫,死後被清理出1000萬元的個人遺產,可依然難逃悲慘命運。

不過樑海玲的屍體並未出現有被虐待、被侵犯的痕跡,因此梁海玲死於仇殺或兇手貪圖美色的可能性並不是很高,那到底是誰想要梁海玲的性命?該案中種種沒有答案的地方令人生出無限想象,也有人猜想過,梁海玲作為天上人間第一花魁,容易遭他人嫉恨,從而死於非命。

而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殺人罪侵犯的客體的是他人的生命權,而生命權是公民最根本的人身權。保護公民的生命權不受非法侵害,是我國法律的首要任務。在司法實踐中,情節較輕的故意殺人罪主要包括:

(1)義憤殺人;(2)激情殺人;(3)受囑託殺人;(4)幫助他人自殺;(5)生母溺嬰,即出於無力撫養、顧及臉面等不太惡劣的主觀動機而將親生嬰兒殺死;(6)防衛過當;(7)避險過當。

情節嚴重的故意殺人罪,應當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如出於圖財、奸yin、對正義行為進行報復、毀滅罪證、嫁禍他人等卑劣動機而殺人等。

但外界能夠知道的是,梁海玲生前曾包養過兩個情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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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此案到底何時才會大白於天下,梁海玲究竟因何給自己招來了殺身之禍?目前尚未可知。不過很多人對夜總會的印象並不是很好,通常較為負面;而天上人間作為北京城數一數二的豪華夜總會,自然是帶給了外界更多的神秘感,認為在其中發生什麼事情,都是有可能的。

但就算天上人間再神秘莫測,只要是觸犯了法律,還是會受到相應的處罰,朝陽警方的業務能力,外界也是有目共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