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姐巧計擒群盜

王知軍本是河南人,金兵南侵,北宋滅亡,他帶著全家顛沛流離,於南宋紹興年間輾轉到了江西,寓居於新淦縣外的青泥寺中。該寺距縣城頗遠,又很偏僻,強盜們經常作案,他們發現王家資財頗豐,當然不會輕易放過。這天傍晚,王知軍設宴招待客人,直到半夜才散席,老兩口都喝醉酒睡覺了。過了一會兒,二三十個強盜闖進宅院,把王知軍的子女及婢僕們都捆綁起來,逼著他們說出財物的藏處。有個婢女嚇壞了,叫道:“主管家中事務的是藍姐,只有她一人知道,我們什麼也不清楚呀。”藍姐原來也是個婢女,王知軍見她聰明伶俐,便讓她主管家務。這時她站出來說:“主人家所有的資財確實都掌握在我手中,諸位壯士既然想得到它,我也不敢吝惜。不過,我的主人與主母年紀大了,又都睡得很香,希望諸位不要驚動他們。”群盜高興地說:“我們只要得到錢財,何必要驚動你的主人主母?”當即替藍姐鬆了綁。藍姐便點了一支蠟燭,引著群盜進入西邊一間偏屋,指點著床上的一些竹箱說:“這裡面是酒器,這裡面是綵綢,那裡面是衣服、被子……”並把鑰匙交給了強盜,讓他們隨意自取。強盜們喜出望外,就拆掉被絮,做成個大布袋,七手八腳地把各種器物雜亂地塞進裡面。蠟燭燒完了,藍姐就再點上一支。強盜們一直忙亂了將近一個時辰,才得意洋洋地滿載而去。

藍姐巧計擒群盜

強盜們一走,藍姐就替大夥兒解開綁縛的繩子。過了好一陣,王知軍也醒了,藍姐向他稟報了遭劫的經過。王知軍見大半生積蓄的財物被搶劫一空,又悲又怒,一大早就到縣衙報了案。縣令見案情重大,又申報到郡裡。王知軍鬱憤成疾,藍姐卻悄悄地安慰他說:“主人不必憂慮,要捕捉這批強盜並不難。”王知軍大發脾氣,罵道:“你一個婦道人家,知道什麼?這夥盜賊四處流竄,很難捕捉。你既已將我家所有財物都指點給他們了,又來說風涼話,實在可惡!”藍姐答道:“婢子怎敢說風涼話?這二三十個強盜都穿著布袍,婢子舉著蠟燭時,已在他們的後背都淋上了蠟燭油。現在只要憑著這燭油汙痕去辨認,一定能捉住強盜。”王知軍一聽有理,就將這條線索稟告了官府。官府便派出大批捕快,到各熱鬧之處辨認。果然不到兩天,就在某牛肉鋪前捉到了七個背上粘有燭油的盜賊。再從這七人身上開啟缺口,又順著蹤跡輾轉搜尋,結果二三十個強盜都落入了法網,起出的贓物不計其數。王知軍家的財物自然也都在內,終於一件不缺的歸還了原主。

【點評】

此文載於南宋洪邁的《夷堅志·丙志》卷十三,著意刻畫了藍姐的大智大勇:挺身而出,從容與群盜周旋,是其勇;秉燭“助盜”,巧滴燭油於其背,是其智。群盜根本未把一介婢女放在眼中,又垂涎於財物,怎會注意到燭油滴背這個細節?即使注意了,又怎會料到這竟成為破案的線索?試想,當事人倘若無智,徒逞血氣之勇怒罵群盜,誓死不從,則除了自身甚至全家受盜傷害外,並不能阻其劫財;倘若無勇,見盜瑟縮,趨奉唯恐不及,又怎能巧運機謀,誘使群盜落入陷阱?

當今的盜賊們更加狡猾,作案手段也更加兇殘,為害尤烈。要制伏他們以維護社會治安,除了加強法制外,還需要一大批敢於與其鬥爭而又善於鬥爭的智勇雙全之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