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政務服務網釋出行政處罰資訊,資訊顯示:某專利代理事務所在收到整改要求後,當事人未認真整改,致使164件疑似非正常專利申請未撤回,且對其餘當事人代理的專利申請未進行全面自查,致使2021年5月第二批非正常申請通報中,涉及當事人代理的疑似非正常專利申請達415件。綜上,當事人涉嫌代理疑似非正常的專利申請達1192件。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並罰款人民幣貳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浙市監處罰〔2021〕3號;
案件名稱:
杭州XXX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管理規定的行為案;
被處罰物件名稱:
杭州XXX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
被處罰單位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某;
主要違法事實:
2021年2月22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以《國家智慧財產權局辦公室關於浙江省專利申請相關問題的通報》(國知辦函保字[2021]161號)反映我省存在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非正常專利申請情況,其中,涉及當事人代理的疑似非正常專利申請達777件。
在收到整改要求後,當事人未認真整改,致使164件疑似非正常專利申請未撤回,且對其餘當事人代理的專利申請未進行全面自查,致使2021年5月第二批非正常申請通報中,涉及當事人代理的疑似非正常專利申請達415件。
綜上,當事人涉嫌代理疑似非正常的專利申請達1192件;
行政處罰種類、依據:
其他違反智慧財產權管理規定的行為;
行政處罰內容:
1、責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
2、罰款人民幣貳萬元;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
處罰決定;
行政處罰履行期限:
行政處罰機關名稱: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日期:
2021-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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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源:浙江政務服務網 編輯:智慧財產權進行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