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漢辱罵一品大員,9個月後醉漢被判死罪,那位大官卻說與他無關

封建社會,因法律制度不完善,再加上官官相護,平頭百姓若是得罪了當朝大員,可是吃不了兜著走。什麼“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更化為一紙空談。

然而,明朝中期,擔任翰林院編修、翰林學士的內閣重臣呂原,卻被一位醉漢當面辱罵。約過了9個月之後,這位醉漢因觸犯刑法被判死刑。

此時呂原卻對下人說,那位醉漢之死與自己無關,若是9個月前,他能對那名醉漢進行及時敲打,或許就不會引發如此慘劇。

那麼,這位當朝大員呂原,為何被一位小小的醉漢當面辱罵,還能保持心平氣和?呂原是否真的沒聯合其他人,構陷這位醉漢呢?

醉漢辱罵一品大員,9個月後醉漢被判死罪,那位大官卻說與他無關

呂原出生於公元1418年(明成祖永樂十六年),他是浙江嘉興人。呂原自幼隨父親居住在景州,從小喜愛讀書,博古通今。與人交談時能對答如流,其寫作功底十分了得。

明英宗朱祁鎮正統七年(公元1442年),呂原考中進士,被授予翰林院編修,從此進入仕途。

明代宗朱祁鈺執政時期,呂原被擢升為侍講學士,兼任中允。奪門之變後,呂原沒有與李賢、石有貞等人沆瀣一氣,而是保持中立。

明英宗朱祁鎮復辟,繼續對呂原委以重任,將其升為翰林院學士。和大家簡單介紹下,何為翰林院學士?翰林學士乃古代官名,宋、明時期,翰林學士為翰林院最高長官。翰林院是負責幫助皇帝起草詔書,統籌國家大事的重要機構。

大家也可以這麼認為,翰林院學士就是當朝丞相,手中握有實權,一般能擔任翰林學士的,無一不是皇帝心腹,其本人更要滿腹經綸,能處理一應大事小情。如此說來,將呂原比作當朝大員也是絲毫不為過。

醉漢辱罵一品大員,9個月後醉漢被判死罪,那位大官卻說與他無關

據明朝文人馮夢龍所著的《智囊全集》一書明確得知,公元1457年,也就是明英宗復辟當年,呂原獲得批准,返回故鄉省親。

大家想想,呂原已然位極人臣,歷來素有清名。此番呂原迴歸故里,那些八竿子都打不著的親戚,都希望能攀上這層關係,從呂原那裡討得一點好處。

迴歸故鄉的呂原,深受鄉里鄉親的敬仰尊重。某一日,呂原正在家中接待多年未曾來往的親戚好友,有一位同村的鄉下人,也跟著人群來到呂原府邸。

此人突然破口大罵呂原,說他草囊飯袋之輩。這位村民滿嘴酒氣,臉色漲得通紅,很明顯,他是喝了不少酒,才敢當面辱罵呂原。當時,呂原家裡的下人已經擼起袖子,揚起拳頭,準備給這位醉漢一番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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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此時,呂原卻讓他們不要與這位醉漢計較。醉漢哪見過這種陣勢?一來二去,酒也醒了大半,慌不擇路離開了呂府。

大約過了9個多月,早已返回京城的呂原,接到一封友人信件時,才突然知曉,當初與他發生糾葛的醉漢,因觸犯死罪而入獄,不日便要被推出午門斬首。

而這封信件的內容,從話裡話外都透露著,醉漢之所以會被判處死刑,似乎與呂原有關聯。說得更直白點,給呂原寫信的這個人覺得,這叫“君子報仇,十年不晚”。畢竟呂原身份尊貴,也不好當面將這位醉漢如何如何。

等返回京城騰出時間來,才慢慢與他計較。不過,呂原當即對身邊下人說,他與這件事情毫無關係,這位醉漢肯定是因為平日裡品行不當,才觸犯死罪入獄。

甚至呂原還非常後悔道:

"假使當初稍微和他計較,送去官府責問,施以小小的懲罰,可以給他很大的警戒。我只想到保持自己的厚道,反而養成他的惡行,而陷入死罪的地步,這是我的失察。

從這段話來看,呂原反而責怪自己,當初為何不將那位醉漢送去官府責問。經過敲打之後,那位醉漢說不定便能收斂心性。也不至於犯下如此滔天死罪。

可問題就來了,雖然俗話說”宰相肚裡能撐船“,那位醉漢當面辱罵了呂原,呂原沒與他計較,已是法外開恩。為何這位當朝大員又突然後悔起來呢?

醉漢辱罵一品大員,9個月後醉漢被判死罪,那位大官卻說與他無關

按照《智囊全集》作者馮夢龍的說法

:"醉酒鬧事者是惡習,必須要讓他受到深化的賞罰教育,才能使他改正向好。"

這段話的意思是,有智慧的賢者不能獨善其身。如果遇上情理之外的事情,應當以人情,還有法理雙重考慮實施措施。

大家可以這麼認為,呂原是名揚海外的大清官,更是人人傳頌的”仁者“。而呂原卻沒有及時制止那名醉漢,其目的只是想保持自己厚道,反而養成了他人惡行。這也違背了,孔子提倡的君子之風。

有道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呂原此種行徑,就是妥妥的明哲保身。呂原其修為與那些開宗立派,著書立說的宗師還差得遠呢。

醉漢辱罵一品大員,9個月後醉漢被判死罪,那位大官卻說與他無關

如此說來,《智囊全集》對於呂原此種行為是持否定態度。對於現代人而言,明哲保身其實是個褒義詞。何況呂原位極人臣,手中握有權柄,不與醉漢計較,更能彰顯他的高風亮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