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窮人娶不上媳婦,如何延續香火?他們的辦法有違倫理

古語有云:不孝有三,無後為大。古代人對於自己的後代總是充滿了期盼的,所以重男輕女的思想也很重。

對於朝廷來說,人口的數量問題,也是需要解決的大問題。但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娶到媳婦的,對於一些窮苦人家來說,娶妻是個巨大的負擔。

清朝窮人娶不上媳婦,如何延續香火?他們的辦法有違倫理

清朝時期為了節省自家的開支,延續香火,民間開始盛行“典妻”的風俗。

一、“典妻”的含義

“典妻”就是指把自己的妻子當成一件物品,進行典當以獲取錢財的一種方式

根據妻子的相貌和生養情況開出不同的價格,再透過簽訂“典妻婚”契約這種方式,進行交易。

“典妻”分為活契和死契兩種,活契是指約定賣身時間和贖身時間,一般來說最長是五年的時間,

在這段時間內,妻子必須完成為買來自己的夫家繁衍後代的任務,如果沒有完成也能夠被重新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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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契主要是被典當的妻子在完成自己的任務後,

自己本來的夫家沒有及時拿出當初約定的錢財來為自己贖身,

妻子就會被預設為買家的終身妻子,甚至還會面臨再次被典當的情況。

在履行契約的時期內,妻子必須與原本的夫家斷絕一切來往,哪怕是有孩子也不能探望,

只能生活在現在的夫家。妻子必須像嫁入的媳婦一樣,還要做重活和家務。

在清朝時期人們重男輕女的思想越發嚴重,男尊女卑

。女子被“未嫁從父,出嫁從夫,夫死從子。”的三從四德所束縛,根本沒有自己的話語權,無從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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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典妻”不屬於正式的嫁娶,但是也要經過媒人介紹,雙方父母見面,下聘禮等環節的

“典妻”雖然是由民間流行而來,多發生在窮人身上的事情,但是也不乏一些富人家的小妾得不到主人家的喜愛或者不能生育而被典當。

二、“典妻”的來源

在封建王朝時期,朝廷很重視人口的問題,所以總會想盡辦法來充實人口。

對於一些家庭貧困無奈打光棍的人,朝廷大多都會透過官媒來為對方牽線搭橋,解決婚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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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朝代對於女子出嫁的年齡也有一定的限制,

比如15歲之前不能出嫁者,予以罰款,更有甚者還會影響到父親、兄弟的官運。

當時的婚姻嫁娶都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很多人在結婚前根本沒有見過對方。

但是官媒消耗巨大,一般的地方根本負擔不起,所以“典妻”的風俗也就應運而生。

最初“典妻”是從漢朝興起的,在官媒的影響下,只在小範圍中盛行。

清朝時期,國家內憂外患,朝廷根本無力支援官媒的發展和執行

窮人家娶不到媳婦的情況越發嚴重,為了滿足自身的需要,“典妻”逐漸發展到了全國的範圍,甚至成為了一種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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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最基本的生活都得不到保障,

一方面為了家中少個人吃飯節省開銷,另一方面透過典當妻子的做法,可以收穫一些錢財來養家餬口

,很多窮苦家庭為了生活只好出此下策。

三、“典妻”的危害

在清朝時期透過“典妻”確實挽救了一些人的性命,也讓人口得到了發展,但是這種行為違背了最基本的倫理道德,還讓被典當的妻子們承受了巨大的痛苦。

清朝時期,人們的思想大多保守,處於社會劣勢的女性更是以“從一而終”為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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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典當的妻子不僅僅要承受自己思想上的壓力,還要淪為被眾人指指點點的物件

妻子們被當成生育的工具進行交換,

從被迫害到生兒育女,每一步都會對身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

在醫療條件低下的古代,很多女子生孩子就相當於在鬼門關走了一趟,她們需要冒著死亡的危險來為買家生下孩子,身體承受巨大的痛苦。

在典當期間,妻子們被迫與自己在原本夫家的親生骨肉分離,再也不能見一面。

而處於幼年時期依賴母親的孩子突然間失去了自己的母親的關懷與照顧,更是難以接受。“典妻”這對於母子雙方來說,都是非常殘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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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典妻”結束後,妻子就要放下自己在買家的一切,

重新回到自己的原本的家庭,就連親生的孩子也在沒有半分瓜葛。孩子本是母親身上掉下的一塊肉,對於母親來說孩子難以割捨。

有的孩子從一出生就失去了自己的親生母親,

一輩子沒有得到來自母親的關愛。從小在鄰里的嘲諷中成長,造成孩子一輩子不可磨滅的心理陰影。

在被典當的時間裡,妻子被當成工具,不僅得不到很好的照顧,還要承受來自生活的重擔,

更有甚者還要承受來自買家的責罵,沒有在有限的期限中生出後代的女子,還要被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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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典當的女子承受著來自精神和身體上的雙重壓力,

還要在回到原本的家庭後迎來世俗的眼光和議論、夫家的嫌棄和白眼,即便身不由己,也沒有辦法無從反駁。

“典妻”的發展在一定程度上破壞了當時的社會秩序,

雖然經過了簽訂合約的步驟。

依舊出現了很多人不想遵守契約的規定,導致買家與賣家之間,原配夫妻之間,典當夫妻之間出現了很多的矛盾,導致命案的發生,引起了很多社會不安定的現象。

清朝的窮人沒有足夠的錢財娶上妻子,常常透過這種“典妻”的方式來繁衍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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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實質上來說,這種方式是一種人口買賣的體現,

各朝各代都明令禁止,但在戰火紛飛的清朝,朝廷也分不出心神來管理,只能任由“典妻”盛行。

“典妻”的行為在清朝盛行,一直到民國時期也沒有停止,很多偏遠地區依舊在偷偷施行這種制度,

直到新中國成立之後,女性的地位隨著思想的解放逐漸上升,這種有違人倫的行為才逐漸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