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雖未必有,但類似制度卻存在

1994年上海歷史博物館薛理勇先生髮表《揭開“華人與狗不得入內”流傳之謎》一文,這這塊木牌的真實性表示懷疑,認為“純系誤傳”,結果引起軒然大波。

對於這塊刺激億萬中國人的木牌,在當時報紙和照相技術已經很成熟的時代背景下,沒有一張照片,沒有一次公開報道,這本身的確很有疑點。但是雖然沒有公開報道,但是在文人的筆記中卻有相關記載。周作人先生《公園之感情》就寫道:“上午乘車,晤封燮臣,同至十六浦,途中經公園,地甚敞,青蔥滿目,白人遊息其中者,無不有自得之意,惟中國人不得入,門懸金字牌一,大書‘犬與華人不準入’七字,哀我華人與犬為伍,園之四周皆鐵柵,環而窺者甚多,無甚一不平者,奈何竟血冷至此。”這段文字可能是表達的最清晰肯定的證據了。此後有許多文章都提到過相似內容。

“華人與狗不得入內”的牌子雖未必有,但類似制度卻存在

此外,最權威的記載要算租界工部局的檔案記載的公園園規,內容有六點:一、腳踏車及犬不準入內;二、小孩之坐車應在旁邊小路上推行;三、禁止採花捉鳥巢以及損害花草樹木,凡小孩之父母及庸婦等理應格外小心以免此等情事;四、不準入奏樂之處;五、除西人之傭僕外,華人一概不準入內;六、小孩無西人同伴則不準入內花園。

從園規分析,“華人”與“狗”雖然沒有並列在一起,但是不準入內的“待遇”確實一致的。自從這個歧視性規定出臺之後,國人就沒有停止過抗爭的步伐,說實話,是個有熱血的人都咽不下這口氣,光緒四年(1878年),《申報》刊登名為《請弛園禁》的文章,向當局表達不滿。十年之後,中國人終於可以憑票入園。

可惜,一些國人愛耍小聰明,更改門票日期,或者重複使用過期門票,惹的當局惱火,一刀切,恢復了原來的規定。工部局董事會會議記錄記載了這些內幕。

後來不少中國人穿上西裝,假扮成日本人入園,公園方面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採取了預設政策。直到民國十七年(1928年),關於“允許華人進入公園和公共場地”的提議終於在納稅人年會中獲得透過。從此,中國人可以自由出入租界內的任何一所公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