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可以帶刀隨便逛街,私藏鎧甲就要砍頭,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現代社會中,槍支是絕對禁止被私藏的,這是因為槍是殺傷性武器。而在古代,刀劍同樣也會威脅他人生命,那麼,為何它卻被允許隨便攜帶,甚至帶刀逛街都沒事呢?

古人可以帶刀隨便逛街,私藏鎧甲就要砍頭,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無可否認,在古代,刀是一種武器,但當時的刀用途有很多,比如生活用到,殺豬刀,砍柴刀等等,即便是今天生活中,也會用到刀,所以說,刀是生活必須品,尤其是在可以不發達的古代,人們一切生活都離不開

“刀”這樣的力氣,特別是,當時還有野獸出沒,刀具能夠起到一定防身所用,所以人們隨身攜帶刀也就見怪不怪了。

不過,奇怪的是,古時刀劍作為殺傷性武器都允許攜帶,而鎧甲作為保護性工具,如果私藏卻要被處死,這兩者之間是不是矛盾了呢?

古人可以帶刀隨便逛街,私藏鎧甲就要砍頭,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鎧甲,一種穿在身上,起防禦作用的服飾,其製作工藝繁瑣,且非常沉重,而本身雖沒有攻擊性,但卻恰恰說明了,鎧甲的村愛主要是應對戰場,屬於軍國重器,唯有朝廷武庫才可儲備,既然處於太平盛世,一般百姓家如果有鎧甲的存在,不就意味著圖謀不軌了嗎?所以歷代皆嚴禁官民私制,轉賣鎧甲,違者以謀逆罪論處,輕則殺頭,重則滅族。

古人可以帶刀隨便逛街,私藏鎧甲就要砍頭,是不是自相矛盾了呢?

專制王朝不禁止民間持有弓弩,刀槍,甚至火繩槍等火氣,因為這些武器可以防身或打獵,是生活必須品,而鎧甲,只會在戰場上起作用,平常根本用不到,所以才會禁止私藏的。

參考資料;《韓非子》《鎧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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