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秦賦,還是“大情婦”?宮鬥劇,請放過歷史

正在熱播的《大秦賦》高開低走,從豆瓣8。9的評分降到6。6,並且還有持續降低的趨勢,還因新增人物、劇集太長、注水嚴重、後宮戲太重、分不清劇情主次,而悲劇地被網友們戲稱為“大情婦”。

大秦賦,還是“大情婦”?宮鬥劇,請放過歷史

有朋友為《大秦賦》叫屈,理由是《大秦賦》的戰爭場面超過了前三部,拍攝十分用心,問小巖對此劇是個什麼評價?

說實話,這劇我除了預告片之外,我只看了幾集就棄劇了,為什麼這劇根本吸引不了我呢?

一是因為這劇太拖沓,太注水,而且這劇居然有78集!!!如此恐怖的長度,加上拖沓的劇情,我非常主觀地就給它劃入了宮鬥劇的範疇。

二是此劇的名字,也讓我很不喜歡,既然是大秦帝國系列,為什麼又叫《大秦賦》?歷史劇應該客觀中立地表現史實,也就是說,好的也要說,壞的也要說,按照真實的歷史來,才給人真實的代入感,而“賦”字則帶著強烈的歌頌色彩。

我查了一下這劇的資料,發現《大秦賦》的本名應該是《大秦帝國之天下》,後來為什麼又改成這個名字了呢?稽核此劇的工作人員說“該劇較弱的劇情不足以支撐起統一天下的戲份”,所以才改成宮鬥劇目《大秦賦》!

簡單來說,所謂《大秦賦》,就是宮鬥劇的核心,再掛上歷史劇的外皮,能讓人喜歡才怪。

第三個不喜歡此劇的原因是,我發現我這個業餘歷史愛好者就能將這所謂的編劇給比下去!

下面請看我這個業餘歷史愛好者寫的“論秦”:

公元前221年,秦王政滅六國一統,建立秦朝,是為秦始皇,自平王東遷以後的長期戰亂局面至此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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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建立,其歷史意義之大,實不在於其結束了春秋戰國時期以來的戰亂局面,而是在於,秦朝是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的朝代,這才是它的偉大之處。

早在秦建立以前,中國各地實存在著不少的部落,所謂“天子”,其實不過是這些部落的共主而已,神州大地上,從來沒出現過大統一的政權;可是,至經歷戰國而至秦,經過一連串的吞併戰爭,中原所存的部落已消失殆盡,至始皇一統,可謂全國唯一合法的政權只有秦皇室一支,大一統朝代至此正式建立,此實為前史所未有,也為後代各朝所承襲,因其有開新之功,故歷史意義比結束戰國亂局更為重要。

然而,從另一方面來看,它雖是一個新朝代,其精神卻是沿承戰國時代吞併暴力之風、西垂秦國之強悍民族精神,及法家的求速效之特色,換言之,它仍是一承舊的朝代。

承接前代的特色風尚,這在任何歷史上的新朝都有的特色,孔子所謂商承於夏禮而有因革損益,周承於商禮而又有因革損益是也,這本不足為怪。

可是,秦一方面承舊,另一方面卻要面對戰國亂局所帶來的一連串政治、軍事、社會秩序、文化等問題,這些問題的數量是龐大的,且複雜程度也相當高,要處理它們,必須假以時日,條分縷析地進行整理,但秦朝能做到假以時日、慢慢仔細整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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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求快速見效於此已見不可行,強制施行、以暴易暴的秦民風尚,化於對治文化思想一統、令六國遺民歸順之事項上,也不見有大的成績,反而弄巧反拙。

後來漢賈誼《過秦論》評秦朝的滅亡乃是“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異也”所致,仁義之不施,另一面即以暴易暴,此乃秦承舊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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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守之勢異,即謂戰國時求吞併圖存之局至秦已轉成求整頓、細心治理各項問題之局,此乃歷史時空提出的挑戰或問題已別。勢別,對應之法也應別。可惜秦仍以治戰國亂局、沿承自戰國之法以對治已轉換了的新局勢,終令秦只得十五年之國祚而亡,此也可謂是不能順應歷史需求下所應得的結果。

賈誼的話雖短,意味卻極是深長。

至此,我們雖還沒有正式進入談秦的施政,但我們已得到了秦的特徵。就好的一面而言,它結束了戰國亂局而開大一統王朝之始。

就差的一方面言,則它繼承了戰國以暴易暴、三晉法家注重速效及效率的辦事作風、秦民的強悍等,而這些承舊之處的表現在對治戰國帶來的各種問題上,卻令秦得不到益處,反而開始動搖它的統治基礎,所謂仁義不施而攻守之勢已異,秦最終也因這一點,令其只享祚十五年。

現在開始細述戰國時期帶來的問題,不過,在述說之前,還有一些重點要說清楚,好幫助大家瞭解。

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每一個時代皆有其時代的問題,需待該時代的統治者、學者,乃至人民去解答。

舉一個例來說,戰國時代,列國併吞劇烈,僭越之風又盛,在政治上,“如何令己國能於當時圖存?”及“如何鞏固自己作為君主之地位?”遂成為當時歷史時空所帶來的問題。而戰國中七雄的國君紛紛推行各項法家變法,其目的乃在消去這些問題,以通過歷史長流的考驗,可由戰國延續至另一歷史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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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戰國的統治者在回答(解決)戰國時代的問題了。由此可證歷史的發展必涉問題及解答。

而在學術思想中,戰國時期的社會人倫秩序較春秋時更為混亂,“如何建立一新秩序及糾正歪風?”遂成為當時學術界所要處理的問題,而對於問題的解決尤以三晉法家最有效及優秀。由此,我們也可知歷史的發展是涉及問題和解答問題的過程,凡一措施、思想、制度等可有效解決這些問題,這些措施等必大為後世所稱賞,也可於當世得以流行,否則,不論這些措施、思想多精密,也將終因不合歷史潮流所需,因而不為他人重視,漸漸被人遺忘。

若以簡單四句歸結上述的話,就是“歷史中自有問題出,在世者當盡力回答,答得到可流行、得長治久安,否則即遭人批判、遺忘”。此四句驟看或是胡鬧,或是過於簡單,但研討以後的國史,當自明此四句無訛。

回到秦所面對的問題上,戰國的結束帶來了一連串的問題,可分為政治、外交、經濟、文化(即思想)四面析述。

首先,在政治上,我們曾說過秦統一乃是暴力併吞六國圖存而得的結果。在此暴力統一的過程中,其最後的結局固是六國的君臣全成為秦始皇的臣民,可是,秦雖令這群六國遺民成為臣民,但這是一事,那群六國遺民是否自願承認自己為秦的臣民又是另外一事。

沒錯,秦的統一可令其國土內所有人成為其臣民,但這只是名義上的,是外部形式上的,卻沒有代表其國土內之人民已心悅誠服,甘為秦之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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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令六國遺民自願成為秦的子民?”就是當時的秦朝所需面對的一大問題。

可在暴力統一進行時,秦對待六國的方式是極狡詐且欠人道精神的。長平之戰秦將白起坑殺四十萬趙卒,幾乎把趙國所有成年男子殺盡,而且當時的水淹戰術廣泛應用,人命傷亡也大。

而楚懷王被秦用計擄去囚禁,間接促使楚國滅亡,更是令楚國遺民對秦懷恨在心。人命傷亡和詭計之使,雖令六國滅亡,六國遺民一時被迫處處在秦始皇的統治之下,可是,此仇此怎會輕易被人遺忘?他們必等待時機傾秦復國。

於是,戰國結束,給秦朝又帶來一個問題:“如何防止六國遺民反叛?”此問題實又和上一問題是一體兩面,上一問題可謂是六國遺民問題反映出來的積極面,下一問題則為六國遺民問題的消極面。

簡單而言,“如何防止六國人民之反叛及令其自願認為秦之子民?”這才是秦朝在政治上所面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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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以外,秦結束了東周分裂之局,自也不願分裂再出現,於是,“如何加強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及避免重蹈周室分裂之舊路? ”,這也是秦政府所要面對的問題。

秦政府在政治上要處理的問題大體如上。

再講講秦朝外交方面的問題。

早於春秋時,西戎、北狄強橫,致使貼近北邊的諸侯國要依靠中原霸主之力以求生存,這種霸主援助諸侯國抗外族的責任,稱為“攘夷”之責。

由此可見春秋時中原就常常面對外族的威脅。到了戰國,北方匈奴勢盛,貼近北邊的燕、趙、秦三國曾各建長城以抵禦,而趙國的武靈王起更進行胡服騎射的改革,習胡人之風尚,以提高軍隊的機動性,增加對匈奴用兵的勝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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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趙長平之戰的慘敗,讓趙國國力衰竭,但對匈奴之盛卻無所妨礙。秦王政統一六國,接管了燕、趙的原有領土,自然也要如燕、趙當年般思慮對待匈奴之法。

結果,“如何應付日益強盛的匈奴?”也就成為秦外交,或者秦國防上的一個首要問題。

而且,秦雖一統全國,但“全國”卻不包括南方五嶺一帶,因五嶺有地理形勢的阻隔,故春秋戰國至秦,此地一直是一個文化未被開發的地域。秦始皇既有意一統天下,那“如何開拓五嶺及把中原文化帶至五嶺?”又為當時秦外交軍事上的另一問題。

至於經濟方面,又可分農業及商業兩面來說。

就農業言,戰國時的各場戰事,早已令各地的水利建設受到了嚴重損壞,土地無人耕作,或農時之違逆,更是時有發生,不然孟子不會勸說梁惠王要“不違農時”。

於是,戰後重新整頓水利建設及恢復、鼓勵農業生產就成為秦政府在經濟上面臨的一大問題。

又如黃仁宇《中國大歷史》所言,戰國時期河水氾濫嚴重,秦承戰國之局而來,自然也要就此作出整頓,此則可視為第二個問題。

就商業言,戰國時,列國臨立,各國各設關稅,且用不同貨幣進行交易,關稅已經嚴重的影響了當時商人的利益,兌換貨幣時也是困難重重。商人們深知關稅的出現、貨幣的不同出自各國並立,於是都支援了秦的統一運動。

現在秦既統一了,依歷史的趨勢所動,自要處理統一貨幣及消除各關隘的問題。此二者是秦經濟一問題。

各國的量度單位不同、文字也有差異,這也是商業貿易的阻礙,於是,“如何令文字及量度單位一統?”則是秦在經濟、商業方面第二個要面對的問題。

最後,文化思想方面,戰國時期,因列國皆欲爭強以圖存,故有百家提出不同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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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百家思想的提出,實是來自當時社會不同階層的代表提出各有利於己的政治措施方案而已。如孔孟是為儒士、衛道(即周禮)的人發聲,墨子是為平民,特別是手工業者發聲等。基於各國皆欲強己弱彼,不同學說的鼎立,實令他們的選擇多了,他們可從中選出最有效的一家作為政策的指導方針,也可博採眾說以自成一新思維引導政治,簡言言之,戰國時的百家爭鳴對當時各國皆屬有利的,因有利,故自容其爭鳴。

可是,到了秦代,其政治的主要思維,所謂的國家意識形態已定,乃是三晉法家。若再容許百家爭鳴,法家的地位必遭批評,或至少受質疑,因而失去了絕對性。此情況下來影響政治,必使政令不行,即便能行也不願為人所守,這對一新建立的政權是有害無益的。

秦基於此,故要遏止百家爭鳴的狀況而使之趨於一說獨尊,這實是文化思想上的一難關。所以秦統一後,各地思想也要在統一的框架中進行溝通、交流,隔膜驟消。思想的合流成為當時一大趨勢,但如何合法呢?以哪些為主,以哪些為副呢?這也是文化思想的一大問題。

戰國之後的問題大致如上。秦政權必須對上述四大領域中的問題作出合適的處理,其政權才可長治久安,否則只會得出速亡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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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有人或許會問:“什麼叫做合適的處理?”這其實可分合適與處理兩兩個方面而言。

先回答處理,秦對上述問題的處理多表現在其所施行的措施上。簡單來說,秦的措施乃是秦對這些問題所作的答案,也是對問題的處理。可是,答案作了不代表就是一定對的,對錯又如何分辨?

這在於在能答到多少問題;在答一問時會否答不到另一問;在能否因應問題的重要性、必要性先後而安排措施推行的先後次序。前兩條原則或許比較容易理解,但最後一條還是要詳細說一說。

所謂“問題的重要性”,乃是指答不到此問題是否直接危及政權的持續而言。在秦要面對的各問題中,文化思想其實較難直接危及政權的持續,它可以間接危及,卻非直接危及。

至於外交,外族的侵入固可直接令一國滅我,可是,觀察以後的漢、唐歷史,這兩個朝代都內政修明後才可外抗強敵。如此,秦的內政又更迫切和政權的持續繫了上關係。

內政,主要指政治及經濟兩個方面。中國向來以農立國,夏、商、周都是如此,故經濟實可專說農業。即政治問題及農業問題方是秦面對的問題中最要的兩個問題,其措施也必以解決這兩個問題為先,而文化與外交等為次。如此,對錯準則自可立,所謂“合適”,也從措施是否符合此準則中見。

可惜縱觀秦朝的措施,多顧此失彼,在這最重要的兩問題上沒有處理好,故令秦祚短促。以下再述秦的各項措施,再由此而上作進一步的討論。

在政治方面,秦始皇施行的措施有九項:

第一項即為正名號。秦始皇自以為“德高三皇,功過五帝”,自稱“始皇帝”,子孫依次稱二世、三世,以至於無窮。又規定皇帝自稱曰“朕”,命令曰“制詔”,皇印稱“璽”,以確立君主的絕對權威。

第二項為易服色。秦始皇深信秦是以水德繼周,故將帝服的顏色改以代表水德的黑色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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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項是在中央政制方面,建立三公九卿制。三公,指丞相、太尉、御史大夫言。

丞相主政務,太尉主軍事,御史大夫負責監察。

御史大夫本負責主理皇室內部事務,後來改為負責監察百官,於皇室事不免有所忽,遂置御史中丞以補其漏。

至於九卿,則為奉常、衛尉、少府、郎中令、廷尉、治粟內史等職,多負責皇室財政、皇帝出入等事務。

除了中央政制的建立,在地方制度上,秦則施行郡縣制於全國,把全國分為三十六郡,後增至四十一郡,郡下設縣,一郡置有太守、郡尉等,一律直接隸屬於皇帝,加強了中央對地方的控制。又地方官及中央官員一概由中央任免,不得世襲。三公九卿、郡縣制、中央任免制的施行,可統為秦政治措施的第三項內容。

除了上述數項措施以外,秦又拆毀城廓,決通川防。戰國時,六國城牆林立,以抵抗他國對己的進攻。秦統一後,秦始皇深恐六國遺民借舊時城廓作地理優勢,乘機反秦,遂下令拆毀六國城廓。戰國時,河道多因戰事而致淤塞,始皇遂下令決通川防。此可視為秦政治上的第四項措施。

第五,秦國把富豪十二萬戶遷至首都咸陽,以繁榮首都,和防止其對六國遺民給予經濟上的援助。

第六,秦政府下令把全國兵器沒收至咸陽,鑄造鐘鐻及十二金人,置於宮中,使人民無力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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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秦把連坐法及各項嚴刑竣法廣施於全國。在連坐法上,一家犯罪,十家連坐。嚴刑竣法上,時有鑊烹、車裂、腰斬、黥、劓、磔等酷刑被使用。

另外,秦在地方上又以五家為伍,十家為什,以下再置裡、亭、鄉等組織,層層相控。

最後,秦始皇曾五次巡行天下,且到處記功刻石,以宣揚皇帝的武威聖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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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在政治方面的措施大致如此。

在外交上,其施行了下列三項措施:

首先,秦始皇派大將蒙恬率兵三十萬北伐匈奴;又動員全國人民,把戰國時燕、趙、秦三國的舊長城連線起來,西起臨洮,東到遼東,以抗匈奴的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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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秦始皇派太尉屠雎率兵五十萬南平百越,置南海、桂林和象三郡;又將大量囚犯南徙至五嶺,以作戍守及充實南邊。

其三,建直道,由九原通往雲陽,以作北邊軍事補給之用。

在經濟方面,秦始皇則施行了下列之政:

第一,他下令疏浚鴻溝、鑿靈渠,以重整水利建設。

第二,他統一了全國的度量衡、文字,禁止用六國各自鑄造之龜、貝、玉等貨幣,而一律以黃金為上幣,為鎰為單位,以銅錢為下幣,為半兩為單位,使貨幣一統,且達至書同文、車同軌、行同輪。

第三,秦始皇派人修建馳道,以咸陽為中心,通往全國各地,促進商人前往各地進行貿易。

有關文化思想方面,被推行的措施有四:

首先,始皇推行博士官之制。博士官之制,乃是仿齊稷下先生之制而來,置博士官七十人,屬儒家思想被採納之制度上的反映。不過,隨博士官淳于越等人不斷鼓吹復周之古,即周的封建,和法家重視因時而變的思想不合,秦始皇遂廢除此制,不再起用儒士。但雖則如此,此制之於秦初期被建立,無疑是秦始皇有意把儒、法思想結合成為秦的政策指導思想的反映。這是秦始皇第一項文化思想上的政策。

其次,秦相呂不韋廣求戰國末年各家思想學說,再對其中思想加以折衷和會,著成《呂氏春秋》。《呂氏春秋》,後來學術史視之為“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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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其書的內容而言,固是駁雜而無一通貫全體的系統,可是,其嘗試把各家思想折衷結合的寫作動機,表現出此書乃是呂不韋面對當時文化思想統一之勢而作出的因應措施。如此,則可將《呂氏春秋》的著成,也可視為秦在文化思想上的措施。

其三,如上述,秦始皇下令丞相李斯改周通行文字大篆為小篆,作為全國統一的文字,後來程邈又簡化為隸書,文字一統。

其四,是焚書令之實施,這也是最受爭議之一項。上文已述儒家復古思想和法家法后王思想二者不能互融,儒家思想的基本依據,首在五經,次在各國史冊,秦既以法家思想為主要指導思想,自也容不下儒家思想及支援此思想的相關書籍,焚書令即在此情況下被施行。

焚書令的內容及施行經過如下:秦始皇承李斯之見,下令將民間各家(秦宮所有例外)所存的詩、書、百家語及六國史冊皆燒之,只留下醫藥、卜筮、種樹等書籍。其又下令以古非今者族滅,想學法令的可以吏為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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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上述資料,我們可以發現,焚書令主要是針對不同於法家的思想而來,特別是儒家,一崇古,一反古,秦自然要大力加以打擊,故秦又下額外一令曰:“以古非今者族滅”。用外力,或用政權措施阻止其他文化思想的載體廣泛流傳,從而令法家一專獨大,這即是秦對文化思想統一問題的另一答案。

有關秦對治各問題的政策已詳述如上。雖較顯沉悶,但不明答案,又如何知道這些答案是否恰當?因此,上述之贅論仍是有意義的。

縱觀有秦一代的施政措施,我們可見,秦的措施大體上看起來是可對應相關問題的。如政治上,拆毀城廓、行連坐法、落實郡縣制於全國、遷富豪至咸陽及沒收兵器等措施,是完全對治到“防止六國遺民反叛”的問題;

經濟上,統一貨幣、度量衡、車軌等,也對應“消除戰國時商人貨幣兌換、交易困難”的問題,這些可為例。可是,部分對應不代表全部對應,此其一;對應了也可能生出因對應而來的問題,此其二,我們要了解此兩處,再衡量秦政得失所在。

先就政治論,毫無疑問,秦的措施是對應了問題,但拆城廓、行連坐法,只是秦用外力限制了六國人民反叛,卻無法令其自願為秦民。而且秦始皇正名號及記功刻石等,雖似有用事蹟、帝皇威勢震攝人民,令人民自願承認己為秦民之效,但震攝和以令之間不是前者必然導致後者的,如是,則始皇於“人民自願為秦民”之問題上是對應了,卻用的方法有偏,此偏又源於法家重君輕民之思想,因而令其對應差得很。

另外,在郡縣制的廣泛落實及中央任免制的施行上,它們確乎能對應“避免周室分裂之歷史重演”之。

可是,分裂雖不再出現,此兩制卻令中央,特別是皇帝的職務及權責加重了,雖朝中有三公九卿以助皇帝一臂之力,但秦皇帝的負擔及權責比周室天子更大。

秦始皇又愛獨理所有朝中政事,且堅決不行封建,此更令以後皇帝的權責重上加重,且使皇室漸成孤立之勢,只有龐大魄力的君主出現,才能足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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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秦始皇死後,二世胡亥繼位,胡亥絕不是一個有魄力的君主,他喜歡縱情聲色,終使權力旁落至宦者趙高之手,而一切負擔則被束之高閣,置之不理,歷史依此而下,終演成秦政腐敗,民變四起,促成秦朝的速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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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這一切後來的事之所以出現,實可上溯到郡縣制及中央任免制上,故我們可以說秦此兩制雖汲取了、對應了周的歷史教訓,卻自己又生出了另外的一些問題。因為這些新問題的阻礙,終令秦沒有得到長治久安的局面。

以上是就政治論秦政得失。今再就外交一面論。

外交國防上,匈奴勢大,機動性又強,秦源於農業中華民族,故採防守之法,修長城,這絕對是明智之舉。其派人戍北邊、派蒙恬北擊匈奴,這也是就著匈奴威脅秦首都咸陽而發,也是合理之至。可是,它們之失在於其令秦對應不到經濟問題、令秦適應不到歷史的需要,所以即使秦在外交國防上是成功的,它們之失仍是有的。

因秦大量派兵北伐匈奴,又調動大量人民修築長城,導致戰國後破敗的農業無人恢復,秦的主要經濟基礎嚴重受損,而人力的大量被徵用及戰爭、修長城所帶來的人命傷亡,也使得民怨沸騰,社會上不滿秦政權的聲音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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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董仲舒曾言:“田租口賦鹽鐵之利二十倍於古,力役三十倍於古”,由此可見秦動員、勞役人民的規模之大。因其規模之大,遂和戰國後人民求和平、休養生息、減少對他們的勞役的心願相違背,故即使秦的動員在外交國防上對應到了問題,卻因此動員和秦當時所處的歷史時空的民心需要有不合,終令民心向背,反秦勢力漸盛,加速秦的滅亡。這可謂是外交國防上的秦政之失。

至於經濟方面,統一貨幣、度量衡、車軌無疑是便利了商業,是秦的得處;但我們也該知道,基於政治的顧慮,當時的富豪全被集中遷去了咸陽,美其名是繁榮首都,實則有禁錮、限制其自由之嫌,這自然會讓商人產生不滿,此為一項。

而當時的經濟措施幾乎無一項是理會農業的,又或秦根本沒有意欲重整農業,雖有鴻溝的疏竣,但這些建設尤多於農業,有關獎勵農桑、輕徭薄賦等,在秦一代,差不多見不到蹤影,這自然令農民感到不滿,農業生產也無力恢復。農民及農業自商始即成為中國人民主要的來源及生產方式,秦既失去農民的支援,又無法恢復主要的生產方式,其速亡自屬必然。

所以,經濟上,秦表面上是行了有助農、商之政,但事實上,商人、農民的支援,秦皆沒有得到。我們若嚴苛地說,這一切皆是秦的一廂情願,並非是農、商本來所需要的。這又和秦承法家重君輕民的想法有關,因重君輕民,朝廷認為是農、商的需要才可替代農、商的本來需要,因而種下很多錯誤的措施,由此而觀,秦在經濟措施上的失當和承法家之舊不無關係。

經濟之失如上。最後,文化學術思想方面,呂不韋著《呂氏春秋》、秦始皇的焚書令是有意圖一統思想,而文字的統一也令文化加速傳播,兼利於政令傳達,這裡都對應著問題。

可是,《呂氏春秋》只是節錄博採各家文字而歸入一本著作,不是融匯各家思想而形成一思想體系,其統一處在各家文字,非思想,文字統一屬文化思想統一問題的最淺顯的處理,並不是究極的完成,究極解決文化思想的統一,必是建立一和會各家思想的大體系,《呂氏春秋》不能自立此一體系,其對應自也不是完善的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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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秦始皇的焚書雖令全國失去了和法家思想相違的文字,但文字沒了,文字的內容,即思想卻可透過人的記憶流傳下來,下迄漢代,高祖下令求經,儒家的書籍一樣重現。由此可見焚書令實只能禁思想的載體、文字的流傳,卻禁不了文字內容、思想的流傳。多種思想仍在人們的腦中起作用,只是礙於法令,不說出口罷了,這樣統一思想,其實根本就不是統一思想,秦始皇以焚書令統一思想,即此而觀,可謂是一失敗的措施,胡適也如此評秦始皇焚書令,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見《中國哲學史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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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言之,秦的政治、外交、經濟、文化政策皆是對應戰國後的問題而發。只是外交、經濟、文化措施卻只是部分對應,並非全部對應;政治措施則對應後又產生了新的問題,致使秦朝國勢漸衰。又經濟、內政較外交、文化更重要,秦在這兩個方面的處理不善,終自毀了國祚。

這裡還可以再補充一些,以使現在的析論不致和文章開頭有所矛盾。文章開頭時我們曾言秦承戰國遺風及秦本身的強悍風氣,因而令其無法對應當時歷史時空的需要。現在我們卻好像論得秦是有對應戰國後的需要,只是對應不周全。這豈不是和文章開頭不一致嗎?其實不然。

在文章開頭的所謂不能、無法對應是就結果來說,按史書所記,秦不恤民命、生產受損是可見的,人民的性命應被體恤、生產應恢復是需要,秦不恤民命、不復生產,不就是沒對應需要麼?何以秦會如此?因秦重君輕民、以君之意為民之意、求一口氣處理所有問題)。

這也是法家思想的承襲、秦立國原來的精神等使秦朝無法對應戰國後的歷史需要。文章開頭之意是如此。

可是,秦承法家、戰國風氣、立國精神而令其在結果上無法對應需要是一事,秦自身有沒有努力對應又是另外一事。就後者言,秦是努力過的,它是意圖對治當時所有的問題,從它的措施表面看都對應問題可見,只是礙於歷史上的承襲有不當,因而令其對應不利,是表面對到,實質對不到。但我們實不能以其結果上對應不到而說其從沒意圖或措施對應當時的需要,我們能說的,只是秦做了對應,卻因承襲舊風,因而令其對應不當、不周全,間接看來就成了無法對應。

大家若仔細審視上述所言,又再細觀任一記秦政之書,或發現某些秦的措施我們還未論及。蓋因這些措施皆非出於對歷史時空的需要而發,而是出自秦始皇本身的性格使然。所以,我們要把這些措施和上述措施分開論述,以避免混淆兩類措施。

以下略述這些措施,共二項,一為“坑儒”,一為建阿房宮及驪山陵墓。

先說“坑儒”,一般初涉國史者多以此為秦始皇扼殺文人、文化之政,這是不對的。

大秦賦,還是“大情婦”?宮鬥劇,請放過歷史

儒,在當時指的是方士,不專指文化修養高的儒生。秦始皇坑儒,是坑殺方士,這跟扼殺文人、文化有什麼關係?再者,我們已經說過,秦早期曾依齊稷下先生之制置博士官七十人,博士官多是儒生,秦斷然沒有扼殺文化、文人之心可見,可以參見錢穆《晚學盲言》 。所以,以秦始皇“坑儒”斥始皇是扼殺文化、文人之暴君,此說法絕不能成立。

或許有人會問:秦始皇何以要坑殺方士?這裡就涉及到宗教方面的問題了。

秦統一前,戰國燕、齊之地多流傳三神山之說。所謂“三神山”,主要是指蓬萊、瀛洲、方丈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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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傳此三神山有神仙居住,而且有令人長生不老的仙藥。秦始皇一統天下後,此傳說流入始皇耳中,遂使始皇生出求仙藥長生之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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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先後派遣徐福、侯生、盧生到海外求長生不老之藥,侯生等人即為方士。所得的結果不是下落不明,就是得不到仙藥。這固然令秦始皇對方士感到不滿。可是,更令秦始皇動上坑殺念頭的是侯生、盧生不但求不到仙藥,更把求不到仙藥的責任歸結到他的暴虐、殘忍、不仁之上。這可是不尊君,犯了秦法家思維的大忌。加上秦始皇長期積累對方士的不滿,一怒之下,“坑”」事件由此發生。

這次“坑儒”,共坑儒士四百六十餘人於咸陽,歷史把其和焚書共稱,合之為“焚書坑儒”。此合稱,仔細觀之,其實也不甚準確,原因有二。

一是焚書及坑儒屬兩種不同性質的措施,焚書屬文化思想統一方面,坑儒屬於宗教方面,把二者合一容易令人混淆兩種措施屬於同一方面。

二來是焚書不涉及人道不人道的問題,坑儒則因方士是人,故必涉及人道問題,二者不同自見。所以,二者合稱是有不恰當處的。

前人之所以把焚書及坑儒合稱,或用一較粗略的方式審視,同視二者為殘暴之政,而將之一歸於秦始皇的性格使然,但此看法未免過簡單,更宜仔細分析,方見真相。

“坑儒”事件,主要帶來了兩個資訊,又可說是“歷史的意義”。

首先,是秦統一全國後帶來文化上的交流,於“坑儒”中反映了。因“坑儒”事源自秦始皇接受了燕齊三神山傳說,三神山傳說之所以能由東向西傳,且被始皇所信,影響國政,這正是中國東西方文化交流、溝通的寫照。因此,自“坑儒”一事,可見統一後的秦東西文化之溝通、交流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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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帝王的致命弱點——死亡,也從這裡表現了出來。秦始皇為求長生不老的仙藥,方召集重用方士,但為什麼要求長生不老之仙藥呢?當然是怕有一天自己會死去,他萬世功業也會隨著他的死亡而去。尤其對於秦始皇這種成就過統一大業,高踞千萬人之上的君主,面對著死亡的虛無,其恐懼感比同時代的任何一人都更大,於是,如何消去恐懼,也就成為秦始皇的一大思慮。

此思慮可說是個人思慮,和歷史的需要無關,但其涉及死亡,死亡是每人每世的必經,所以又不可置之不理。正因此思慮,秦始皇派人求長生不老之藥,終促成“坑儒”事件出現,這裡不但反映始皇的迷信如此簡單,更反映帝王也有軟弱、懼怕死亡的時候。因為怕死,故求仙求神,然後演變成迷信;

因為怕死而終不得不死,遂把一腔怨恨以人命抵銷。說他迷信、不人道,不如說是帝王也是被命運玩弄的苟延殘喘。秦始皇后又有漢武帝、唐太宗,他們同樣迷信神仙道術,都在宮中致祭供奉,他們也都是一雄才,卻跟秦始皇一樣的迷信,帝王畏死這一定律,實見於“坑儒”之中,意義之深遠,不容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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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是驪山陵墓及阿房宮的建設。前者可說是秦始皇畏死的另一種表現。由於秦始皇怕死後自己會失去人間的一切,其於是竭力把世間的一切帶到死後的世界去。試觀秦兵馬俑,不就是把秦當時的軍隊帶到死後世界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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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秦俑的雕刻及兵器,於現今的文化學及考古學也有重大意義。這恐怕是秦始皇所意想不到的結果,小巖姑稱之為“意外的影響”。

後者則純是秦始皇為了個人享受及展現其帝王氣派而作的一項措施,措施的動機雖稚嫩,勞役人民的程度卻更甚,只為一己私慾。在眾多措施之中,這一項可謂是秦始皇自己釀成,打擊秦朝的國祚、勞役秦的人民,這都是秦始皇自己生出的暴政。可是,如錢穆《國史大綱》所言,秦一代乃承春秋戰國貴族而來,帶有貴族習氣,貴族習氣為何?勞役他人而使一己之慾得享,卻又不覺自己在勞役他人。秦始皇本為秦國之君主,其承此習氣而生暴政,雖說其決策在己,但習氣帶來的影響,我們也應該看清楚。

至此, 小巖對秦的措施已論述完滿。論任何一代之政,其實也該把捉當時歷史時空所帶來的問題,再看其相關的各項措施。

由於秦無法處理所有戰國遺留下來的問題,致使民生困苦、內政腐敗、農業生產停頓、統一的思想體系不能形成,這些皆可視為秦亡的原因。二世即位,又飼養狗馬禽獸,使咸陽城附近三百里人民無糧食可吃,役民更甚,民變之勢漸告形成,只等待被點燃的一刻。

不過,在論述民變之情況前,還應該交待一下秦始皇過渡至秦二世的一段史事。

且說秦始皇病危,臨終之時欲令長子扶蘇繼任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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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扶蘇正和大將蒙恬於北邊長城戍守,不知始皇將逝,不久,始皇駕崩於沙丘宮中,宦者趙高因過往和始皇次子胡亥的關係較好,加上知道胡亥比扶蘇更易操控,若助胡亥為帝,他趙高必可得權擅政,於是,便和當時的宰相李斯合謀,矯始皇之遺詔,改立胡亥為二世皇帝,而還把扶蘇賜死,史稱“沙丘之謀”。

“沙丘之謀”是始皇至二世的過渡,其帶來的歷史意義,莫過於此事反映了當時的立儲制度的不足。趙高得以殺扶蘇而改立胡亥,某程度上是始皇生前沒有對“誰是其繼任人?”作出明確清晰的形式交待所致。

什麼叫做“形式交待”?包括親筆立遺詔以指定繼任人、預先通知相關的忠心官員給予信物、建立一連串措施保障令此遺詔不會被篡改。

秦始皇病危,命趙、李二人立胡亥為帝,這一方面既沒有親筆遺詔,即使有御筆親寫的遺詔,也因沒有防止遺詔被改的措施,遂使遺詔有機被趙、李竄改。這不能不歸咎在立儲制度的不完善上。所以,“沙丘之謀”實有警醒君主對立儲制度關注的作用。

可惜以後的歷代帝王多對此並不理會,遂引致不少矯詔廢立之事發生,下迄清雍正,立“正大光明”牌收藏帝位繼承人的遺詔,這才進一步改善了立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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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去秦朝已有數千年了,隔了數千年才明白這一教訓,豈不是一大諷刺!?

後代又有人不明“沙丘之”,遂將二世繼位歸為秦始皇的立儲之失。其實,何來始皇之失?

首先,秦始皇無意立胡亥。

其次,秦始皇不過是疏忽了其死後皇權旁落的可能。以前的人們不明來由,把一切失責歸入始皇身上,這是前人的淺顯,但我們既明背後原由,則該對始皇作出一個重新而合理的評價。這也是現今治史論史應有的任務。

回到秦亡的論述,二世的繼位雖不是始皇錯立做成,但二世的繼位畢竟是有過失的,我們可以說是趙、李為始皇所立的儲有誤。此為秦亡的一原因。加上秦的各種措施缺陷,如濫用民力令民生困苦、嚴刑竣法令人民怨恨等,秦亡之勢已成。

而據蘇軾《東坡志林》的記載,始皇於統一全國後,曾下令逐客令,驅趕秦的外來客卿(即原是六國臣民,後入仕於秦的客卿),雖李斯因此寫上《諫逐客書》,求始皇收回逐客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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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逐客令的出現無疑帶來了了兩面影響。就消極面言,秦失去了大量人才,使其在戰國時的優勢消失。如《東坡志林》言,秦此舉實為放虎歸山,此虎一旦遇上秦的敵人,秦即有被威脅的可能。試觀後來助漢高祖得天下的張良,便是六國中韓國的人才,由張良之例,更見蘇軾的評價恰當。

換言之,秦亡之因包括逐客卿,加上法家式的辦事作風及貴族習氣等,遂使秦岌岌可危。終在秦二世元年,遠戍漁陽的陳勝、吳廣因遇雨失期,依法當斬,左右是死,於是揭竿起義,點起反秦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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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是星星之火迅速燎原,六國民眾紛起反秦,楚有項梁、項羽,兼合泗水亭長劉邦之力,勢力尤盛。後來項羽大敗秦軍於鉅鹿,劉邦則直入關中,趙高弒二世改立子嬰,卻反被子嬰所殺。子嬰殺趙高後,出降迎劉邦,至此,秦告滅亡,國祚僅得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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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秦的滅亡,本文即將尾聲。最後為上面的一些散論作個總結,共有三個。

首先,歷年來,人們讀秦史後都說秦始皇是一暴君。可是,依本文分析,此論不一定準確。

第一,秦始皇之政不是源自其個人的嗜好,而是源自秦的法家思想及立國的強悍精神等,如是者,則我們由秦的暴政說秦政權乃是一暴力政權則可,說始皇是暴君則有些偏頗。

第二,秦政不是始皇一人自己決定,反而每一項都經過李斯等人商討、審議才施行,所以暴政也只見秦政府之暴,不能把責任全推在始皇一人身上。

其三,又有人說:“秦及以後的朝代皆是帝皇專制獨裁的時代,始皇及以後的皇帝皆是專制獨裁是君主”。對於這些言論,小巖不甚苟同。當知專制獨裁有理論上及事實上的二面,一個制度有可能使一專制、獨裁君主合符邏輯地出現是屬於理論上的專制獨裁,或稱制度中有專制獨裁的成分。

可是,制度可能構成專制是一回事,其事實上、其落實能否構成專制獨裁又是另外一回事。有前者未必就有後者。舉個唐太宗的作例闡明,唐初的政制無疑使唐太宗李世民有了絕對的權力,理論上李世民可任己意作決策,即使三省不聽命,他也可將其廢黜,另覓新人任三省首長,或另建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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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事實上,李世民真能這樣做嗎?依史載,李世民沒有隨意廢三省、殺宰相,即使史官修史,李世民欲覽,史官不許,李世民也沒有強迫閱覽。蓋因李世民明白任意廢三省、殺人才,必招來社會不同人士的批斥,在輿論上讓自己的聲名、威望下降,如果強行觀看史書,再對自己的歷史評價隨意修改,必引致後人,特別是後世史學家對他的干預歷史公正感到不滿,使自己遺臭萬年。

所以,即使理論上他可以做,而事實上的種種因素也令他不去做。換言之,推擴到整部中國歷史,我們可說中國的帝皇制度理論上是專制的,但事實上、落實上卻又不是專制。

我們再以上述的分析去一看秦朝,秦始皇的中央集權無疑是使君主集大權於一身。從這裡說這制度有帝皇專制的成分是可以的。

不過,秦始皇在每項措施上皆詢問及他人意見,如就是否恢復封建,跟王綰、淳于越及李斯等人商議,非始皇一己之意志決定不施行封建。依此,則在落實上,秦始皇並不是如此專制,秦朝仍算是開明可見。

黃仁宇《中國大歷史》曾稱秦漢為第一帝國,秦朝的很多處理不到的歷史問題,至漢時方可得到解決。可是,雖如此,秦朝的各建設及措施無疑給了漢朝經驗、教訓,同時又為漢朝進一步的政策鋪了路。秦朝可視為第一帝國的預備階段,漢則正式把帝國建立了起來。

此外,秦的政治制度也多為後代沿襲因革,領土版圖則確立了中國此後二千多年全境大概,這些不同型別的貢獻,對中華民族及文化的博大皆是有深遠影響的,後人實宜對這些更所當心,總比只知批判秦始皇斥、秦政遠勝而令一己之眼界更開闊。

所以,歷史是嚴肅客觀的,歷史劇也應該嚴謹一些,宮鬥劇請放過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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