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人”事件持續發酵,裡面到底藏著多少法律事?

據報道,河南安陽一老人在小區遛彎時被兩條大狗咬傷,小區監控顯示狗主人就在現場。然而,狗主人拒不承認。狗主人各種耍無賴“躲貓貓”。隨後因記者在採訪中無奈落淚,相關話題上了熱搜,引發公眾關注。

本案中,狗主人應當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呢?最新《民法典》第七編侵權責任第九章整章節專門規定了飼養動物損害責任。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本案中,有監控影片為證,證據較為充分,從法律上來說,狗主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賠償可能引發的醫療費、營養費甚至於精神方面的損失等。

《民法典》中關於飼養動物損害責任共計7條專門規定了動物致害的各種情形劃分,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禁止飼養的烈性犬等危險動物外,如果被侵權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過失情形的,也就是有挑貓逗狗情節的,責任人可以不承擔或者減輕責任。但是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的,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即便被侵權人主觀上存在過錯,侵權人仍需承擔無過錯責任。尤其需要注意的是遺棄、逃逸的動物在遺棄、逃逸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也是由原主人承擔侵權責任。

隨著飼養動物的人群增多,大家在小區電梯中也會經常遇到,飼養動物特別是犬類致人損害的現象屢有發生,相應的損害賠償糾紛日益增多。在此提醒大家,要依法依規飼養動物,認真履行飼養人法律義務。廣大愛狗人士要提高人身安全保護意識,不要因逗狗而忽視潛在的人身傷害風險;也提醒廣大市民要嚴格遵守規定,不得飼養禁養的危險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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