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請把我的暱稱還給我

開啟頭條後臺的“原創保護”,“資料詳情”中1條“疑似抄襲”的字樣嚇到我了,我侵權了?不能啊!我每篇文章都是自己精心構思,自己用心寫出來的呀!

兄弟,請把我的暱稱還給我

帶著疑惑,點開“詳情”,在“站外抄襲”一欄中看到了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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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開連結,發現是網易上的一名作者所為。這孩子,居然和我的原創標題一字不差。好吧,我服。在此,我暫時不想曝光他的賬號,希望他有所作為,好自為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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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往下看。真牛人也!圖片都不換?不知道這是頭條專用,抄到網易,可能涉及侵權嗎?此刻我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真的是無知者無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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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往下看,重新整理我三觀的一幕出現了。這孩子,懶出了新高度,太不專業了!居然連我的頭條暱稱都懶得摘除,甚至話題也保留了。這是在給我打廣告嗎?好吧,我謝謝啦。但頭條的話題,用到網易,真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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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版在此,還不快快現出原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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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裡,我不禁想起了老師當年給我們講過的一件真人真事。

老師在批閱試卷時,居然發現2份一模一樣的試卷,一字不差,連名字都一樣!唯一不同的是筆跡不同,老師鬆了口氣,總算有點不一樣了。

老師把2位學生叫到辦公室詢問,沒想到兩人幾乎異口同聲的搶答:“他抄我!”

其實老師心裡有數,誰平時成績好,哪能不知道呢?但為了防止有人超常發揮,防止誤判,老師還是慎重處理了此事,智取抄襲者。你們知道老師是如何做的嗎?三秒鐘搶答開始,O(∩_∩)O~。

最後,老師自然是對抄襲者進行了一番教育。抄襲者也深刻的檢討了自己,但同時也被自己蠢哭了,咋就這麼笨,連名字也抄過來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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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新手對侵權的概念一無所知,所犯的錯誤相當低階,比如這個作者就很不專業,連我的暱稱都給我盤走!

那今天就藉此事說一說侵權那些事吧,我們在寫作時可能會涉及到哪些侵權呢?

文章內容侵權,包括標題、文字等。

完全照搬人家的原文,一字不動,這是最低階的侵權。

大篇幅搬運,打散重組,但內容、素材,甚至觀點都雷同,基本上沒啥改動,這也構成侵權。

不要大篇幅引用,而是摘取對我們有用的內容,並註明作者、出處,或加引用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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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侵權。

可能很多人以為,我把別人圖片上的水印P掉就不會侵權了,這是大錯特錯。

2013年8月,藝人林志穎為慶祝微博粉絲達到2100萬,在其微博上釋出一條圖文,配圖使用了一張經過PS修改的照片。將全國金獎攝影作品《中華男兒》中一名特種兵人臉P成自己的臉,結果被版權方訴至法院。

時隔四年,2017年9月初,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最終宣判,法院判決林志穎構成侵權,對原告賠償經濟損失34。5萬元,並在微博置頂位置連續72小時發表道歉宣告。

另外,特別提到一點,頭條給大家提供的免費正版圖片庫,最好只在頭條站內使用,站外使用,很可能會涉及侵權,請大家慎之。

還有一點,就是我們在拍攝影片時,最好不要拍攝他人的臉,否則,侵犯肖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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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圖片源於網路,侵刪”真的好用嗎?

很多網友表示,這樣標識只是“自我安慰”,沒有意義。只是版權看到後,可能會心裡好受點,選擇對你“從輕發落”,但這種機率極小,是否追究你的責任,就要看版權方的人品、心情,以及你侵權帶來的不良影響有多大。如果人家堅持追究,你還是得認慫。所以建議大家還是不要使用有版權和水印的圖片。雖然自己現在不火,影響力小,被發現和起訴的可能性極小,但萬一哪天突然火了呢?

頭條自帶的免費相簿,基本夠用了。我現在都是用的這裡的圖片和自己拍攝的圖片。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點拙見,如有錯誤,請你指正,另外,你有什麼要補充的呢?歡迎留下你的點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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