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店哄抬價格被重罰20萬

藥店哄抬價格被重罰20萬

當事人在某平臺銷售檢測試劑盒,進銷差價率最高達273。9%,被罰款20萬。

整理 | 亞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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捆綁搭售行為再遭熱議

日前,四川成都一名消費者投訴稱,她在藥店購買連花清瘟時,被要求捆綁購買其他5種藥品,引發熱議。

12月11日,南都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獲悉,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涉事藥店存在強制搭售、抬高售價行為。目前,已完成調查固證工作,現場責令經營者停業整改。針對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違規經營行為,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展開進一步調查處置。

據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披露,12月10日,其接到投訴,有消費者在藥店購買連花清瘟時,被要求捆綁購買布洛芬、川貝枇杷膏、複方氨酚烷胺膠囊等5種藥品。消費者必須搭配其他藥品,花了160多塊錢,才給配一盒連花清瘟。

隨後,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工作人員到現場進行調查,發現涉事藥店存在強制搭售、抬高售價行為。據採購單,涉事藥房向上遊渠道採購連花清瘟時,上游渠道會按照1:2的比例,搭配有一款咳特寧膠囊。藥房人員稱其無法從上游渠道單獨採購到連花清瘟,而搭售的咳特寧膠囊比較難賣,這部分成本會分攤到連花清瘟上。

目前,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完成調查固證工作,現場責令經營者停業整改。針對現場檢查過程中發現涉嫌違規經營行為,成都市新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展開進一步調查處置。成都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示,近日,因購藥量猛增,部分藥品出現短缺,成都市正加快藥品生產,積極組織貨源,該現象有望在短期內緩解。

02

捆綁搭售、哄抬價格接連被曝光

連日來,除捆綁搭售之外,哄抬涉疫物資價格、囤積居奇、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等價格違法行為頻繁發生,受到監管部門的處罰,以吉林為例,目前吉林省市場監管部門已立案8件:

1。長春市寬城區某大藥房,2022年12月4日以來,連花清瘟膠囊(0。35克*36粒)採購價格為18。5元/盒,銷售價格為39。8元/盒,購銷差價率115。13%。其行為構成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的違法行為。

2。長春市某醫藥有限公司寬城店,在銷售連花清瘟膠囊時,強制搭售阿奇黴素或羅紅黴素,變相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價格。其行為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3。長春市某大藥房南廣場店,2022年12月10日,抗原檢測試劑盒採購價格為2。9元/個,銷售價格為7元/個,購銷差價率141。37%。其行為構成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的違法行為。

4。長春市某連鎖藥店南廣場店,2022年12月4日以來,連花清瘟膠囊(0。35克*36粒)採購價格為14。8元/盒,銷售價格為24。8元/盒,購銷差價率67。56%,其行為構成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的違法行為。

5。吉林高新區某醫藥批發公司,2022年12月6日以來,每批發銷售10盒連花清瘟膠囊強制搭售5盒參松養心膠囊,變相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價格。其行為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6。吉林市龍潭區某藥店,2022年12月7日,在銷售連花清瘟膠囊時,強制搭售羅紅黴素、蒲地藍消炎片、布洛芬緩釋膠囊、維生素C咀嚼片等藥品,變相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價格。其行為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7。四平市鐵西區某藥房,在銷售連花清瘟膠囊時強制搭售複方大青葉合劑、穿心蓮內酯滴丸、抗菌消炎膠囊等藥品,變相大幅提高連花清瘟膠囊價格。其行為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8。四平市梨樹縣某連鎖藥房,經市場監管部門公開告誡後,仍囤積連花清瘟膠囊631盒,無正當理由不及時對外銷售。其行為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類似行為同樣還出現在北京、廣州、廈門、福州等地零售藥店。

12月7日,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對某藥店高價銷售抗原試劑盒立案調查。經查,2022年12月1日至2022年12月7日期間,當事人在某平臺銷售某品牌新型冠狀病毒(2019-nCoV)抗原檢測試劑盒(膠體金法)(規格為25人份/盒),標價229元/盒,進貨單價分別為61。25元/盒、67。5元/盒、75元/盒,由於不同時期該平臺銷售優惠不一,實際銷售單價分別為179元/盒、216。5元/盒、229元/盒,進銷差價率最高達273。9%,遠高於同時期周邊市場同類商品。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朝陽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當事人送達《行政處罰告知書》,

擬給予當事人警告和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03

結語

對於上述案件,市場監管部門都將依法從快從嚴從重處罰。

隨著類似案件接連突出爆發,更多省市市場監管部門必將密切關注藥品、醫療器械等涉疫物資市場價格動態,加大巡查檢查力度,嚴查各類價格違法行為,持續曝光違法典型案例,及時妥善處置價格投訴舉報,切實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和消費者合法權益。廣大經營者應警鐘長鳴,依法合規誠信經營。

整理自:南方都市報、央廣網、北京市場監管微信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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