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運營商同意支付專利費,華為新業務模式成型

中國早就有一句俗話“一流企業做標準、二流企業做品牌、三流企業做產品”,這句話表達了一家企業在成長過程中的升級路線、階段目標和判定標準。說實話,對於這個認知大家都知道,但是真正走上這條路並做到的企業微乎其微,尤其是在我們這樣的製造業大國裡,更是如此。我們現在追求的所謂“智造”而不是“製造”,也只是這個方向上的一個階段而已。

美國運營商同意支付專利費,華為新業務模式成型

中國企業在這個方面做得最好、也幾乎是唯一最好的企業就是華為。其實,華為不僅僅成為中國最為領先的標準制定者,同時它也和中興通訊以及來自中國三大運營商一起成為新一代資訊科技5G的最大標準制定者群體。當然,其中華為是5G技術相關專利(是標準的基礎)的最大數量和質量(標準必要)持有者。

也正是由於這樣的領先,華為遭受了前所未有的供應鏈危機,正所謂“木秀於林,風必摧之”,當前華為的危機還沒有過去,不過華為拿起專利這個技術武器抗爭的努力正在取得效果。

美國運營商同意支付專利費,華為新業務模式成型

一年前的2月初,華為已經啟動了對於美國第一大運營商Verizon的專利訴訟。華為的具體行動是:請求德克薩斯州的法院認定Verizon已經侵犯了華為在美國授權的12項專利技術,與此同時還要求Verizon就其侵權的專利做出賠償。當然,用華為的話說,這是無可奈何的一步,因為此前華為已經和Verizon進行了較長時間的談判,並提供了Verizon侵犯專利的清單以及Verizon使用這些專利技術的事實依據。

那個在5G技術上使用各種手段要爭取世界5G第一供應商的美國運營商Verizon僅僅是侵犯了華為的這12項專利嗎?華為進一步認定Verizon侵犯的專利數量達到了創紀錄的200多項專利,華為提出的賠償金額也上升到了10億美元。

對於華為的訴訟請求,Verizon充分發揮了美國市場地位的優勢,以一種抵賴不承認的方式(理由是:它不是華為的客戶)進行拖延。不過一年後的今天,終於拖不下去了,現在華為和Verizon雙方已經同意就華為的通訊技術專利許可費問題進行私下調解。

美國運營商同意支付專利費,華為新業務模式成型

雙方的這一行動說明,華為和Verizon之間的專利技術爭議已經進入了協商階段,也就是說Verizon已經意識到自己肯定侵犯了華為的技術專利,不然它不會坐下來協商這些問題,尤其是賠償。重要的是意味著,Verizon同意要付專利許可費,多少要看談判結果了。

華為真就是為了這10億美元的收入嗎?過去不是,但現在是。怎麼解釋這個問題呢,應該是這樣的:過去華為曾經是Verizon的供應商,尤其是在2020年以前,華為曾經有著幾十億美元的通訊裝置供貨合同,而且2018年Verizon還和華為簽訂了銷售華為手機的協議。然而這一切的一切在2019年之後都被取消了。如果華為繼續供應Verizon相關的通訊裝置,華為是不可能向Verizon要求技術專利許可費的。

也就是說,現在Verizon不再採購華為的通訊裝置,但是裝置上還在使用華為的專利技術,那Verizon就是沒有得到授權的,必須給華為交專利許可的費用,否則就是專利侵權。

難道僅僅是Verizon有這樣的問題嗎?當然不是,美國的AT&T、T-mobile以及歐洲的運營商,只要它們不採用華為的裝置還採用華為的專利,那麼華為就有權利索取必須和必要的專利費用,否則侵權。所以,Verizon只是第一個收取專利費的物件,只要攻下了這個堡壘,華為開啟技術專利收費的新業務模式也就順理成章了,這也是華為目前沒有辦法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