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必要給大家複習一下當年吳亦凡的“歲月史詩”了

首先是管大導演對吳亦凡的吹捧: “吳亦凡這種小孩,跟別的男孩不同,因為國外成長的經歷,就特別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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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虎的評價

加麻大的成長經歷,就乾淨了?加麻大遍地毒品、戀童癖盛行、雛妓業猖獗,加麻大還是貪官、奸商、無良富二代們報團移民酒池肉林的溫床……真TM乾淨。管導混跡影視圈大半輩子,閱人無數,想必特別懂什麼是“乾淨”。

再來看當年著名女作家、女性意見領袖“六六”對吳亦凡青睞和追捧。她說“受害者”是得了便宜還賣乖,對吳亦凡的“詆譭”,會毀了廣大女粉絲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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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看著名主持人馬薇薇對吳亦凡睡粉絲的精彩解釋——她說當年吳亦凡睡粉絲屬於“粉絲福利”,是“大領導光顧小餐館”,是“親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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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影視圈、娛樂圈是個最封建、最腐朽、最惡臭、最糜爛的地方,但我們也要知道這群外表光鮮,內裡男盜女娼的人,是怎麼互相湊到一起的。

有些事情,你不能割裂開來看,當初吳亦凡這種人之所以能火,和當時的社會主流價值、輿論氛圍是分不開的。

畢竟那個時候,網際網路看似自由,實際上話語權都被那少數的幾個資本平臺、少數的幾個意見領袖、少數的幾個“精英”們壟斷著,他們捧誰,誰就是頂流,他們誇誰,誰就是人類高質量男性\女性,熱搜上沒有別的事,全是他們演藝圈的破事,強姦公眾的視聽。

那時候捧起來的絕大多數“流量鮮肉”,不但文化水平不高、道德修養也有限,在資本營銷中暴得大名大利,他們對社會、公眾的態度其實是非常傲慢的,在他們看來,偷稅、嫖娼、淫亂、吸毒、洗錢,都算不得什麼,他們甚至覺得這是他們應得的,他們甚至覺得公眾輿論多管閒事,覺得國家和法律限制了他們。所以,他們膽子越來越大,慾望也越來越難滿足。

他們在影視劇中的形象,不是霸道總裁,就是富家二代,可有半點普通勞動者的角色?他們私下裡偷稅、涉毒、“選妃”、性侵、強姦、淫亂……作為“青少年偶像”,又引導了什麼“正能量”?

那時候的價值導向,是非常有趣的,有錢就是“爸爸”,多金就是“老公”,長得帥就要“坐地排卵”……國外回來的,就“乾淨”;長了副不錯的臭皮囊,哪怕劣跡斑斑也有人洗地;只要有錢,只要商業價值高,平臺就把他們搞搞捧起來,哪怕是侵犯女粉絲,都會被“女權大V”洗成“臨幸”、“親民”。

其實時間也不長,也就短短四五年。

他們的真面目就被法制揭穿,從高高在上的“偶像”,成了作奸犯科、人人唾棄的垃圾了。

犯罪就該坐牢,垃圾就該進垃圾堆,洋垃圾更應該滾到海那邊的垃圾堆裡去。

我覺得很好,這是社會的大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