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透過

東北網12月22日訊

(記者 楊帆)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九次會議高票通過了新修訂的《黑龍江省最佳化營商環境條例》。

這次修訂主要圍繞領導幹部包聯企業、振興發展民營經濟、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打造高水平開放環境等內容,作了較大幅度的修改,補充瞭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第三章“守信踐諾”和推動高水平開放的第五章“開放環境”等,僅針對修訂草案修改稿就增加了34條、刪除了6條、修改了42條,表決稿共計9章104條。

這次修訂的內容有許多鮮明的特點,主要有:

貫穿了打造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主線

修訂稿堅決貫徹黨的二十大關於建設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的要求,圍繞法治化、市場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各自單設一章,尤其是第二次審議後增加的“開放環境”一章,就是根據我省的優勢和潛力等實際情況規定的,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時代性。

遵循立法針對問題、解決問題的重要原則

修訂稿中開全國立法先河,專門增加了解決招商引資等領域存在的歷史遺留問題的第三章“守信踐諾”。在歷史遺留問題的含義,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的工作原則、主體責任、工作機制、工作程式、適用法律原則、解決問題的方式、容錯免責等方面作出了開創性的規定,為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強力推進補短板強弱項任務的落實

民營經濟發展偏弱,是制約全省經濟發展的一個短板弱項。為了支援、壯大民營經濟的發展,修訂稿在為民營企業提供充足的人力資源供給、全面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豐富構建親清政商關係方式、遵守全省政商交往正面清單和負面清單、健全便利高效打擊違法犯罪立案偵辦工作機制、依法保障市場主體勝訴權益、建立對市場主體“無事不擾”制度等方面,作出了切合實際的規定。

突出創新突破的主旋律

為了貫徹落實省委的決策部署,切實解決營商環境方面存在的一些老大難問題,修訂稿在全國率先創新性地規定了領導幹部包聯企業的制度。從明確包聯主體、建立工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構建政企溝通平臺、解決實際問題、健全督導機制等方面,作出了有溫度、有深度、有力度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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