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慣了快播,我們還能不能好好看片

文/杜輝

先問大家一個問題,在手機上不管用什麼播放器看片、看劇,大部分時候、大部分片子你是否會選擇快播?反正我是大部分時候都會選擇快播,一般片、或者某部影視的湊數段落會選擇1。05-1。35倍速快播。無趣片或者某部劇的垃圾階段則會再加速到1。35-2倍速播放。個別太爛的作品,乾脆2-4倍速掃一下,知道大概內容就可以了。這種快播習慣,發現身邊的許多人都是如此。只是因每個人的習慣不同,大家快播的倍速不同而已。

我之前曾經寫文,說現在看書基本是掐頭去尾。會把一本書開頭的前言、序、簡介、總論,結尾的後記、總結、參考等類廢話一眼掃過。人生有限,資訊太多,真沒時間和耐心去看這些沒含金量或者只是作者秀表現欲的廢話。看片也是如此,有些片子是看個懷舊,有些片子是看個熱鬧,有些片子是看個演員的顏值,僅此而已看了就是,不需太細緻。其實平常看片,真正值得仔細品味的很少,大部分快播看就是。人生有限,有趣的事情很多,節省點時間好去享受其他趣事。

網路時代資訊爆炸,我們每天能接觸到的媒體平臺與資訊獲取渠道太多了。傳統的報刊已經基本被大眾所淘汰,電視也主要是老人、孩子還在觀看。年輕人、中年人絕大部分都是透過新媒體、自媒體平臺獲取資訊。我們從過去資訊匱乏,變成了現在資訊過載,每天有著接收不完的資訊。在這種生活方式不知不覺的改變中,我們變得越來越沒有耐心,也不需要耐心,因為垃圾資訊、低價值資訊、垃圾資訊太多了,為什麼要謀害自己的生命。

曾經的電視劇為了廣告收益,可以把幾集的故事,注水到幾十集。我記得有一陣播放的臺灣電視劇,甚至達到上百集。其實看過幾集後,也就明白套路,不過幾個人廢話、車軲轆連篇。如男女吵架,一個滾字和摔門就可以解決的內容,他們完全可以擴充出一集讓兩個人對著噴廢話。許多影視作品也是如此,也許出於導演的個人風格,也許是演員的出鏡市場效果,反正許多情節、故事被放慢了節奏,冗長、沉悶的影片,讓觀眾看著如隔靴搔癢般不爽。不看覺得可惜,終究還是一個故事。繼續看則著急,一分鐘能解決的事情,磨嘰了五分鐘十分鐘也沒個結果。導演、演員是用時間掙錢,觀眾則是用時間、用生命去花錢看片。好在現在有了快播,讓這些觀看影視時不可避免的雞肋時光大大縮減。提高了生活效率,增強了娛樂強度。

曾幾何時許多影視風格喜歡慢鏡頭,特寫鏡頭,以此來表達一種意境、一些深意。但在資訊節奏、生活節奏、思維節奏都在不斷變快的當下,這種手法面臨著觀眾欣賞變化的巨大挑戰。你故事節奏慢,我快播看後面。你鏡頭冗長,我快播看後面。你為了廣告、商業利益弄垃圾時段,我快播看後面。反正你為了你的利益弄我不想看到內容,我就快播甚至直接跳過。結果你費勁了,但收不到效果,我還對你劇評變差。曾經單向輸出,好壞一起打包兜售的套路已再難有市場,影視劇難道不準備改變嘛?

單向資訊輸出在現代技術下已難實現,如果還想讓受眾付費埋單則更是一廂情願。這種使用者習慣的改變,也必然會刺激影視作品創作、商業模式的改變。曾經的套路與模式在現代技術面前都已經喪失了市場效果。無意義或者故作深沉的慢節奏,觀眾並不埋單。為了填充時間的注水劇情,觀眾也不會再去埋單。觀眾的喜好改變了,也會在某些方面刺激影視作品的敘事向快節奏,劇情向更緊湊轉變。也許一些創作者、從業者會對觀眾的這種所謂缺少藝術素養的改變嗤之以鼻,但你靠誰吃飯,你從誰那賺錢?想賺錢就要根據觀眾的喜好去改變,或者你能創造出一種新的讓觀眾喜歡和接受的形式、模式,但好像沒幾個人有這個本事吧。

改變無所謂好壞,每個時代都有每個時代的改變。在技術進步下,在社會發展下這些改變一直沒有停止。從照片到幻燈片,從幻燈片到默片無聲電影,從默片無聲電影到默片有聲電影,從默片影片到彩色影片,從彩色膠片到數字影視,從數字影視到3D作品,一切都在不停的改變。每次技術的升級,都會伴隨著藝術創作技法和理念的改變。

一切都在變快,那影視作品的表達方式也要變快,要在更短的時間內提供更多的資訊、娛樂效果、聲光電享受。你不變那隻能被淘汰。現在如果誰拍一部幾十上百集的電視劇,估計很難熱播,因為大家真沒耐心也沒時間去看。如果現在誰為了藝術而藝術,弄一部沒有內涵且節奏緩慢的電影,也很難得到大眾的認可,更難有票房收益。如果影視作品內容乏味,缺少內涵,沒有觀眾會再去將就,只會用差評調侃給出答案,這就是市場。

其實圖書市場也是一樣,只是更少人去思考、去面對這些問題。一切節奏都在變快,你還按幾十年前的紙媒模式去呈現內容,真的有那麼多的消費者會去埋單嘛?你為了形式大於意義的儀式感,把圖書弄得一成不變,死死板板的一疊紙,消費者會喜歡嘛?你的內容開篇敘事展開節奏慢,廢話多,內容冗長,讀者還有耐心閱讀嘛?如果現在擺在你面前有一本不到兩百頁內容精煉的冊子和另一本四五百頁的長篇鉅著,你更有興趣去閱讀那本書?

不變則窮,變則通。變是永恆也是硬道理,不變只有死路一條。消費者不會錯,如果消費者錯了,那就參照上句話,消費者不會錯。因為他們埋單,因為他們是你的衣食父母,你按自己的習慣、思路、喜好去做產品,還要別人去埋單,這不是做市場,這是做強盜,但你真沒那個本事。所以還是屈從也好、順從也罷,迎合消費者吧。

自從有了快播,我們還能不能好好地看片?自從有了網路,我們還能不能好好地看書?自從消費者的需求改變,層次提升,你還有能力創作生產他們需要的作品嘛?

習慣了快播,我們還能不能好好看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