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包括香港在內的多家媒體,近日紛紛都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的身上,有些媒體還爆出吳亦凡即便在我國服刑完畢以後,回到加拿大也要繼續服刑,同時還要接受化學閹割。

有些人認為,

如果訊息是真的,那真的是大快人心的。

如果訊息是假的,那也希望能夠變成真的。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那麼,吳亦凡回到加拿大還需要再服刑嗎?會接受化學閹割嗎?

我簡單查了查,確實有這個可能。

先來一個相關案例。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被告人黃道金,出生於1955年2月,戶籍是上海市楊浦區。

1993年10月份,黃道金與孟長平在日本結識,後二人成為朋友。

2004年1月份,黃道金和自己的妻子,以旅遊簽證為依據,兩人來到了日本,投靠了孟長平,夫妻二人借住在孟長平位於日本的房子,同孟長平一同居住。

2004年7月19日中午,孟長平想讓黃道金陪自己出門購物,黃道金拒絕了,兩人便因此發生了爭執,孟長平就要求黃道金和他妻子立刻搬出去住,黃道金氣不過,就和孟長平發生了肢體衝突。

衝突過後,孟長平掉頭而去,黃道金覺得自己受到了侮辱,便拿著刀追了上去,在公寓的門前道口追趕上了孟長平,向其胸部,背部等處接連刺了幾刀,孟長平因出血過多死亡。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2004年12月17日,東京地方法院以黃道金犯故意殺人罪,非法滯留罪為由,合併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而被害人孟長平的家屬認為罪責太輕,便要求我國追究黃道金的刑事責任。

2014年12月2日,黃道金在日本被假釋,12日被日本遣返回國,在虹橋機場被我國相關單位抓獲,並以涉嫌故意殺人罪為由逮捕。

2016年1月12日,經過兩年的調查同時又對黃道金的精神做了鑑定,加上黃道金在日本服刑時的認罪態度良好,綜合考慮之下,我國決定對黃道金故意殺人罪進行判處。

2017年4月6日,黃道金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黃道金不服當庭上訴,同年6月7日,二審結果下來了,維持原判。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我們透過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即便是在國外服刑了,回國以後依然還會被判刑,但因為已在國外服刑,所以回國以後是會被輕判的。

因此我認為,吳亦凡在我國服刑後,回到加拿大確實有可能再被執行,繼續服刑一段時間。

此外,加拿大對於強姦犯人有一整套註冊和執行體系的。

首先呢,會在犯人所在的社群,公開張貼一個警告牌,意思就是你的社群裡有一個強姦犯,大家平時生活要注意。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其次呢,還會要求犯人去特殊學校學習,參加特殊的培訓,來這種學校學習的也都是強姦犯。

最後呢,會限制強姦犯的活動範圍,有一個GPS,誰都能透過GPS查詢到他的行蹤,可以說基本上就活在了監控之下。

另外,加拿大確實有針對吳亦凡這類犯人的“化學閹割”做法,即透過化學藥物,來降低或者限制犯罪者的荷爾蒙分泌,可以抑制衝動,但並不是每一位這類犯人,都能夠接受的,因為在執行前會對犯人做全面的精神評估。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簡單來說,也就是並不是每個人都有這樣待遇這樣資格的。

很多人看到閹割,心裡就會一涼,腦海裡頓時浮現出一個電影名字《中國最後一個太監》。

我是執業獸醫,有資格證的那種,閹割在學術上被稱為“去勢”,當然了,這是對於動物的說法。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對於人,“去勢”的手術太過殘忍,因此會採用化學注射的方式,所以叫做化學閹割。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目前世界上包括美國,丹麥,德國,瑞士,瑞典等國,都有化學閹割的情況,採用的都是抑制內分泌的藥物,如“亮丙瑞林”“戈舍瑞林”等抑制睪丸素分泌的藥物。

美國是全球第一個實行化學閹割的國家,如果在監獄服刑,是不需要進行化學閹割的,但是如果想要假釋,就要進行化學閹割,而且是藥效沒了就要繼續注射的那種。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注射的時候呢,採取的是肌肉注,根據“過來人”的說法,化學閹割很痛苦,不僅注射的時候特別的疼,過後還會有很強的記憶力衰退的情況出現,不過效果也確實好,可以保證其在三個月內“有心無力”。

這種疼,很疼,“過來人”說“連我最恨的敵人,我都不希望他會經歷這樣的痛苦”,可想而知這種疼有多疼。

有的人甚至還反應“打完針走路都費勁,疼得走不動”。

此外呢,化學閹割也不會真的讓人絕育,還是有當父親的可能。

這也就是“痛並快樂”的真正解讀吧。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另外,對於吳亦凡的刑期,有些朋友也有不同的看法。

有些人會說,吳亦凡罪有應得,13年已經是最多的了,肯定不會減刑。

但我卻得到了一個讓人開心不起來的訊息,即吳亦凡在規則下,很有可能再服刑不到6年,就能出獄了。

風向變了,多方媒體紛紛把關注的目光放在了吳亦凡出獄後的結局上

這是因為我國對於表現好的犯人,是有“優待”政策的,只要表現得好,思想覺悟高,是可以爭取減刑處理的,目前吳亦凡已經坐了將近17個月的牢,13年已變成了12年,而只要表現的好,有重大立功表現,那麼最多隻需要5年多就可以出獄。

不過出獄,等待他的也不一定是鮮花,很有可能是化學閹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