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以“電”為驅動的交通工具是當下最受歡迎的車型之一,它因為更加節能、排放無汙染的優勢,更符合“綠色地球”的環保趨勢,所以,成為不少國家都十分推崇的交通工具,尤其在我國,電動車產品多種多樣,而且都是主流的交通工具。

那麼,電動車在我國的產品型別有哪些是主流的,除了人盡皆知的兩輪電動車以及新能源汽車,還有就是電動三輪車以及電動四輪車,這兩種車由於速度並不快,穩定性比較好,而且有著載人或載物的功能,它們具有精準的消費人群。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根據資料顯示,我國的電動三輪車保有量超過7000萬輛,電動四輪車(不包括電動汽車)的保有量突破了1000萬輛,雖然相比兩輪電動車還是小巫見大巫,但是,這些保有量依舊讓它能夠在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都能隨處可見它的身影。

不過,無論是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兩輪電動車,它們都有一個共同點,那就是在發展早期沒有一個完善的規範制度來約束它們,不過,隨著近2年電動車行業正在經歷整治期,如今,電動三、四輪車在多地都迎來了新規,這不,即日起,北京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生產、銷售、上路都有變化。

即日起,北京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7月12日,小行家在公眾號收到一條來自北京交警的推送,其中最重要的2個位置全部都是關於電動三、四輪車的管理通知,我就意識到,關於電動三、四輪車將會有“新規”,果然,開啟之後,就看到由北京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員會、市商務局、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釋出就《關於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的通告》,給電動三、四輪車全面進行了一個大規範。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其實,北京對於電動三輪車、四輪車進行強有力的整治、規範,已經早有“苗頭”,在去年12底,北京市公安局協同市場監管部門就展開了電動三四輪車的違規查處,半個月左右的時間,就查獲了電動三、四輪車1165輛,查處違規營運載客160人,並且,還明確提出,對於不符合標準的老年代步車,從線上到線下,全面進行封禁,不允許銷售、上路。

新規之下,生產、銷售、上路會有哪些變化

那麼,7月12日的新規,還是保持著全面封禁不符合標準的車輛嗎?在新的規定之下,電動三輪、四輪車在生產、銷售、上路會有哪些變化,帶您先睹為快。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事關生產的變化

:根據通知內容,通知釋出之日起,將全面禁止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的生產,這意味著,車輛效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將不能生產,而所有的低速四輪電動車,都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這意味著,老年代步車這類四輪車無法生產,而如果違規生產車輛,會進行沒收車輛,並依法實施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事關銷售的變化

:對於未列入《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車輛效能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的電動三輪車、電動四輪車,商家不允許私自進行銷售,

而任何單位或個人,都不能新增這些電動三四輪車,這意味著,它和超標電動車一樣,將會全面退出消費市場。

事關上路的變化

:除了不能新購不符合標準和未列入產品公告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

對已經存在的違規電動三、四輪車設定過渡期,過渡期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過渡期結束之後,將不得上路行駛、停放,這意味著,北京不再一味地全面封禁車輛上路,而是人性化的給予已經新購車輛過渡期,這一點十分值得點贊。

除了北京,還有多地也釋出電動三、四輪車相關規定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長沙:從8月1日起,將眼睛任何企業或個人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等法律法規規定上道路行駛條件的低速電動車(用於載貨或載客的三輪、四輪車),低速電動車上路需要登記,不得從事營運。

駐馬店泌陽縣:禁止生產銷售符合《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範》標準的電動(兩輪)腳踏車及未經國家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生產的非標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不允許營運,對於非標電動三輪車、低速電動四輪車進行掛牌登記。

邵陽:禁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低速三、四輪電動車,要求商家所銷售產品必須要取得3C認證,不得存在改裝行為。

電動三輪、四輪車為什麼被整治,搞清楚幾點就明白了

一直以來,不少地方都在整治電動三輪、四輪車,而作為車主來說,認為電動三輪、四輪車經濟實惠又好用,那麼,為什麼它要被整治、被禁止上路,小行家告訴您這幾點原因,相信您就明白了;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01電動三輪、四輪車亂象多

,這是它們被“詬病”的主要原因,我們就拿北京交警公佈的資料來看,從去年12月底至今,半年多的時間就處罰了電動三四輪車交通違法17。3萬起,大部分都是闖紅燈、逆行、佔道行駛、營運等等,這些亂象是交通事故發生的導火索,也因為,讓各地都對它進行整治。

02電動三輪、四輪車消費市場混亂

,各地整治都是針對於違規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電動三輪車、四輪車,而作為電動三輪車還好,畢竟有不少是在產品公告內,只要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標準,但是,低速電動四輪車目前沒有一個在產品公告內,更沒有標準可以符合,這類車本就是“非法”車輛,但是,由於存在需求,消費市場普遍存在這種車,所以,消費市場混亂才導致了各地嚴查嚴打嚴懲這個型別的車。

03目前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如果電動三輪、四輪車發生交通事故,我們除了在車身上找原因之外,更應該在駕駛人身上找找原因,大部分的事故其實都是駕駛不當導致,而目前,對於駕駛電動三輪、四輪車考取駕駛證才能上路的制度並不完善,各地都沒有徹底執行這項規定,它才是亂象多、事故多的根源所在。

即日起,電動三、四輪車實施新規,統一設定過渡期,不得新增車輛

結語

:隨著北京率先開啟了電動三輪車、四輪車新規實施,相信不少地方也會陸續跟進,在小行家看來,這其實是一件好事;

首先北京釋出的新規,其實有著很人性化的一面,它沒有對有著幾千萬的已購車輛完全說“不”,給予了2年半左右過渡期,這一點就值得贊;

其次是它的出臺,剛好在低速四輪車即將標準實施之前,基本上無縫對接,讓對於低速電動車有需求的老年人,也不至於無車可用,可以等到9月低速四輪車標準實施,新購符合標準的車輛合法上路;

最後,小行家覺得全面禁止不符合上路標準的車輛生產、銷售,其實是對廣大的消費者負責,從源頭杜絕了這種車流入市場,避免了一些不知道規定的消費者“矇騙上當”,造成出現“能買不能用”的情況,也是一件“百利無一害”的事情。

那麼,對於這樣的規定,您怎麼看呢?歡迎大家評論交流,關注電動車小行家,每天分享電動車相關資訊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