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這89人,5年內禁用手機支付工具

本批共89人因出售、出租、出借銀行卡用於電信網路詐騙等違法犯罪被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同時實施5年內暫停其銀行賬戶非櫃面業務、支付賬戶所有業務,不得為其新開立賬戶的懲戒措施。

桂林這89人,5年內禁用手機支付工具

也就是說,以上89名被懲戒人員5年內,不能使用銀行卡在ATM機上存取款;不能使用網銀、手機銀行轉賬;不能刷卡消費;不能使用微信、支付寶等支付工具支付。同時,將買賣銀行卡的行為記入個人徵信。

桂林這89人,5年內禁用手機支付工具

“斷卡”行動以來,荔浦市公安局認真貫徹落實上級公安機關部署,廣闢線索,縝密偵查,嚴厲打擊整治非法開辦販賣電話卡、銀行卡等違法犯罪,有效擠壓電信詐騙犯罪空間。

10月9日至11月9日,在桂林市公安局統一部署的“秋收”專項行動中,各警種協作配合,對涉電詐犯罪目標物件進行循線抓捕,積極聯合社區、村委進行走訪、法律宣傳,對“斷卡”物件進行勸投。共抓獲“秋收”行動抓捕物件,勸投、抓獲“斷卡”嫌疑人42人。

桂林這89人,5年內禁用手機支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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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這89人,5年內禁用手機支付工具

“實名不實人”的電話卡,不但被犯罪分子用來搞電信詐騙,還會用來搞網路販毒、網路賭博等犯罪,而這些錢大部分都是透過買賣的銀行卡、對公賬戶或者第三方支付賬戶走賬,難以追查和打擊。每年因詐騙、網賭而上演的家庭悲劇不計其數,給社會治安和家庭幸福造成了嚴重威脅。

銀行卡、電話卡一旦被收購很可能會被用於違法犯罪,出借、出租、售賣個人銀行卡的人員不僅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其名下所有卡或者業務都可能被暫停,將會對生活造成很大影響。

桂林這89人,5年內禁用手機支付工具

警方提醒,市民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銀行卡、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保護好登入賬號和密碼等個人資訊,對於廢棄不用的銀行卡,應及時辦理銷戶業務,並將卡片磁條毀損,不隨意丟棄;

不出租、出借、出售個人銀行卡、身份證和網銀U盾等賬戶存取工具,以免造成經濟損失和承擔法律責任。

持卡人一旦發現買賣銀行卡和身份證的犯罪行為,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配合公安機關或髮卡銀行做好調查取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