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家族財富視角剖析噹噹網搶公章事件(一)

導語:

國慶如律師:

“李國慶搶奪噹噹網公章一事正在不斷髮酵,一時之間媒體眾說紛紜,更出現了‘噹噹流亡政府’,‘國慶做事噹噹噹’等等網路熱議。對於一些我們耳熟能詳的大型企業的背後實控人,尤其是家族企業背後的實控人而言,家庭成員之間的一舉一動不僅牽涉到夫妻之間的情感、財產的分割,還牽扯到公司的運營、管理、發展、公司投資人的利益及其對公司整體發展前景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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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噹噹的蓬勃發展與李國慶和俞渝的結合密切相關。二人在美國相遇,一個是華爾街投資精英,一個是北大才子,認識三個月後於1996年閃婚,97年就一起創辦了當當網,俞渝還為李國慶拉來第一筆600萬美金融資支援噹噹網的創立。要知道,當年回國創業的張朝陽第一筆融資也才22萬美金。雖然這一切的發生很迅速,但也並不能說是意料之外,畢竟這樣的結合也並不少見。北大才子配華爾街精英,本應該是強強聯手的組合,確實在創立企業的初期確實是錦上添花,只是事情發展到現在,多多少少讓人感嘆今時不同往日。

從家族財富視角剖析噹噹網搶公章事件(一)

噹噹發展的重大時間節點

搶公章背後的邏輯

當年“李國慶大戰大魔女”、噹噹敲鐘上市的時候,李俞夫婦二人在華爾街拍下的照片親密無間,形成強烈對比的是曾經恩愛夫妻如今反目成仇、在公共媒體上破口大罵、互揭隱私,夫妻之事誰對誰錯不得而知,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夫妻矛盾爆發絕非此時此刻,隨著孩子長大、夫妻關係不斷變化,公司控制權之爭只是引爆整個事件的導火索。名目仗膽搶公章也非一時義氣用事, 其背後的動機何在呢?

據悉,北京東城法院於

2019年9月2日

立案受理原告李國慶與被告俞渝離婚糾紛一案,因涉及個人隱私,原告李國慶申請不公開審理,本案於

2019年11月29日

進行了第一次開庭,案件目前尚未審結,李國慶和俞渝離婚案主要的爭議焦點就在於夫妻二人在婚內持有的當當網的股份如何進行分割,縱觀噹噹網的一路發展,從夫妻二人創業到美國上市再到股價受挫私有化拆境外架構迴歸,俞渝作為華爾街出身的投行精英為噹噹網發展、尤其是資本市場的運作立下了汗馬功勞,當年噹噹網在華爾街成功上市俞渝和李國慶為公司的聯席主席,這是史無前例的,二人一起聽政背後是融洽的夫妻關係,俞渝在接受各家媒體採訪時常說:“沒有李國慶就沒有當當網”。一個公司的實控人最終只能有一個人,所謂一山不容二虎,二人齊力同心還好,但今非昔比夫妻反目,誰能夠成為公司的實際控制人,二人必然在這場離婚大戰中要決一勝負這場大戲才能收官。

從家族財富視角剖析噹噹網搶公章事件(一)

李俞夫婦

根據《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條第二款規定: “控股股東,是指其出資額佔有限責任公司資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佔股份有限公司股本總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東;出資額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雖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資額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決權已足以對股東會、股東大會的決議產生重大影響的股東。” 第三款規定:“實際控制人,是指雖不是公司的股東,但透過投資關係、協議或者其他安排,能夠實際支配公司行為的人。”

不難看出在李俞案中,俞渝一直佔據主導地位,李國慶希望透過聯合公司其它小股東以及在離婚財產分割中爭取和俞渝五五開分配股權的方式來重獲公司的控制權。據相關媒體報道,李國慶在闖入噹噹搶奪公章時隨行四人有專門錄影,在拿到公章後馬上發表書面宣告,可見此行動是經過精心策劃和準備的,在行動之前李必然知曉該行為可能引發的輿論影響,明知而為背後的動因又何在呢?

我國實行

法定夫妻共同財產制

,對於夫妻二人在婚後以任何一方的名義註冊成立的公司,都會被認定為是夫妻二人的共同財產,除非一方可以證明其用以投資公司的資金來源於其婚前個人財產或是婚前財產的變形。李俞大戰中,二人股權均在婚後獲得,所以從夫妻財產的角度講,該公司股權應為二人的婚內夫妻共同財產。但當股權作為夫妻共同財產在離婚案件中進行分割的時候, 法院是否會秉持夫妻均分的裁判觀點呢?

答案是否定的

,法官在離婚訴訟中分割婚內財產,尤其是涉及公司股權時,並不一定會採用股權均分的方式,大部分情況下,法官會考慮到如何分割更有利於公司未來的運營管理與發展,所以我們會看到在很多判例中,法官判決股份歸夫妻一方(在經營管理公司的一方)所有,而對另外一方進行股權的折價補償。例如

(2019)浙0681民初1377號判決書

中就明確指出“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十六條的規定,直接分割股權的前提是夫妻雙方就一方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分割問題協商一致。如夫妻本身就其共同財產中在有限責任公司的出資分割問題無法達成共識,則不適用直接分割股權,在此情形下,考慮到公司的人合性,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股權歸出資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取得相應的折價補償。”該法院從有利於企業經營的角度來考慮,最終將股權只判給了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對相應的股權取得折價賠償。在噹噹網事件中顯然在李國慶摔杯事件之前,已經在公司的運營管理方面被邊緣化, 在其創辦早晚讀書之後更是已經脫離了噹噹的核心管理層,筆者猜測,搶公章此舉不僅在於爭奪回公司的控制權本身,更在於對於離婚案件的股權分割施以輿論壓力。

媒體聚焦李國慶搶公章一事,關於他發動臨時股東會獲得公司控制權的手段是否合法合規存在不少討論。在此,我們更多的以家族財富視角分析整件事情的原委,覆盤和探究是否存在更好的、從源頭上解決問題的途徑和方法。

下期預告:

本期分析主要聚焦在噹噹網事件起源以及“李國慶搶公章”事件的根本邏輯,下一期我們將聚焦噹噹網目前股權比例,以及從股份代持的角度分析為什麼李國慶從主要佔股變成了佔股27%的“小股東”,敬請期待!

希望大家共同進行探討,共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