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業財富傳承要考慮什麼

曾有人做過這樣的研究:對1980~2008年間250家在上市企業進行追蹤研究,發現這些企業從創一代退休前5年起到他們退休為止,每100元公司市值平均滑落60元,最後僅餘40元,而且在下一代接棒後也沒有起色。這項研究證實,傳承的確是企業家需要面臨的嚴峻挑戰。

首先,傳什麼

家族企業之所以被稱之為家族企業,就在於它能夠一代一代地傳承下去。對於中國這個幾十年來經濟變化天翻地覆的國度而言,家族企業傳承更是一件難上加難的事。家族資產的形式大致包括如下幾種:企業股權、個人名下登記的固定資產(主要為房產)、現金、其他資產(珠寶、玉石、字畫等)。

家族企業的傳承一般採用兩種方式:第一種是同時傳承所有權和經營權,企業第二代在企業傳承中扮演重要的經營角色;第二種是隻傳承所有權,請職業經理人經營公司。而有的是把企業全部賣掉,只傳承家族財富,已經算不上是家族企業傳承了。

第一種家族企業傳承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子承父業”,那些有幾百年歷史的家族企業都是這種型別。這些家族企業通常集中在一些變化很緩慢的行業,比如寺廟維修、溫泉旅館、醬油釀製、橄欖油加工、西裝定製等。這些行業強調工藝傳承,以及對價值觀的堅守,企業規模普遍不大,管理起來相對簡單,家族成員掌控經營權更有利於價值觀的傳承。

那些知名的家族企業,絕大多數則屬於第二種傳承方式,比如說西門子、保時捷、法拉利和IBM等。這些企業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家族成員可能曾經涉足企業運營,但後來大都退出了經營層,只是擁有家族企業的所有權。其原因也很簡單,這些企業所在的行業競爭非常激烈,您很難保證所有家族企業成員都有能力和興趣參與家族企業的運營。

除了傳承資產之外,企業家有時更想傳承他們的創業精神,這是更值得傳承的,但卻更加困難重重。

其次,傳給誰

洛克菲勒家族傳承的啟示:1913年,老洛克菲勒投入1億美元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個私人慈善基金會——洛克菲勒基金會,其宗旨是促進“知識的獲得和傳播、預防和緩解痛苦、促進一切使人類進步的因素,以此來造福美國和各國人民,推進文明”。他唯一的兒子小洛克菲勒在接管家族石油生意的同時,更將家族的慈善事業發揚光大。至2000年洛克菲勒基金會的資產已超33億美元,包括中國的協和醫學院在內的一大批科研機構都曾受到洛克菲勒基金會的捐助。

小洛克菲勒分別在1934年和1952年也就是他60歲和78歲時為後代設立了兩個家族信託。洛克菲勒家族的信託本金自動傳給受益人的子女。受益人在30歲之前只能獲得分紅收益,不能動用本金,30歲之後可以動用本金,但要信託委員會同意,例外的是,小洛克菲勒的妻子和女兒在任何條件下都不能動用信託的本金,只能獲取收益。

這些家族信託的形式是不可撤銷信託,即信託協議不可被更改或終止,除非受益人同意。這意味著,小洛克菲勒作為委託人把資產注入信託後,即在法律上完全失去該資產的所有權,這樣可以在有效規避遺產稅的情況下,把家族財富至少傳至第四代。

第三,何時傳

企業家的財富什麼時候傳給子女,既與傳承有關,也與稅務籌劃有關,還會關係到子女婚姻狀況、財產如何保全等,並不能簡單地一傳了之。

有些企業家早早地把財產登記在子女名下,因此一些未成年的子女,或許剛滿18歲的子女,就持有價值幾億、幾十億的股權,這好像解決了未來可能的遺產稅問題,也實現了家族財富的傳承。但問題是,傳得太早,變數太多,風險太大。

第四,怎麼傳

透過什麼樣的方式傳給子女,是直接把股權、房產變更在子女名下,還是透過信託、保險、家族基金等形式管理家族資產,直接影響到家族資產能傳多久。歐美成熟財富傳承市場大多透過信託+保險的方式用於傳承,如果一次把一大筆財產直接登記在子女名下,那他能不能駕馭這些資產?

家族企業財富傳承要考慮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