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求我介紹女孩,居然是為了這個原因?

前天晚上發生的事情,真挺讓人生氣又讓人無語的,直接上微信截圖吧。

她求我介紹女孩,居然是為了這個原因?

她求我介紹女孩,居然是為了這個原因?

開始我很惱火,想不明白她為什麼這麼做。我看到她朋友圈裡抱著小孩子的照片也在想,做了媽媽的人,怎麼卻沒有一點溫情和善念?

她的朋友圈再看下去,發現她在河北貌似在一個小城市的五金店裡做售貨員,我相信她是受過了基本的教育,即使沒有,一個成年人,也是懂得基本的道德倫理的,就像她自己在微信裡說的,站著她的角度上看確實不合適。

在她看來,這個事情僅僅是“不合適”而已,就和臨時起意撿了路上一個錢包沒有歸還失主,只是有些“不合適”。她這麼做,可能主要的原因就是,她認為不可能會傳染給對方,也就不存在傷害。就像撿到了馬雲的錢包,雖然錢包裡有一萬塊錢,但是她認為不歸還對馬雲不會造成傷害,僅僅是自己心裡覺得不合適。

但是她沒想到是,

即便感染的風險是零,也不能侵犯對方的知情權

。這不但關乎道德倫理,同樣關乎法律。再者,一個男同性戀者是很難給女方甚至他們的孩子一個正常和完整的家庭,這難道就不是傷害嗎?最後,她弟弟明明是一個男同性戀,卻困在一個異性戀的家庭,偽裝出愛,偽裝出性,甚至可能偽裝出責任,這對他來說,難道不也是傷害嗎?

晚上我把這個事情簡單發了一條微博(微博:A李想),每天瀏覽量都有十幾萬,許多網友留言紛紛表示不理解她的想法,也有很多人刻薄甚至惡意地言語攻擊她。

她求我介紹女孩,居然是為了這個原因?

她求我介紹女孩,居然是為了這個原因?

換個角度,如果這樣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感染HIV的、同性戀的他,是你的至親至愛,你又會怎麼做?尤其HIV病毒只要載量被藥物控制在檢測不到的程度,感染別人的機率幾乎是零的情況下,你會不會這麼做呢?

假設不成立

很普遍,說是容易的,真發生了,未必真的百分之百不會做同樣的事情。我在做艾滋培訓的時候,很多學員都表示說自己不會歧視感染者,自己感染了也會處理好自己的情緒。但是做了感染HIV的情景模擬的時候,僅僅是模擬,就有學員情緒激動的面紅耳赤的。

微博上有很多網友評論認為她這種做法是故意傳播性病罪甚至謀殺罪,可以據此報警。我覺得還算不上,

第一這不是事實,充其量算是一個動機。

第二,也是

關鍵的是,這個想法不可能成功。

她提到了她弟弟說過結婚可以,但是前提是對方知情。她弟弟是很清楚應該怎麼做,因此她單方面相親的想法,不可能違背當事人的想法隱瞞實際情況進行騙婚,也就不可能形成對對方構成危害的事實。

因為騙婚這種事情,就像是上臺表演一樣,是必須主動才能完成的行為,除非當事人想這麼做而且做的不露痕跡,才有可能成功。換句話說,當事人如果想騙婚,是最麻煩的。保守估計國內有3000萬男同性戀者,其中迫於家庭和社會的壓力騙婚的確很常見,當然其中也有得了HIV也還騙婚的。——我只能說,請女孩們擦亮眼睛,如果你覺得對方哪裡有點不對,可以私下裡找我諮詢。

最後,

我只希望大家能記住兩件事情:

1。

艾滋只是一種可控的慢性病,如同糖尿病高血壓

。十幾年前抗病毒治療就可以達到這樣的水平:病毒會控制在檢測不到的水平,免疫系統也保持正常功能。所以,感染HIV,不會影響你的生活,學習,工作,壽命,也不會影響婚姻、家庭和生育,HIV感染者也同樣有權利也能夠正常生活、學習、工作、結婚和生育,經過抗病毒藥物治療和阻斷,傳染給別人或下一代的風險幾乎是零。如果這部分有疑問可以諮詢我。

2。每個人都是自私的,人性的高尚和黑暗同時存在每個人的心中。除了被環境和夥伴影響,

一個人會做出什麼行為,更多隻是一念之間。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好人和壞人,只有好或壞的行為,甚至好和壞,都是相對於你所處的角度而有所不同。早點接受這一點,會更容易接受和融入這個世界,更安全同時也更有希望。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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