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聽信一面之詞,誤殺了一名知縣,誣告之人罪有應得了嗎

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廣東納入了大明王朝的版圖,在戰亂之後百廢待興。廣州府番禺縣在當時號稱“繁劇”,也就是事務極為繁重,不但人口比別的縣多,而且地方豪強勢力雄厚,官府很難管理。最難對付的就是當地駐守的衛所軍隊,他們平定廣東有功,而且當時廣東初平,社會仍有諸多不安定因素。

俗話說:“亂世兵橫行,治世詩文興。”這些當兵的,憑藉刀槍在手,橫行無忌,再加上統領軍隊的軍官們對他們頗為縱容,因此他們敢明目張膽地為非作歹,不但欺壓百姓,就是身為朝廷命官的州縣官吏,他們也敢橫加凌辱。洪武初年擔任番禺知縣的好幾個人,都是因為不能忍受軍人們的凌辱,被迫棄官還鄉。

朱元璋聽信一面之詞,誤殺了一名知縣,誣告之人罪有應得了嗎

《山河月明》裡的朱元璋

這些軍人為什麼這麼強橫呢?就是因為他們的統帥是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廬州府六安縣人,元朝末年曾經率兵反抗官府,被朱元璋俘虜後便歸降了,之後參與攻滅陳友諒、張士誠等戰役。洪武元年,以副將軍之職隨徵南將軍廖永忠平定兩廣,因功封為永嘉侯,後出鎮廣東,為都指揮使。這位降將朱亮祖,因為朱元璋“喜其勇悍”,才保全其性命,他也知恩圖報,“從軍四徵,所向克捷”。如今天下平定,也不知道收斂一些,居然在廣東做了許多不法之事。

番禺縣有位羅姓富豪,見到朱亮祖很有勢力,就把自己的女兒送給他當妾。攀上這門親事,羅家深感榮耀,還借朱亮祖的勢力凌虐鄉里、欺行霸市,尤其是小妾羅氏的兄弟,倚仗自己的姐妹,竟然敢胡作非為,殺人越貨。小妾更是恃寵,慫恿朱亮祖接受賄賂,扶植當地豪強,欺壓鄉里,橫行於市,更縱容軍士欺凌地方官吏。但他們沒有想到來了一個不懼勢力的“強項令”道同。

道同,祖先是蒙古族,後來遷居於河間府,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以才幹被薦舉為太常寺贊禮郎,任滿之後,被任命為廣東番禺縣知縣,史稱其為“強項令”。“強項令”一詞出自《後漢書》,說的是東漢光武帝時的洛陽令董宣,當湖陽公主的奴僕殺人以後,他不能進人公主府第緝捕,便在公主出行的時候,攔住公主的馬車,用刀劃地,列舉公主的過錯,然後將公主的奴僕就地格殺。

朱元璋聽信一面之詞,誤殺了一名知縣,誣告之人罪有應得了嗎

《洪武大案》裡的道同

湖陽公主向光武帝哭訴,光武帝大怒,欲當場捶殺董宣,卻沒有料到董宣在廷上高呼:“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良人,將何以理天下乎!”然後就一頭撞向庭柱,被光武帝喝令制止,僅讓他向湖陽公主叩頭賠不是。董宣不從,光武帝令人強按其頭,但他兩手據地,終不肯叩頭,於是光武帝稱其為“強項令”,而將其釋放。自此以後,“強項令”就成為不畏懼強權的州縣官的褒義詞了。

道同不但有不畏懼強橫勢力的勇氣,而且家有賢妻,丈夫交給她的俸祿,如果多了一文,必定要問從何得來,還千叮嚀萬囑咐,要丈夫一定要奉公守法,不能收取分外之財。有一次道同發了俸祿交到家中,妻子發現比往日多了十貫鈔,便質問丈夫錢從何而來,並說不義之財千萬不能收取。如果貪汙受賄,固然是國法不容,同時也是家門不幸,所以非要道同講清楚。

當她得知這是道同先期完成賦稅的徵收,並且及時繳納到布政使司,布政使以十貫鈔作為獎賞時,才放心地收下。有賢妻支援,道同就能堅執公法,對於豪強、軍官的求索,只要違反制度規定,就不允許;對於欺壓百姓者,堅決繩之以法。道同的行為,雖使“民賴以安”,但得罪了許多當權的人。既然得罪了權要,就勢必會遭受他們的反抗和報復。

道同是縣太爺,代表著官府,地方強橫勢力反對官府,他們也很難取得優勢,但官府有層級,官大一級壓死人。地方強橫勢力深諳其道,所以到永嘉侯朱亮祖那裡去進讒言,並且賄賂其小妾羅氏,讓她吹枕邊風。朱亮祖此時志得意滿,深得朱元璋的信任,再加上小妾羅氏的蠱惑,豈能讓一個小小的知縣管束自己的親信?所以親自來到番禺縣,向道同施壓,卻沒有想到道同不懼。

朱元璋聽信一面之詞,誤殺了一名知縣,誣告之人罪有應得了嗎

《洪武大案》裡的朱亮祖

朱亮祖心中不快,但也找不到彈劾道同的理由,也只好囑咐親信及豪強們小心行事,不要招惹他。朱亮祖很貪財,親信及豪強們都要向他及小妾行賄,如果小心行事,又如何生財呢?所以他們不聽勸阻,依然我行我素。

當時朱元璋實行鈔法,讓天下的百姓都使用大明寶鈔,而將市面上的金銀逐漸收回。洪武八年(公元1375年)發行的大明寶鈔,面額有一貫、五百文、四百文、三百文、二百文、一百文六種,可以與銅錢並用,禁止民間以金銀物貨交易,違者法辦。

不過朱元璋並沒有按照貨幣發行的經濟規律辦事,沒有以金銀物貨為鈔本,不控制發行量,濫發紙幣,導致紙幣貶值,再加上寶鈔印刷不精,容易造假,信用降低,以致人們交易時不願意使用大明寶鈔,即便使用,也不能按照鈔額來進行結算。正因為禁止使用金銀交易,才給一些豪強無賴敲詐他人提供了機會。

當時番禺縣就有土豪數十人,他們看到市面上有價值的貨物,就共同壓低價格強買,然後用金銀交易,在付錢的時候,將賣貨人抓獲,聲稱賣貨人違反了鈔法,要送官法辦,再對賣貨人進行敲詐勒索,以至於“人莫敢誰何”。道同經過詳細調查,瞭解到實際情況,當機立斷,將這些土豪及同夥全部抓獲,然後在城門口及各交通要道將他們上枷標明罪狀示眾,以做效尤。其他沒有被抓獲的豪強,也怕受到牽連,便紛紛求朱亮祖出面解救。

朱元璋聽信一面之詞,誤殺了一名知縣,誣告之人罪有應得了嗎

《山河月明》裡的朱元璋

拿人錢財替人消災,朱亮祖只好發出請帖,請道同前來赴宴,以便在酒席之間,談及釋放土豪之事。沒有想到道同一聽朱亮祖為土豪說情,便聲色俱厲地說:“公為大臣,不當為小人所使!”也就是說,作為朝廷重要大臣,不應該為這些土豪說情,聽他們的指使。道同說罷,轉身離去,這使朱亮祖很難堪。道同走後,朱亮祖身邊的人紛紛進讒言,以致朱亮祖更加氣憤,晚上小妾羅氏更是梨花帶雨地要朱亮祖為她報仇,因為她的兄弟也牽連其中。

次日,朱亮祖親自出馬,帶領親兵衛隊,來到城門口及各交通要道,強行將這些土豪釋放。道同前來制止,朱亮祖以妨礙軍務為名,竟然對道同施以軍棍,當街毆打他。知縣屬於文官序列,即便是犯法,也應該由行政系統按照法律程式進行量刑定罪,不應該施以軍法。當然,如果知縣隨軍出征,或者在戰時,受到領兵將帥節制,另當別論。當時的廣東已經平定多日,不屬於軍事管制時期,朱亮祖根本無權對一個文官知縣施以軍棍處罰,但他為什麼敢這樣做呢?都是因為其小妾羅氏。

嚴峻剛正的知縣道同,沒有講情面,將羅氏的一兄一弟繩之以法,斬首示眾。羅氏失去親兄弟,如何肯甘心?她不斷向朱亮祖哭訴,慫恿他為自己的兄弟報仇,所以朱亮祖才敢不顧法度,當街毆打道同。

道同遭到朱亮祖的無理毆打,豈能甘心?他便將朱亮祖在廣東的數十條不法行為寫成奏疏,派遣親信送往京城通政使司,以呈遞給皇帝。親信走了一日,朱亮祖得知訊息,急忙寫了控告道同罪行的奏疏,派軍校日夜兼程送往京城,又派出一隊人馬追殺道同的親信。

朱元璋聽信一面之詞,誤殺了一名知縣,誣告之人罪有應得了嗎

《山河月明》裡的朱元璋

因為軍校所騎的是軍馬,所以朱亮祖的奏疏率先呈遞到皇帝手中。朱元璋瀏覽奏疏,得知一個小小的知縣,居然敢剋扣軍糧、強佔良民為奴、非法用刑、貪贓枉法、毀壞卷宗、挪用官錢、淹禁良民、霸佔民女,凡此多種罪行,都難以讓朱元璋容忍,所以他一時氣憤,當即派出錦衣衛傳旨,將道同於番禺縣就地斬首示眾。

卻說道同的親信,攜帶奏疏離開番禺縣,知道朱亮祖不會善罷甘休,便喬裝打扮,躲過朱亮祖人馬的追殺,日夜兼程地趕赴京城。無奈是兩條腿走路,如何比得上軍校們的戰馬,等將奏疏送到京城時,朱元璋派出傳旨的侍從已經出發兩日了。朱元璋看到道同的奏疏,得知其中必有隱情,當即再派侍從追趕之前派出的信使,等後派的信使趕到番禺縣時,道同的頭顱已經懸掛在城門上了。

朱元璋命人核實番禺知縣道同揭發朱亮祖的各項事情,結果件件屬實。於是,朱元璋下令奪取朱亮祖兵權並押解進京。在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九月初三,朱元璋將朱亮祖及其長子朱暹一起鞭死。而有感於道同家有慈母、賢妻、孝子,而且本人“氣宇魁岸”,特命將道同的塑像送入賢良祠,而《大明一統志》將其列入本朝名宦。道同在死後,也受到了民眾的愛戴,當時就有人用木雕刻了牌位在家中祭祀,後來番禺縣群眾專門給其建立祠堂,並將其妻子的塑像也供奉在內。對於道同和朱亮祖來說,這也算是善惡到頭終有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