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改裝不是什麼新鮮話題,
可是,在改裝前,
你真的瞭解這些雷區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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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加裝渦輪,換“芯”車型
不允許!有很多人在小排量的車加裝渦輪,來提升動力。這樣的做法是危險和不被允許的。徹底改變了車輛的技術引數和效能,會存在很大的安全隱患。
2
加裝燈泡和透鏡
不允許!對於還在用鹵素燈或者氙氣燈的小夥伴,想增強光源的穿透距離和亮度,於是就會去加裝燈泡和透鏡。根據國標GB7258的要求燈光訊號裝置不得有任何的改裝加裝。
3
換“車標”
不允許!換車標已經構成了非法改動機動車外觀的違法行為。
4
改裝“排氣”
不允許!雖然外表看不出來,但是一查肯定是妥妥的違法。
5
車身顏色
不得貼上反光貼紙,不得影響安全駕駛即可。
6
輪轂
可以改變花紋和顏色,但不能改變輪胎規格和尺寸。
7
尾翼
不在允許加裝範圍內。
還有以下改裝是需要“報備”的!
以下幾種情形可以進行變更,但是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
申請變更登記
:
(一)改變車身顏色的;
(二)更換髮動機的;
(三)更換車身或者車架的;
(四)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
(五)營運機動車改為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改為營運機動車等使用性質改變的;
(六)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遷出或者遷入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的。機動車所有人為兩人以上,需要將登記的所有人姓名變更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可以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登記。
(七)機動車噴塗、貼上標識或者車身廣告的。
當然,有些改裝是法律允許的!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在
不影響安全和識別號牌
的情況下,機動車所有人不需要辦理變更登記:
(一)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加裝前後防撞裝置;
(二)貨運機動車加裝防風罩、水箱、工具箱、備胎架等;
(三)增加機動車車內裝飾。
總而言之,
為了追求時尚和效能給汽車改裝無可厚非,
但要有所節制,切不能隨心所欲。
也不要觸碰到了法律的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