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不復雜
阜陽車主們
要注意看這條新聞!
(網路圖)
按當事人市民張先生的說法:
今年9月底
他在一家維修店修車
店主向他推銷一款燃油寶
並堅稱
可以百分之百代替汽油使用
於是
張先生以25元/桶(5L)
的價格購買了13桶
共計325元
隨後
張先生按照店主訾師傅的指導
將這些燃油寶倒入汽車的油箱內
然而,
麻煩事來了!
憋屈的十一小長假
國慶節小長假期間,張先生一家準備去杭州遊玩,可是車突然出現了異常。
車剛行駛至阜陽東高速出口12公里處,
張先生明顯感覺到車輛無力、行駛緩慢,後來被高速交警及時攔下並駛離高速。
(資料圖 )
張先生心裡納悶,好好的車,為什麼突然會出現這種情況。
隨後,他找了3家修理廠諮詢,對方給出的答案是——“汽油有問題”,張先生立刻回想起此前用的燃油寶。
修理廠還告訴張先生,車的發動機、活塞、拉桿、氣門、油路等均已被燒壞,即使修理也需一週時間,修理費用需要1。25萬元。
索賠遭拒:
拿證據來
無奈,張先生找到出售燃油寶的維修部說明情況並提出索賠。但對方稱,張先生的車損並非使用燃油寶造成的。
如果張先生堅持索賠,
就必須出具權威部門的鑑定報告,證明該車是因使用自己銷售的燃油寶而導致的損壞。
於是,張先生向阜陽市12315投訴舉報中心投訴,插花市場監督管理所執法人員多次上門調解未果。
(網路圖)
經執法人員調查後認為,張先生購買的這款“車億達”燃油寶,是由河北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所生產的,
不能百分之百代替汽油使用。
而經諮詢修理廠,張先生的汽車故障是由於混合氣體過稀,廢氣排不出去,導致發動機缸墊被機油滲漏,活塞、氣門、連桿等被燒壞。
賠了!
執法人員再次找到維修店的訾師傅說明情況,在認識到是自己的錯誤後,他同意聯絡代理商協商解決。
最後,在執法人員的調解下,
商家一次性賠付給張先生汽車修理費1.25萬元。
(網路圖)
同時,市場監督部門提醒廣大消費者,在購買商品時,要根據商品效能、作用、用量,按照使用說明書合理使用,避免造成損失。
經營者要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制度、及時瞭解商品效能和作用,不得誇大功效、虛假宣傳。
來都來了,點個“在看”再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