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對遊族網路來說,聖誕節,不平安。

12月25日,遊族網路公告稱,公司董事長、實際控制人林奇因病醫治無效去世。

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這則訊息引發行業波動,一方面原因是一家公司CEO的英年早逝,另一方面,則是在坊間傳言和公司宣告之間,多次的風馬牛呼應。

12月23日,一張微信群截圖刷爆朋友圈:

遊族董事長林奇被人投毒,已送進醫院ICU。

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隨後,遊族網路某高官在朋友圈迴應:

沒內鬥,人都在。

遊族工作人員也對媒體表示:

“謠言,已安排律師函。”

“投毒人士身份並非上市公司高管,我們也沒有從醫院方面獲得更加詳細的訊息。”

迴應及時、態度堅決且強硬……所以,就在大家都以為這的確是一則“謠言”時,事情又發生了反轉。

12月23日晚間,上海警方通報:根據@警民直通車-上海,2020年12月17日17時許,警方接到報警稱,某醫院在診療時發現病患林某(男,39歲)疑似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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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報後,警方立即開展偵查。經現場勘查和調查走訪,發現林某的同事許某(男,39歲)有重大作案嫌疑。目前,許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相關偵查工作正在進一步開展中。

同日晚間,根據21世紀經濟報道,遊族網路釋出了一篇公開信回答了市場關注的問題。

一方面,文中透露:“遊族網路董事長林奇於12月16日晚返家途中出現急性不適症狀,隨即自行趕赴醫院,院方在治療過程中第一時間與警方取得聯絡,目前治療方案和原因調查雙線都有明確進展,林總目前正在住院恢復治療,各項體徵穩定”。

最為關鍵的是,遊族網路指出了另一細節,“據警方通報,本案嫌疑人許某,就職於林總個人投資的某影視公司。”

遊族網路同時在官方微信公眾號上發了一篇文藝範兒十足的文章《關於林奇先生近況的說明:三個放心和一點希望》。

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開篇寫明,這是對“有人好奇有人放心不下”的迴應,“林總目前正在住院恢復治療,各項體徵穩定,請關心林總健康的朋友們放心”;“本案嫌疑人許某就職於某個人投資的影視公司,上市公司主體遊族網路高管和核心骨幹員工係數在崗,公司正常運轉,請合作伙伴、使用者玩家和全體員工放心”;“公司已經向所在市區各級領導做了彙報,並按交易所要求作出公告,請各級領導和投資人放心”。

最後文章“希望極端的人和事,都不會改變我們對這個世界的善意(畢竟作惡者並未得逞)”……

既然官方如此篤定,就在大家剛要把“投毒案”當做一則平常的公司糾紛來看時,令人震驚的訊息在25日出現了——林奇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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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族網路在林奇去世後,面對輿論的一系列反應,讓人更是摸不著頭腦。

陰謀?冷血?無知?

遊族網路公號第一時間釋出《再見少年》文章:

“你,看透不美好仍相信美好,見過不善良卻依舊善良。

我們,會在一起,繼續善良,繼續相信美好,繼續和一切不善良戰鬥。”

配圖為林奇手書的“給歲月以文明”。

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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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的詢問,遊族公司迴應稱:

出於對逝者及家人的尊重,出於對警方的配合,後續會有公告和對媒體的迴應,這個晚上,讓我們先紀念他。

而根據鈦媒體瞭解,林奇在最近幾天就已僅剩很弱的生命體徵。顯然,林奇的病況、兇手情況等,遊族公司並未與三方有良好的溝通,出現了多個不一致的聲音,引發外界“內鬥”猜測。

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不得不說,就像遊族拿下的三體版權,這家公司的數次宣告,就像來自另一個文明。

如果上市公司出現重大人事變動或者人事意外,往往需要遵循下面幾個判斷和原則。

1、在沒有確鑿證據的情況下,“律師函、假新聞”,是公司應對不利輿論的毒藥。隨口一說嘴上爽,飲鴆止渴心裡苦。

對媒體問詢,內部尚未理清事情脈絡,直接以“律師函”問候,拒人千里之外。一旦有所反轉,將被妥妥打臉。

2、及時釋出確鑿的資訊,掌握輿論主動。但資訊中不能留有未解決的“八卦點”,給輿論進一步討論和猜測的空間。

遊族案件中,林奇的病情、投毒人和他的關係如何,是不是公司高管(投毒者不是上市公司遊族網路高管,那是否如傳言所說是遊族影業高管?)等等,遊族前期宣告“作惡者並未得逞”說得太確定,林奇的去世,給猜測插上了飛翔的翅膀。

3、如果事件涉及警方介入,公司宣告更是務必謹慎,不可代替司法判定。

當案件涉及警方,對嫌疑人情況、案件定性等,均不可下定論。有時候說太多,言多必失,被人誤讀。

4、以“文藝機巧”來博取輿論同情或喝彩,以此建立形象,是飲鴆止渴,務必要看場合。

不可否認,遊族公號裡“再見少年”“給歲月以文明”等表述,讓人對其公司文化有了一定的表面瞭解,但這是一起投毒案,不是風華雪月下的告別。謹慎、嚴禁、只透露自己掌握的情況,比什麼都重要。

最後,如何寫一篇合格的宣告?

其實,遊族公司針對投資者的說明,已經足夠好。

就事論事,講自己掌握的情況,不提不確定的資訊(交給警方待後續),再講後續自己的有序安排和公司信心,足夠可以了。

一條失敗的公關宣告,對逝者來說無異於二次謀殺

言多,必失,勿矯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