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註冊一定要聽取代理人的建議

在實務中經常會遇到一些申請人,在選取商標名字時,為了能擴大商標品牌的廣告效益,經常在名字中新增一些“某某集團,某某聯盟,某某會”等詞彙突出名字的高大上,殊不知此類名字並不是想註冊就可以註冊的,不合理的註冊就會出現下邊這種情況:

商標註冊一定要聽取代理人的建議

商標註冊一定要聽取代理人的建議

商標註冊一定要聽取代理人的建議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規定

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產地產生誤認的,不得作為商標註冊。

這樣是否意味著某某集團、某某協會等此類商標是不能註冊的?

當然不是,但是必須符合一定的申請要件,例如申請主體資格是集團性質或者是協會組織的單位。試想一下,如果一個自然人或者非集團、協會等組織的經營者,註冊某某集團,某某聯盟,確實容易使一般公眾誤認為商品或者服務的提供者是具有此組織性質的單位,從而增加商品或服務的公信力,然而事實卻並非如此。

簡單來說,如果申請主體不是某某集團或者某某協會等性質的,要合理規避掉此類名字,合理申請,避免被駁回;具備相應條件可以證明主體資格的申請人,也應當合理、規範的註冊和使用。

除此之外商標起名時還有以下注意事項:

01

對成語與漢字的不規範使用

商標駁回理由之“不規範使用成語”,易產生不良影響。“百里挑醫”、“自遊自在”商標駁回!對不起,你寫錯字啦。

02

有害於種族尊嚴或傷害宗教感情

“老子頭像”註冊商標被宣告無效,易產生不良影響。“少林”被註冊商標?少林寺不幹了!

03

格調不高,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等

WHAT?商標駁回因“不良影響”?“吃貨”申請商標?請你三思再註冊!

商標名稱想好要第一時間去檢索,註冊。避免影響企業整體發展,讓智慧財產權協助企業發展,為企業發展建立起嚴密的盾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