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關注】四份遺囑,哪份為準?如何立遺囑,一文講清!

在中國傳統社會的認知裡,許多人忌諱談及死亡,認為生前立遺囑“不吉利”。正是受到這種觀念的影響,往往容易出現在被繼承人死後因遺產繼承問題協商無果,產生甚至激化家庭矛盾,上演家族間遺產“爭奪戰”,使得家庭原本的溫情消散殆盡。

生前立好遺囑,未雨綢繆,既能夠確保遺囑人按照自己的意願處分遺產,還能避免自己的“身後事”變成“麻煩事”。

愛折騰的張大爺,在2021年先後立了四份遺囑,分別是錄影遺囑、公證遺囑、列印遺囑、書寫遺囑,那應該以哪份遺囑為準呢?先請看浙江省桐廬縣人民法院陸楊潔解讀民法典之遺囑的效力問題。

【法關注】四份遺囑,哪份為準?如何立遺囑,一文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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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關注】四份遺囑,哪份為準?如何立遺囑,一文講清!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33條規定: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自然人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與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組織、個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設立遺囑信託。

Q1

所有的人都可以立遺囑嗎?

不是。

遺囑人必須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和無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具有立遺囑的能力,所以不能設立遺囑。

Q2

遺囑中可以處分哪些財產?

遺囑人可以處分自己名下的財產,如工資、存款、車輛、房屋等合法財產。但是注意,

不能處分國家、集體、他人所有的財產,

例如夫妻之間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的,遺囑人只能處分屬於自己的那一部分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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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關注】四份遺囑,哪份為準?如何立遺囑,一文講清!

遺囑是單方法律行為,只有在遺囑人死亡時才生效。並且,遺囑人的想法發生變化的,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Q3

寫好的遺囑,被他人篡改怎麼辦?

遺囑內容被他人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遺囑必須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受欺詐、脅迫所立的遺囑無效。偽造的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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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頒佈後,在保留原有的自書、代書、公證、錄音、口頭遺囑的基礎上,繼承編

新增列印遺囑和錄影遺囑兩種形式。

遺囑的形式這麼多,該選擇哪種好呢?

【法關注】四份遺囑,哪份為準?如何立遺囑,一文講清!

(一)

口頭遺囑要慎用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38條 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

■案例:

張大爺因突發心臟病緊急送入醫院,在手術前因情況緊急,張大爺在醫生和護士的見證下,口頭立下遺囑將自己的財產的一半留給老伴,一半留給兒子。好在醫生的極力搶救,張大爺轉危為安,並且在家人的精心照料下康復出院。五個月後,張大爺心臟病復發死亡。若張大爺僅有老伴和兒子兩位繼承人,且未立其它遺囑,那麼張大爺去世後的遺產該如何處置呢?

√解答:

張大爺病危時在兩個以上見證人見證下,其立有一份口頭遺囑。但張大爺康復後,未能及時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影形式立下遺囑,故其先前的口頭遺囑內容是無效的,按照法定繼承處理,遺產原則上由老伴和兒子平分。

(二)

自書遺囑要注意什麼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34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自己寫的遺囑是自書遺囑,需要從頭到尾都由本人親筆書寫、簽名,並且註明年、月、日哦。

(三)

代書遺囑的關鍵是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35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若遺囑人不會寫字,或因身體原因無法拿筆寫字,此時可以找其他人幫忙書寫遺囑,即法律規定的代書遺囑。代書遺囑關鍵是要找到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其中一個見證人可以代書,寫完之後遺囑人、代書人、其他見證人都要簽名,並註明年、月、日。這樣一份代書遺囑就寫好了。

另外,無論是立自書遺囑、代書遺囑或者口頭遺囑,最好能夠將自己

立遺囑的過程全程拍攝下來,

這樣就能很清楚地知道立遺囑時神智是否清楚,都有誰在場,是否是遺囑人的真實意思表示,避免他人對遺囑真實性產生質疑。

(四)

遺囑也可以列印了

民法典將列印遺囑確定為法定遺囑形式之一,對其形式要件予以明確。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36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案例:

王阿姨生前立有兩份遺囑,自書遺囑在前,載明自己名下房產由再婚的丈夫繼承,落款處有王阿姨的親筆簽名,註明年、月、日。兩年後,王阿姨列印了一份遺囑,載明自己名下房產由兒子繼承,除簽名外其他內容均是列印。現再婚丈夫起訴王阿姨兒子要求按照王阿姨的自書遺囑繼承房產,其訴請能否得到支援呢?

√解答:

應當得到支援,雖然民法典確認列印遺囑形式,但是王阿姨列印的遺囑不滿足其形式要件,未有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且見證人未在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故因列印遺囑不滿足形式要件而被法院認定為無效,進而支援王阿姨再婚丈夫的訴請。

(五)

拍一段短影片可以做遺囑嗎?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37條 以錄音錄影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民法典繼承編在錄音遺囑的基礎上,確認了錄影遺囑作為法定遺囑形式之一。這就意味著遺囑人可拍攝一段短影片作為遺囑,但需要滿足一定的形式要件,一是需兩個以上的見證人在場見證;二是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三是遺囑人和全體見證人應在錄音錄影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六)

公證遺囑不再具有優先效力

公證遺囑即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的遺囑,需遺囑人親自到公證機關申請辦理公證或者請求公證人員到其所在地辦理遺囑公證,需由兩名以上的公證員按照公證標準流程辦理,公證人員在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審查的基礎上依法作出公證,出具《遺囑公證書》一式二份,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分別儲存。

法條連結:

民法典第1142條 遺囑人可以撤回、變更自己所立的遺囑。

立遺囑後,遺囑人實施與遺囑內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為的,視為對遺囑相關內容的撤回。

立有數份遺囑,內容相牴觸的,以最後的遺囑為準。

無論選擇哪種遺囑形式,都需要

確保遺囑的內容表述準確、具體,否則易產生歧義。

其次自書、代書遺囑要本人簽名,若僅有蓋章或手印,很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時,要寫清楚年、月、日,若遺囑人前後存在多份遺囑的,能夠區分出前後順序。再次,選擇誰作為遺囑的見證人也很重要,否則,遺囑的真實性難以保證。

Q4

哪些人不可以作為遺囑的見證人?

一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見證能力的人不能作為見證人。

二是繼承人、受遺贈人。

三是與繼承人、受遺贈人有利害關係的人,例如繼承人、受遺贈人的債權人,因遺產份額的處分關係到其債權能否完全實現的問題。

【法關注】四份遺囑,哪份為準?如何立遺囑,一文講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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