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中物研協 周勤
導讀
環境(Environment)、社會(Social)和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的理念源遠流長,儘管落實到金融市場實踐並不久,卻已被全球投資者廣泛接受。從追求股東價值最大化,到全面考慮環境與社會影響,從“建議披露”到未來的“強制披露”,從被動適應投資市場要求到企業主動推動ESG管理,其背後是發展觀唸的進步。本文從ESG源起、規範升級到典型物企實踐案例比較,為物企開展ESG工作提供參考。只有未雨綢繆早做準備,方能以更全面視野應對可持續發展大勢。
源起
ESG理念成為主流發展趨勢
2004年來自9個國家24家金融機構應聯合國秘書長安南邀請,共同完成了一份報告:《有心者勝:連線金融市場與變化中的世界》(Who cares wins),
報告中提及“環境、社會和治理問題”,旨在將ESG因素引入金融分析、資產管理和證券交易。當時德勤和泛歐證交所對歐洲基金經理、分析師和投資管理負責人進行調查,78%的基金經理和分析師表示,ESG因素對公司長期價值有積極影響,而對短時間(3-12個月)只有32%被訪者相信有大的正面影響。
資料來源:Deloitte &Euronex
轉眼十幾年過去,包括新興市場在內,ESG因素與公司業績的關聯性正被投資者廣泛認可。最新的MSCI2021全球機構投資者調查顯示,
亞太地區,79%的投資者“顯著”或“適度”增加了ESG投資,高於全球平均數值(77%)。
越來越多基金經理開始在新興市場尋找可持續投資的機會。不僅關注頭部企業,並且積極尋找ESG方面正在改善的公司。融資領域,一些公司也在探索信貸安排與ESG掛鉤,鼓勵將借款人融資成本和ESG是否達標結合。
2020年9月,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溫室氣體排放國,在聯合國大會上首次做出承諾,明確碳中和時間點: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峰值,爭取在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中國大力推動綠色發展轉型,ESG理念正成為主流發展趨勢。
規範
港交所推動ESG向財報看齊
2015年7月,
香港交易所釋出諮詢檔案,內容涉及上市公司ESG報告要求。提出上市公司必須從2016年之後開始的財政年度,
每年在年報中涵蓋同期披露ESG資訊,
在港交所和公司網站同步釋出,最遲不得遲於年報後3個月釋出。在“遵守或解釋“的基礎上,對11個環境和社會方面進行描述,並披露與環境有關的關鍵績效指標(KPI)。
2019年5月,
港交所發表提高ESG規定的徵詢檔案,
建議加入強制批露規定。
港交所審閱400名隨機挑選發行人刊發的ESG報告,顯示大部分ESG報告對董事會參與的程度說明很少。在評估、處理ESG相關風險方面,董事會務必要扮演更積極主動的角色。儘管有意見認為增加額外披露責任時機不成熟、增加了中小型上市公司負擔,港交所仍然於
2019年12月18日修訂
了ESG及相關《上市規則》條文,
提升香港上市公司在有關方面管治及披露水平,
並於2020年7月1日起生效:
•
進一步擴大強制披露的範圍,
將“建議披露”全面調整為“不披露就解釋”,為未來強制批露奠定基礎。
• 強制董事會層面的資訊披露。
•
披露時間提前,
從最遲年報釋出後3個月內,提前到財年結束後5個月內釋出。
• 設立環境目標。按照S。M。A。R。T原則,
制定並披露排放量、減廢、能源效率及用水效率四個方面目標。
• 不強制要求企業對ESG資訊進行鑑證,但
鼓勵上市公司尋求獨立鑑證,
以增強市場參與者對ESG資訊的信任度。
港交所在ESG彙報指南指出:
①ESG
沒有劃一的通用框架。
②採用
“不遵守就解釋”
的方法。
③
重要性
是編備環境、社會及管治報告的彙報原則。
發行人一開始便應確定對其最重要的環境、社會及管治事宜。
實踐
典型物企ESG報告比較
截至2021年5月31日,42家港交所上市物企中,有24家已經獨立披露或年報合併披露的方式,釋出了2020年度ESG報告。我們按照ESG報告因素要求,選取典型頭部物企,對其ESG報告關鍵批露內容和形式進行比較。
治理架構層面
根據港交所ESG報告編備指南,董事會層面需設立專門的ESG委員會。管理層面,可設立一個向董事會彙報的ESG工作小組,成員包括高階管理人員以及對當期和新興的ESG事宜以及業務有充分認識的員工。
典型物企在組織架構層面又突出各自的特點。例如
強調總部核心部門參與、乃至公司總裁領導等,以彰顯對ESG工作的重視程度;引入第三方培訓,提升資料收集的完善性系統性;設立監督機構,
監督ESG工作的開展等。
[ 碧桂園服務 ]
可持續發展小組由集團總部投資者關係部、行政管理中心及財務管理中心組成,負責報告的統籌和編制、內外部資源的協調並與董事會保持緊密溝通,確保全面檢視碧桂園服務的可持續發展績效。
[ 恆大物業 ]
董事會全面負責,集團ESG專項組負責執行,集團各職能部門負責具體實施。為進一步完善集團ESG資料收集體系,特別邀請第三方專業機構為集團ESG專項組及來自集團、地區及專案公司相關職能部門的ESG資料負責人提供專項資料培訓。
[ 雅生活服務 ]
董事會下設風險管理委員,統籌監督ESG管理目標的制定與執行。集團設立ESG工作小組,由集團層面、各區域及各合資企業的人力行政、物業服務中心等相關職能部門骨幹人員組成。
[ 世茂服務 ]
可持續發展工作組由世茂服務總裁擔任領導者,業務條線負責人和一線的關鍵員工參與。負責執行董事會制定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 中海物業 ]
2020年度制訂了《三年可持續發展路線圖》。提升管理層參與。提升資料誠實可比性。提升董事會參與度,重組可持續發展督導委員會和增設兩個職能小組。
重要性議題評估
重要性評估是
編制ESG報告最重要環節之一。
識別對內部業務和外部利益相關者的重要性程度,確定重要披露議題。讓投資人知悉董事會評估、衡量ESG風險的順序,以及公司面對ESG議題的態度和方針。重要性議題通常歸類為“非常重要”、“重要”和“次重要”三個層次。我們對典型物企的“非常重要”型別議題對比,將其歸類到運營、僱傭、環境、社群與公益四個領域,可以看到企業對ESG重點關注方向各有側重。
從型別來看:
與企業運營相關議題被列入“非常重要”型別最多,例如恆大物業的“非常重要“議題全部為運營型別。
僅次於運營的是員工僱傭相關議題,以中海物業為例,其“重要”議題中50%是員工僱傭類議題。
碧桂園服務、保利物業、中海物業的“非常重要”議題,則突出社會責任擔當,包含環境和社群公益方面內容。
從內容來看:
• 首先,服務品質管理是各家排在前三的最重要議題,企業對服務品質普遍表達了最為關注的態度。
• 員工培訓與發展位列其後成為大多數企業最關注的重要議題。
• 另外,反貪汙也被多數企業列為最重要類議題。
ESG重要性議題對比表
(說明:資料來自於企業2020ESG報告;因碧桂園服務2020ESG報告未公佈,雅生活年報部分披露、單獨報告待披露中,引用2019ESG報告內容;中海物業僅分為“重要”和“次重要”兩類,列入內容為其“重要”類議題。)
關鍵績效指標
港交所最新指引關注發行人承諾和績效,
發行人必須確定用於衡量和評價ESG績效的關鍵指標和目標。
要求描述針對排放物、廢棄能源利用、用水效率等設定的目標,以及採取的措施。推動企業建立可持續發展管理系統和平臺,動態跟蹤和評估公司環境、社會目標績效,從“合規披露”走向“有效管理”。
環境
環境指標口徑比較一致,存在可連續對比性。但不同公司由於業務規模等各種因素,
總量難以對比,因此鼓勵在設立目標對比時儘量採用密度單位,
以便於衡量管理績效,提升延續性。企業正越來越多的將密度單位增加列入披露方式。
即使是密度單位,各企業仍存在披露口徑不一致難以對比情況,例如
每平米耗能為單位和每百萬收入耗能為單位,則在資料上難以比較
。一些企業上報資料存在不同年度間存在顯著差異,資料連貫性和可對比性尚需提升。下表篩選出碧桂園服務、雅生活服務、中海物業三家物業企業同一年度(2020年)披露的環境量化資料,因具備較高一致性,摘錄以作參照。
社會
社會關鍵績效指標總體框架一致的情況下,企業在選擇批露細項上各有亮點。例如
恆大物業在客戶投訴完成率、反貪腐培訓時間
上的體現。
保利物業在產品服務與投訴、社群建設如精準扶貧、慈善捐款、員工參與公益志願活動
方面有詳盡披露。
中海物業在僱傭方面不僅涵蓋僱員總數,還包括僱員新入職和流失比率;在健康與安全包含因工損失工作日數和工傷案件數量;供應鏈管理
上不僅包含總數,還涵蓋分地區分類別數量細分等。
總結
隨著更多物企走向資本市場,ESG指標關注度和要求日益提升,推動ESG工作從單純的“資訊收集”轉向“有效管理”,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 在
董事會
層面更加重視實現
更好的參與ESG監管
;結合企業實際
設定合理目標,
將長期的、整體目標能夠拆分為短期的、分部門/運營的目標;
• 逐步
建立可持續發展管理系統和平臺,強調關鍵指標和定量資訊。
設定可衡量的目標,並以一致的方式報告關鍵績效指標和ESG資訊;明確ESG資訊的填報、管理、分析、反饋流程;建立相應的資料跟蹤、評估、反饋體系,評估運營效率和管理效果。
• 增強財務資訊與非財務ESG資訊之間的聯絡,
識別對業務有重大財務影響的風險和問題。
推動ESG報告進一步向財報看齊,最終推動企業ESG管理邁向戰略化、常態化和數字化方向。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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