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諮解案】環保人士跳傘闖入法德比賽球場致數人受傷,將面臨何種法律風險?

在歐洲盃法國1-0擊敗德國的焦點戰前,發生了一段小插曲。有一位環保人士為進行抗議,跳傘降落在了安聯球場內——他一開始卡在了體育場上方的轉播器材上,隨後降落到場內。這位環保人士跳傘的目的據悉是抗議石油能源開採。事後,歐足聯釋出宣告稱:“這種不顧他人的行為可能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此事已經導致數人受傷,他們現在已經到醫院治療,我們會採取必要的法律措施。”而據現場回放顯示,法國隊主帥德尚也差點被降落傘帶下的墜物擊中。

若類似的事件發生在中國,跳傘行為人將面臨哪些法律風險,承擔哪些責任?

【國諮解案】環保人士跳傘闖入法德比賽球場致數人受傷,將面臨何種法律風險?

法律意見

首先,若跳傘者本質未造成人身、財產損害,但擾亂公共秩序,則可能導致罰款、拘留等治安處罰。

其次,本案中跳傘人故意擾亂比賽,在緊張的競賽中濫用權利、將亂賽場,極易引發人身傷害、公司財物損失,最終也的確導致了他人人身受傷、公私財物受損的結果。其行為涉嫌構成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能被判處拘役、有期徒刑、罰金的風險。

另外,不論是否對跳傘人定罪量刑,其造成的人身損害、財物損失,均應當由其本人進行賠償: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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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國諮律師事務所

最後,《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抗議示威、發表自己的觀點值得被肯定、尊重,這種行為本身屬於文化自信、保護權利、積極勇敢的象徵、也是憲法規定的基本人權,各國法律基本對此均有規定。但是,言論自由、維護權利應當採用正確、不妨礙他人、不擾亂治安、不違法的基礎之上。另外,行使權利、遊行示威也是有相關流程及規則的,並不是可以無限度自由。

與本案情況類似的就是“信訪”,信訪是值得尊重、理解的,但是要在合法的基礎之上進行,否則將面臨處罰、定罪;合法、適度可以保障他人,這樣自己的人身安全也能得以保障,否則會面臨多重風險,有“合法的風險”,也有“違法的風險”:信訪者被打的頭破血流、無故扣押、限制人身自由等,又或者動輒被拘留、尋釁滋事罪定罪處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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