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拍打銀幕半小時致損壞,家長拒絕賠償,理由太奇葩

男童拍打銀幕半小時致損壞,家長拒絕賠償,理由太奇葩

喬志峰

男童拍打銀幕半小時致損壞,家長拒絕賠償:我孩子也受到了驚嚇。

男童拍打銀幕半小時致損壞,家長拒絕賠償,理由太奇葩

5月29日,河南洛陽。某影院銀幕被一兒童拍打30分鐘導致損壞。影院經理表示,監護人以未提醒顧客不可觸碰,孩子身心受損為由拒絕賠償,雙方已約定再協商。(6月1日《中國經濟週刊》)

這熊孩子,真是不懂事。好端端看電影,你說你跑上去拍打銀屏幹啥?不僅影響他人正常觀影、給影院造成損失,同時也給自己的爹媽帶來麻煩,可謂是害人害己。

熊孩子素質低、不懂事,本就讓人鬱悶,可熊孩子的家長,似乎更“強大”。熊孩子拍打銀屏那麼長時間,家長咋就不能及時制止?難道不知道公共場所應有的自律?難道不知道別人的東西,是不能隨意損壞的?孩子不懂事,難道家長也不懂事?

孩子是未成年人,還不具備安全的民事行為能力。但家長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必須承擔起對孩子行為進行規範、約束的責任。孩子因過錯給他人造成財產損失,家長必須依法予以賠償。

現在倒好,孩子明目張膽損壞了別人的東西,家長竟然拒不賠償,並且給出的理由還是那麼的奇葩,也算活久見。

影院“未提醒顧客不可觸碰”?很多常識,只要是正常人都會懂,還需要一一提醒嗎?馬路上的狗屎不能吃,需要提醒嗎?不能往飛馳的汽車底下鑽,需要提醒嗎?不能沒事就扇自己耳光,需要提醒嗎?如果說需要提醒和教育,那也是家長的責任,而不能將這份責任推給他人、推給社會。

孩子身心受損?拜託,你家孩子是施害者、肇事者好不好,咋就搖身一變成了“受害人”了?他在拍打銀屏幹壞事的時候,歡快得很,興奮得很。

公共場所需要講公德,這是最基本的常識。別人的東西不能隨意損壞,這是法律的規定。熊孩子幹壞事,問題還是出在家長和大人身上。

既然帶孩子去公共場所,為何沒有對孩子進行守秩序、講文明的教育?發現孩子胡鬧,為何沒有及時制止、批評教育?每一個不討人喜歡的熊孩子背後,都存在不負責任的大人。言傳不如身教,熊孩子的家長真的應該好好反思了。

家長對孩子的錯誤言行過於寬容,無異於變相鼓勵甚至是縱容,不僅影響了他人的利益,也不利於熊孩子自身的身心健康成長,很容易導致他們缺乏公德意識,對規則也缺乏敬畏。長此以往、潛移默化,可能害了孩子一生。

最後,說一點個人建議:家長應當立即賠償影院損失,如果繼續胡攪蠻纏,先拘留幾天試試。對耍無賴最好的辦法,就是“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