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釋放強大勢能:國企與民企間合作持續走向深入

對於混合所有制改革來說,改革深化對民營企業、民營經濟的發展帶來深遠影響。提出的發展混合所有制給非公經濟帶來的機遇是空前未有的。越來越多的國有經濟特別是過去壟斷行業的國有經濟分出一部分股份,讓民營經濟參與,給民營經濟的發展提供重要機遇。

混改釋放強大勢能:國企與民企間合作持續走向深入

推進國企民企兼併重組和戰略性組合

國有企業改革三年行動是未來三年落實國有企業改革“1+N”政策體系和頂層設計的具體施工圖,是可衡量、可考核、可檢驗、要辦事的。做好這項工作,對做強做優做大國有經濟,增強國有企業活力、提高效率,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都具有重要意義。

國有企業要對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發揮帶動作用和重要影響力。根據不同行業集中度要求,推動形成比較好的市場結構。國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進兼併重組和戰略性組合。

在此之前,兼併重組主要針對大型國有企業,但現在更加強調國有企業要對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發揮帶動作用和重要影響力,要求國企民企要相互配合,推進兼併重組和戰略性組合。

這應該是國企改革表述傳遞了三層意思。

第一國企民企之間兼併重組和戰略性重組是未來的一種重要經濟活動,是國有企業在提升產業鏈供應鏈水平上發揮引領作用的重要抓手;

第二這樣的重組可能會面臨各種困難,在此過程中,國有企業、民營企業都需要提高認識,形成良性的配合,從而提高重組的質量;

第三,未來國資民資的融合程度會更深更廣。

多種訊號推進混改重組

當前從中央企業到地方國企,混改和重組如火如荼。能源、交通、電網、油氣基礎設施等重點領域正在不斷放寬市場準入,吸引民營資本進入。國家層面也不斷出臺政策予以支援。

國家發改委等12部門釋出了《關於支援民營企業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指出,要構建民營企業合理盈利的參與機制,充分發揮民營企業作用。在民營企業參與交通基礎設施建設運營方面,要合理設定資格條件,不得以任何形式設定限制性門檻。

國企加強與民營企業等市場主體合作將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重要內容。國資委鼓勵支援中央企業與中小企業合作,加強產業鏈供應鏈上下游協同,共同打造優勢產業叢集。此外,將發揮國有資本紐帶作用,帶動各類企業融合發展並將在更大範圍、更深層次、更高水平上與各類企業合作,積極穩妥深化混改,支援鼓勵各類企業參與國企改革,加強與各類企業進行股權融合、戰略合作、資源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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