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殺妻拋屍案案受害者母親

大家好,我是南昌殺妻拋屍案案受害者母親,7月16日二審已經宣判了兇手死刑,7月27日我得知對方家屬已經遞交材料決定上訴到高階法院,這兩天我給高院打了電話,目前還查詢不到案子,可能過兩天才能查詢立案的時間。

7月16號開庭宣判王東龍死刑時,法官有問兇手是否上訴,他說不上訴。當庭的時候他沒有臉面說上訴,但是她的家人還是沒有放棄,有10天的上訴期,他家裡人就上訴了,他家裡請了律師,上訴材料也是他律師提交的。

我知道有10天的上訴期,27號的時候我就打電話給中院,中院跟我說兇手的律師已經遞交了材料給他們,準備上訴。得知對方家屬繼續上訴,我心裡還是蠻難過的,這麼長的時間,我是精疲力盡,好不容易等來了死刑的宣判,平靜了一點,現在他們又上訴了,但這也是他們的權利,我只有負重前行。

前兩天兇手的家屬給我打電話,我沒接,又發了兩條資訊給我,希望我能諒解兇手,希望我能跟他們見一面。我也沒回簡訊,我不可能諒解他啊,殺人償命,我現在就是要他死刑立即執行,我就是要給我女兒討回個公道。我也不可能跟他們見面,他就算給我全世界都換不回我女兒的命,如果他能把我女兒還給我,那我就原諒他。

昨天我去我們區的法律援助中心瞭解了一下,想請一個律師,律師跟我聊了一下,問我是民事附帶刑事嗎?我說我沒有提起民訴,這個兇手太殘忍惡劣了,對社會的影響太大了,我只請求法院判他死刑,立即執行,放棄民事賠償。律師跟我說既然放棄了民事,也不需要申請法律援助,因為公檢法就是我的公訴人。不過我還是挺擔心的,準備去南昌市法律援助中心諮詢下。

現在案子還沒有塵埃落定,後面還有很長一段路要走。我特別感謝各位媒體朋友和網友的關注和支援,我也要繼續堅持下去,也希望高院能夠公平公正維持原判,給我女兒討回公道,給社會一個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