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醉駕撞護欄,頸椎斷裂當場死亡。

醉駕、不繫安全帶,司機付出慘痛代價!

9月25日,福建莆田發生了一起慘烈的交通事故,林某醉酒駕駛車輛與路邊護欄發生碰撞,事故現場一片混亂!

事故全部過程被監控記錄了下來!

非常不幸,因肇事司機林某在駕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事故最後導致林某死亡,後經司法鑑定中心死因鑑定,林某符合交通事故劇烈撞擊致頸椎斷裂,重傷致死。

醉酒駕駛害人害己,總是有人以身試命,覺得自己天不怕地不怕,喝了酒也能正常開車,最後釀成難以挽回的慘劇!

2020年,浙江高院微信釋出的一起案例

在網路上收穫了不少點贊和支援

醉駕撞牆致死 要房子主人也擔責

浙江安吉縣人民法院審理了

一起醉駕撞牆致死的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村民陳某雨夜

醉酒駕駛電動腳踏車

回家

途中不慎拐進了岔路

撞上了同村村民李某家外牆的花壇

頭部受到外牆撞擊

後經搶救無效於

當日死亡

交警部門認定

陳某醉酒後駕駛電動腳踏車

是造成事故的根本原因

負事故全部責任

但陳某家屬卻認為

牆也有責任

男子醉駕撞護欄,頸椎斷裂當場死亡。

於是將李某與為李某提供建房用地的

當地村委會告上了法庭

要求他們

承擔30%的賠償責任

男子醉駕撞護欄,頸椎斷裂當場死亡。

法院審理認為,

本案中,陳某發生事故的岔口下坡路路口寬10米左右,此建築佈局並未影響正常通行,亦不存在發生事故的安全隱患。

陳某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充分預見在雨夜酒後駕駛電動腳踏車的危險性,其行為屬於侵權責任法上的自甘風險行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損害後果。

男子醉駕撞護欄,頸椎斷裂當場死亡。

據此

法院認定李某及村委會

並沒有對陳某實施侵權行為

二者就房屋及花壇的建設行為

與陳某死亡的後果不存在因果關係

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駁回了陳某家屬的全部訴訟請求

案件宣判後

陳某家屬服判

未提起上訴

醉酒駕駛屢禁不止,很多人都報以僥倖,但是真的發生意外時,根本沒有後悔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