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山冕寧購買打火機火柴須實名,防火不能靠極端管理

文 | 於平

什麼防火令堪稱最嚴?“買打火機、火柴須實名,而且每人只能買一個。”這條出自四川省涼山州冕寧縣的“防火令”,最近引發熱議。

3月28日,涼山州冕寧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冕寧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釋出《關於銷售打火機、火柴等火源相關要求告知書》(以下簡稱《告知書》):在森林草原防火期(1月1日至6月30日)內,購買打火機、火柴須年滿18週歲,並出示身份證實名購買,每人限購1個。記者在走訪位於冕寧縣城的近10家超市和小賣部後發現,當地商家執行政策有松有嚴。在未出示身份證或隨意登記資訊情況下,記者也買到了打火機。

涼山冕寧購買打火機火柴須實名,防火不能靠極端管理

“最嚴防火令”的出臺,當然有其背景。涼山這些年一直籠罩在火災陰影之下,2019年,涼山木裡縣森林火災造成重大傷亡,30位救火英雄命喪火場。2020年,涼山西昌再次發生森林火災,參與火災撲救的19人犧牲、3人受傷。連續火災造成的重大損失和傷亡,給涼山的森林和草原防火工作,帶來極大壓力。

三月,正值涼山大部地區風乾物燥、降雨稀少的時期,涼山大部分地區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維持在高度危險級別,森林火警頻頻響起。在防火形勢異常嚴峻,基層防火投入十分有限,工作屢屢被動的情況下,當地政府不得已採取“最嚴防火令”這種極端的行政管理方式,倒也是情有可原。

不過,理解歸理解,“最嚴防火令”立意雖好,但未必有實際效果。“最嚴防火令”的核心有兩點,一是限購,二是實名,但這兩種辦法,對於減少火災,看不出有多大作用。打火機、火柴每人限購一個,看似能減少火源的流出。然而,作為一種日常用品,民眾家家戶戶恐怕都有不少打火機、火柴儲存,限購管至多能管住增量,卻沒法管住存量。

涼山冕寧購買打火機火柴須實名,防火不能靠極端管理

2020年3月31日,四川省涼山州木裡縣,消防員進行滅火工作。

甚至從記者調查情況看,即便是增量,恐怕都難以管住,當地商家執行政策有松有嚴,記者在未出示身份證或隨意登記資訊情況下,照樣買到打火機。而購買打火機、火柴即便實名,一旦發生火患,也無法透過火具追溯始作俑者。

“最嚴防火令”唯一的作用,就是給民眾生活帶來了不便。這種一刀切的管理方式,恐怕有執法過度的嫌疑。打火機、火柴等火具固然會帶來火災安全隱患,但是,絕大多數民眾,並不會濫用火具,去做危險的事,拿自己生命和公共安全開玩笑。

當地的資料也說明了這一點,截至3月28日,冕寧縣查處野外用火等行為57起,涉及責任人員五十多人。在冕寧縣四十萬人口中,這五十多人,只佔極少數。讓全縣人民為這極少數人陪綁,受到嚴厲管控火具的懲罰,這不僅不公平,而且也是因噎廢食。

涼山冕寧購買打火機火柴須實名,防火不能靠極端管理

2020年4月1日晚,四川涼山,西昌山火夜裡復燃蔓延。

眼下,涼山重新迎來火災高發期,相關政府部門確實應當打起12分精神,全力以赴。但是,這種防火的努力,切忌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政府部門不能為了證明自己在努力防火,而做一些表面功夫。這種假裝自己在認真防火,不僅是在做無用功,而且還會浪費寶貴的資源,反而可能忽視了那些真正該著力,該投入的地方。

事實上,森林草原防火,要想真正取得成效,要做得應該是全面加強野外火源管控、全面加強隱患排查整改,力爭把每個細節都做紮實,如此才能從源頭上遏制火災發生。

森林草原防火,作為公共安全管理的一環,必須科學和務實,萬不可用力用錯了的地方。既誤傷民眾利益,也與防災體系和應急能力現代化格格不入的“最嚴防火令”,還是早點叫停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