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遺體擺在我們面前就說明了,生命被剝奪,這個無法挽回的事實。不用知道犯人的心情,也沒有必要理解他,我們對於不幸的身世不感興趣,也不管動機是什麼。】

——這個世界,對人渣太過仁慈,我很不喜歡。

1

我已經出離憤怒了。

12月20日,瀋陽遼中縣。

10歲女孩曉曉失聯,21日,女孩屍體被發現,強姦並殺害女孩的嫌犯鄭某被警方抓獲。

經審訊,鄭某某對其強姦並殺害曉曉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22日,嫌犯繼父表示,鄭某精神不正常,生父打架時被人打死。

對於鄭某的罪行,

繼父沒有辯解只希望繼子能保住性命。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被害女童曉曉,和強姦犯鄭某某,兩家還是親戚。

曉曉是嫌犯繼父妹妹的孫女,曉曉兩歲的時候,父母便離了婚,由奶奶一手帶大。

兇手鄭某某和曉曉家是親戚,而且在一個村子,今年45歲,尚未成家。

“兩家相距只有幾百米。”

案發後,嫌犯繼父聲稱,鄭某某是精神病,“不辯解,只希望留他一條命。”

曉曉奶奶稱,“孩子這麼小就讓他給害了,

他必須償命

。”

鄭某某在警方押解下指認犯罪現場時,

曉曉媽媽幾次要衝過去打鄭某某

,都被民警和村民給攔住了。”

——又是TMD精神病殺人,又是TMD給殺人犯辯解,給他留一條命,誰還遇害女童曉曉一條命?!

殺人了他就該死,馬不停蹄的死!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2

“強姦罪”,我國在唐朝時期便開始初設,強姦罪在通姦罪的懲罰上再加一等。

後周:“夫之婦被人強姦,男犯殺,婦人不坐(無罪)”。

到了宋朝,強姦罪的量刑便更加嚴苛:

“有夫婦人被強姦者,男子決殺,女人不坐罪。強姦10歲以下幼女的,流三千里,配遠惡州。強姦未遂的,發配流放五百里。造成傷害的,一律絞刑。”

元朝就更狠,“凡強姦幼女者,一律死刑立即執行。”

歷史發展到今天,到底是道德在淪喪,還是人性在消失,亦或是法律在退步?

2008年9月1日,韓國陸續開始實施“電子腳銬”:

對有強姦、誘拐未成年人、殺人等重大犯罪的前科者施行

佩戴“電子腳銬”。

實施24小時的定位追蹤,以便可以掌握這些犯罪分子的行蹤。

——電子腳銬,要求的佩戴時間最長可達30年。

2011年9月22日,電影《熔爐》上映,37天后,《熔爐法》誕生:

韓國國會以207票透過,1票棄權透過壓倒性透過“性侵害防止修正案”,又名“熔爐法”:

性侵女身障者、不滿13歲幼童,

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廢除公訴期。

——故而,《熔爐》電影被稱為“改變韓國國家的影片”。

2013年,電影《素媛》上映,影片根據真實事件改編,韓國推行的化學閹割,就由該案件推動。

——韓國,成為亞洲首個推行

“強制化學閹割”

的國家。

許多國家的法律裡,都有化學閹割。

——中國,沒有。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3

2010年12月28日晚,海南屯昌縣西昌鎮。

陳某對被害人王某(9歲)實施姦淫,致王某窒息死亡。

在王某死亡之後,陳某還用樹藤勒住王某的頸部,並用樹枝戳其雙眼及下身,後藏屍草叢,逃離現場。

海南省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定陳某犯強姦罪,判處被告人陳某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最終,陳某被交付執行死刑。

2012年3月12日上午,福建南平。

蘇斌斌在家中上網觀看色情影片後,產生強姦鄰家僅8歲的女孩小雅的念頭。

蘇斌斌掐住小雅的脖子並將其按倒在床上,待小雅停止掙扎後,即對小雅實施了姦淫。

之後,蘇斌斌發現小雅已經死亡,便將小雅的屍體裝入編織袋內,藏匿於附近一柴火房內。

最高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斌斌採用暴力手段姦淫不滿14週歲的幼女,姦淫僅8歲的幼女並致其死亡,動機卑劣,情節特別惡劣,後果嚴重,社會危害極大,應依法懲處,遂予以核准死刑。

——最終,蘇斌斌被執行死刑。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看到了嗎,在過往歷史案件中,姦殺幼女的,也有過死刑處決。

——怎麼到了今日,反而寬宥罪犯了呢?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4

大連13歲的那個小人渣,強姦殺害了10歲的女童。

法律框架對他的最高處罰,是收容教養三年;小人渣的舅舅站出來說,“我們家孩子平時很乖,不像大家說的那樣十惡不赦。”

廣西百香果女孩被29歲的楊某毅殘忍姦殺,並被挖去雙眼拋屍荒山。

一審死刑,二審死緩,因為楊某毅拿出了“精神鑑定書”。

受害女童的母親,紅著眼眶哽咽地說道:

“我希望法律是公正的。”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泉州晉江86歲的老東西,猥褻強姦了租客家5歲的女兒萱萱,致使萱萱處女膜破裂,同時害得萱萱染上了性病。

事後,老漢7個子女,拒絕民事賠償,一分錢不給,老人也因為年紀大,沒有被收押在看守所,而是回到家被晉江市公安局監視居住。

不賠償、不道歉、不坐牢。

——5歲的女童遭了毒手,86歲的死人渣屁事沒有。

86歲的年紀、13歲的年紀、精神病鑑定書,都成了“免死金牌”護身符。

小人渣不能抓、老東西不能抓、精神病不能殺。

今天又一個10歲女孩被強姦殺害了,嫌犯繼父跳出來說,“希望保他一條命。”

——而比這更悲哀的是,法律,還真就會留他一條命。

那些死去的女孩呢?

她們也是母親的心頭肉,她們沒有犯任何錯,她們本該燦爛過一生。

今天,她們的遺體擺在了我們面前,這冰冷的屍體反襯出了冰冷冷的現實。

罪犯家屬、辯護律師、法律條文,卻一再的強調,“他是個孩子、他都86歲了、他精神不正常”。

當法律給這些死人渣在彰顯法律的人性關懷時,誰去替那些無辜死去的受害者,喊一句冤屈?

歌手朴樹說:

“我害怕生孩子,我害怕在這樣的社會里,無法照顧保護好我的女兒。”

——不止是朴樹,更多的父親和母親,也有同樣的無力感。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5

化學閹割不能引進、電子腳銬不能使用、死刑執行被一再“改判”,認罪認罰、賠錢了事,便能“從輕處罰”保住人渣一條命。

前段時間,為了整治社群風氣,維護城市良好形象。

賣淫嫖娼的,通報全社大頭照公開亮相;人民教師騎腳踏車走斑馬線的,上電視臺公開道歉。

——對於這些“不合格”的“犯罪分子”,他們被“社會性死亡”,“私刑”被公開“處刑”。

而到今天,一個幼女被強姦殺害了。

罪犯被打上馬賽克,未成年、精神病跳出來擋槍,沒有通報全社、沒有公開道歉、沒有“社會性死亡”。

——只有被強姦殺害的幼女,是真正的死亡了。

什麼未成年人渣保護法、什麼“高齡收監”難題、什麼“精神病”免死金牌,早就該TMD見鬼去了!

當法律一再給惡人開脫罪名,卻把好人逼上絕路的時候,血親復仇的悲劇案例,就會不斷上演。

文明社會里,我們是希望中國也能出臺《熔爐法》和“素媛法”,還是希望中國像印度一樣,上演《一個母親的復仇》?

——已經不止一條無辜的生命死去了,已經不止一個人千萬次的呼喊了,為什麼還是不能換來一小步的前進?

修法吧!

保護幼童吧!化學閹割吧!電子腳銬也戴上吧!讓人渣社會性死亡吧!給他死刑立即執行吧!

不要為施暴者去找藉口,請為受害者討一個公道!

給他死,馬不停蹄的死!

作者:林孤

個人公眾號:林孤小姐(ID:lingu1212)

個人微博:林孤先生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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