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後座有女性死亡 司機被抓。

安徽黃山,一司機撞車後逃離現場,民警趕到發現車內有一女屍。死者頭、頸部有外傷,系他殺。警方初步判定,駕駛員吳某有重大嫌疑,目前已將他抓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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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現場發現女屍,人們會認為是意外撞死的。但殊不知天網恢恢疏而不漏,警方立即確認這不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而是一起兇殺案。

雖然警方認為司機吳某有重大嫌疑,但究竟是不是他殺的人,還有待進一步調查。從現有的報道來看,女子的死亡可能有以下三種情形:

1、女子是被吳某殺死的。吳某在殺人後,想要駕車到偏僻處拋屍,但因為在殺人後心情慌張,不慎發生交通事故。

在此種情形之下,吳某具有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故意,並且實施了殺害女子的行為,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依法他將面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2、吳某在實施殺人行為後,女子並未當場死亡。他後悔了,於是他駕車想要將女子送到醫院救治,但在送醫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導致女子死亡,他只好棄車逃跑。

吳某犯罪後,自動放棄犯罪,其行為構成犯罪中止。根據刑法規定,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但犯罪中止必須要達到有效預防犯罪結果發生的結果。例如,盜竊中止的,應當達到沒有導致他人財產被盜的結果;故意殺人的應當達到沒有導致被害人死亡的結果。

由此可見,即便吳某後悔了,中止了犯罪,但因為沒有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女子死亡結果的發生,故其仍然不構成犯罪中止,他仍然構成故意殺人罪的既遂。

3、女子系被他人殺害,吳某是幫助殺人者毀屍滅跡的,但因為交通事故,罪行敗露,不得不棄車逃跑。

屍體是認定故意殺人罪的重要證據。吳某的行為顯然不構成故意殺人罪,但他明知他人實施殺人行為,還幫助毀屍滅跡,其幫助毀滅罪證的行為構成幫助毀滅證據罪,依法將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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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友們,你們認為是那種情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