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一女子在自家小區安全通道被猥褻長達10分鐘……

“90後”一女子在自家小區安全通道被猥褻長達10分鐘。福州一女子嚴某和朋友聚會喝酒後,凌晨3點坐車回家。下車時,嚴某就發現有一名陌生男子要扶她,感覺不對便拒絕了該男子。沒想到,該男子繼續跟著嚴某進了小區,還將嚴某拉至樓層安全通道內推倒,進行猥褻。

90後一女子在自家小區安全通道被猥褻長達10分鐘……

嚴某立刻就報警了,福州市公安局次日將犯罪嫌疑人許某抓獲。目前,犯罪嫌疑人許某已被移送至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刑偵大隊進一步處理。

犯罪嫌疑人許某交代說:因為看見嚴某長得好看,穿著清涼,喝醉了還獨自一人,就“見色起意”尾隨,想要實施強姦,但因為在樓道怕吵醒鄰居,所以最後只用手猥褻後離開。

想不到在自家小區裡面還會被猥褻,甚至有可能強姦,雖然嚴某在下車的時候已經警惕拒絕男子的攙扶,但沒想到還被尾隨拖到安全通道,凌晨大家還在睡夢中,即使大聲呼救,也可能很難被人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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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看看裡面涉及到的強姦罪和猥褻罪兩個法律問題。

在上面事件中,男子對警方交代說原本想要強姦嚴某,但後來因為在樓道怕被發現,就沒有強姦,實施猥褻,那就屬於強姦罪中止,猥褻罪既遂。

我們看看兩個罪名的法律規定:

【強姦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強姦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行為人只要違背婦女意志,與之發生性關係,即可構成強姦罪。

【猥褻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該男子的強姦行為因為在樓道怕吵醒鄰居而中止,在法律上屬於可以為而不為(怕吵醒鄰居而中止犯罪行為),一般是構成強姦罪(中止),而後面的猥褻行為顯然構成強制猥褻罪。這兩個行為都是男子一人所為,並且侵犯的同一女子性的自主決定權。

該男子放棄了強姦,實施猥褻,在時間上,強姦和猥褻屬於同一犯罪過程,因此男子犯強姦罪(中止)和強制猥褻罪既遂,同一性質的罪行,重罪吸收清罪,一般以強制猥褻罪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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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編認為:女性在路上遇到性騷擾或者性侵犯時,要大聲呼救,大膽向身邊的人求助。有條件的時候可以用手機及時報警、錄音拍照,既對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震懾作用,也可以及時保留犯罪證據。關於如何保留證據,我會在下一篇文章中具體講述,歡迎大家踴躍留言一起探討相關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