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最大的醒悟:逃出生命之害!

王建平:每日一文:《感知論.第八部》(7)

《我們能脫離生命之害嗎?》

我們只知道生命之苦,世間法就是在教人離苦得樂。生命之苦和生命之害有本質的不同,我們能承受苦,我們能接受害嗎?我們不知道的是,生命之苦正是生命之害帶給我們的,生命之害製造了生命之苦,我們全被矇在鼓裡。我們知其苦不知其害,我們願承受其苦不知去除其害,這反映出人類智慧的盲區,單向思維誤導了我們,讓我們在生命的迷宮裡受難至今仍不知覺醒,我們冤還是不冤?

人類最大的醒悟:逃出生命之害!

感知論指出生命之害,人們都覺得既突兀又刺耳,在這種觀點面前大家都蒙了,人為之奮鬥一生維護的生命竟然是百害之首、萬禍之源,這種觀點讓人怎麼能接受?對大多數人來說,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世界上竟然還有這樣的論調?這不是瘋了嗎?人們的驚訝反應正好說明了問題的嚴重性,我們在生命的泥潭裡陷得有多深?

生命之害的最大體現是我們不知其有害,害從何來?我們以為我們活在生命之中,是生命讓我們得以存在,這正是最大誤會的開始。是生命讓我們存在,還是我們讓生命存在?是生命就是我們,還是我們就是生命?是生命有我們,還是我們有生命?我們能和生命分開存在嗎?生命是不是對我們存在形態的一種表述,我們可以不要這種表述而採用另一種表述嗎?這樣的思辨並不困難,但我們為什麼不從這樣的思辨中找到我們與生命的各自的含義呢?我們為什麼不放棄生命的概念或生命的表述,在另一種概念或表述中生活?

為什麼我們要放棄生命的概念與表述呢?因為它太害人了。說我們被生命強行綁架一點也不為過,我們得完全按照生命的理念與秩序、生命的倫理與邏輯、生命的本質與特點來生活,我們自己變成了生命的傀儡,離不開生命理念半步。結果是,生命這個本不存在的東西不但控制了我們的一切認識,還左右了我們的一切行為,將人類的精神意識和思想行為全部徹底的生命化,也就是說,我們完全圍繞著生命運轉,心甘情願做了生命的奴隸。

人類最大的醒悟:逃出生命之害!

有個大力神西西弗斯成日推動巨石上山,巨石又從山頂滾落,如此迴圈往復,叫做“西西弗斯迴圈”。我們負載生命生活,然後不得不死去,再生來又負載生命,又再次死去,這和西西弗斯推石上山的過程完全一樣,這就是“生命迴圈”。西西弗斯推石頭得到的是艱難的磨礪,我們揹負生命得到是無盡的苦難,兩個悲劇是同一個模式,我們作何感想呢?

我們必須再一次澄清生命這個概念,生命是什麼?生命是一種意識模式,生命是一個主觀概念,生命是對在感知的一種表述,其本質意義就是,我們被生命修飾了,我們在活著被改變成我們有生命,活著被偷換成生命,而活著與生命並非是一個意義,活著是指一種在感知的狀態,而生命則附加了生命存在的種種概念,我們就只能進入到生命的種種固定的概念中。活著變成了生命,我們就不得不成為了生命的產物,而生命的產物就是一切苦難和悲劇的代名詞,因為一切的罪惡、一切的禍端、一切的痛苦都源自生命的倫理邏輯,我們一旦認可自己是生命體就綁定了這一切,我們誰也難逃生命的厄運,無一人不是生命的受害者。生命模式本身就是悲劇模式,我們怎麼也演不出喜劇來。

活著的意義並不是有生命,這個概念必須要清楚,也就是說,生物活著是在感知,不是在有生命,有生命這個概念不但不確切,而且太有害了,我們就被生命害得面目全非、苦難深重、萬劫不復。人類上演的這一場浩大的生命悲劇叫人難以評述,很快將被我們定性為“矇昧時期”,陳列在歷史博物館的櫥窗裡。

人類最大的醒悟:逃出生命之害!

感知論指出,活著的意義是在感知,人是真正意義上的感知體而並非生命體,感知體與生命體是兩種不同倫理邏輯的存在,我們穿越了生命體到達感知體,最顯著的區別就是,前者是悲劇模式,後者是喜劇模式。我們終於要從悲劇場景進入到喜劇場景,我們每個人都要從悲情角色轉換為幸福角色,這大大超過了我們的想象,試想,如果西西弗斯不再推石頭上山了,一身輕鬆地去採摘蘋果,尋找鮮花與美酒;我們人類不再揹負生命的重負沉淪於生死輪迴之中,我們只是在感知生活的美好,營造愉悅恆久的存在,這情境,我們想象過嗎?我們不應該毫不猶豫地進入其中嗎?生命這個概念早該拋棄了,它害了我們幾千年,我們能從生命的桎梏中掙扎而出,怎不感到巨大的幸運?(接下)